质监站有权利管理监理单位吗
㈠ 监理单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吗
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就代表建设单位,所以也要参加;监理不属于质量监督机构。所谓质量监督机构是指政府授权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这是个政府职能部门,代表政府管理五方责任主体的。
㈡ 质监站怎样才管理好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一、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建筑市场准入
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取得
相应资质证书,
承担工程规模不得超越
资质等级许可范围
,
严
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2
、
从业人员应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执业资格,
资格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承揽该工程的企业名称相符。
(二)开、复工审批
1
、申请条件
工程开工前,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
资保障金,
签署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承诺书,
办理施工许
可证。
2
、审批程序
(
1
)
经施工单位对现场标准化施工、
安全评估自检合格后,
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分别签署意见后报
监督站。
(
2
)
监督站签署初审意见后,
上报住建局审批,
经审查合
2
格后方可进行开、复工建设。
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
在监督站正常巡查、
抽查的基础上,
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
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执法大检查。
检查结束后将执法检查结果
进行通报,
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
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对
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及时清出建筑市场。
(一)工程质量监督
1
、施工、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设立进场台账,按检验批
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立即清除现场并
留影像资料。
2
、为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继续执行混凝土工程申报
制度,
做到及时申报,
不得遗漏,
申报表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如发现未申报私自浇筑混凝土的工程,进行严肃处理。
3
、工程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高层建筑现浇梁、板两
层拆模,多层隔层拆模,并满足拆模强度要求。
模板支撑系统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
荷载大小等实际情况
进行设计,
底层夯实并铺设通长垫板。
模板支撑中的可调节丝
杠,须铺设通长木方,且丝杠长度不得大于
200mm
。
后浇带处模板,应设置独立的支撑体系,严禁拆后再撑。
4
、现浇板设计最小厚度应不小于
120mm
厚。对于大房间
(跨度大于等于
4.2m
的)
及端部房间,
应采取双层双向配筋。
5
、楼板、屋面板混凝土养护,必须采用塑料薄膜覆盖,
随浇筑混凝土随铺设塑料薄膜,在混凝土楼板浇筑完
24
小时
之内(除养护人员外)严禁上人和推放荷载;正常施工时,楼
层内严禁大面积集中堆载。
3
6
、所有门窗、箱体(宽度大于
300mm
)等洞口处应全部
采用现浇过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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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现浇板上部钢筋下落,应在板上部钢筋下面设
置通长马凳,
其水平筋、
凳腿筋直径不小于Φ
12
,
凳腿间距不
宜大于
400mm
,马凳间距不应大于
500mm
。
电线管敷设在现浇板中时,
塑料管应用铁马凳吊于板中间
位置,并在线管下面、板底筋上面,铺设丝径
2mm
、网孔
50
x
50mm
、宽度不小于
300mm
的钢丝网片。强电的穿线管应采用
JDG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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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填充墙墙面抹灰时,不同材料交接处采用
200mm
宽玻纤网格布挂网,并抹抗裂砂浆;中间层抹灰满铺镀
锌钢丝网,网眼规格不大于
10mm*10mm
,钢丝直径不小于
0.7mm
。
填充墙及后砌隔墙,
所设置的加强网
(布)
必须在主体验
收前设置完毕,否则建设或监理单位不予组织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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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房间地面防水层沿墙上翻高度不小于
500mm
,有
水浸墙面应做防水处理,且高度距离楼地面不小于
1800mm
。
10
、
有地下室的房屋建筑,
穿墙管道应设置防水套管,
套
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
并在散
水施工前进行户外闭水实验,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
形成
检查记录并签字认可。
11
、
加强对建筑门窗的质量控制,
连接门窗与墙体的拉片
应按规范进行固定,
砖墙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
建筑门窗应
原位取样。
12
、保温工程应符合如下要求:保温板(网格布、胶粉、
膨胀螺栓)
等原材料满足图纸、
规范要求,
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㈢ 质监站如何管理好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依法执法,强化宣传,创新治理,共建诚信
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什么机构它的权限与责任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即质监站。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职能:
一、监督职能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其它职能
1、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
2、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
3、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
(4)质监站有权利管理监理单位吗扩展阅读:
质监站需要参与以下这些工程部位的验收:
1、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总称。
2、管线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常用资料、管材、管件、法兰、管道安装基本操作技术、管道连接、支架及补偿器安装、阀门、建筑给排水管道安装、供热系统安装等。
3、防腐,保温工程:将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组合、组装、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4,电气,仪表安装。
㈤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有哪些权力和职责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统筹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职能部门的工程质量风险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
(3)施工单位应建立本企业工程质量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编制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源识别清单,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采取技术、管理、应急等措施,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执行企业工程质量风险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工程质量风险识别清单,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风险预控措施与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四、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相关监理制度,将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能有效识别风险、风险评估有误、管控措施不当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做好相关风险识别工作,识别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质量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保障工程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风险控制的相关依据。
(2)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指导、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3)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监控检测要求,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
除了进一步明确五方质量责任外,指南还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做出详细指导,将有力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工程质量预控能力和水平。
㈥ 质量监督站有权直接管理监理团队吗
这不合适吧。质量监督有其对项目质量的监督职责,但不能要求别人去他那里上下班吧。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㈦ 质量监督站与社会监理单位有什么区别
质量监督站和社会监理单位的主要区别有三:
① 性质不同。质量监督部门由政府授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代表政府进行宏观控制,它具有强制性。而社会监理单位则是受业主委托从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它是服务性的机构。
② 深度不同。质量监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对施工质量把关,部分地区也包括对设计质量的监督;而社会监理,是对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即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供、调试等的工期、质量、造价在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内容比前者宽得多,深度也大得多。
③ 依据不同。质量监督站是监督国家规范、标准的正确执行,达到规范、标准的就合格,否则就不准投入使用;而监理单位则是依据委托合同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一切以实现合同为准绳。凡实施监理的工程必须接受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通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㈧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有哪些权力和职责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全面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风险,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并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
(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建设费用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标准、要求、责任和义务,组织相关单位识别、评估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告知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供其评估工程质量风险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4)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风险管控制度、工程开工前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人员技术交底情况,现场材料、设备器材、机械的准备情况,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组织情况等。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统筹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职能部门的工程质量风险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
(3)施工单位应建立本企业工程质量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编制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源识别清单,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采取技术、管理、应急等措施,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执行企业工程质量风险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工程质量风险识别清单,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风险预控措施与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四、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相关监理制度,将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能有效识别风险、风险评估有误、管控措施不当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做好相关风险识别工作,识别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质量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保障工程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风险控制的相关依据。
(2)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指导、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3)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监控检测要求,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
除了进一步明确五方质量责任外,指南还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做出详细指导,将有力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工程质量预控能力和水平。
㈨ 工程监理和质监站是什么关系
质监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主管施工质量方面的一个主要部门,在技术归口管理上是监理公司的主要上级单位,监理公司的质量方面的业务主要是受其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