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要有诉讼时效,过了时间之后真的不能再追究责任

诉讼时效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置的。中国诉讼时效采取的是胜诉权丧失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未消灭,但丧失了胜诉也即获得司法保护的可能。以债权为例,债权时效届满,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如对方当事人主张时效抗辩,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如对方不主张则照常审理。之所以受理是因为债权并未消灭,不援引不处理则是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也是因为债权尚存在。援引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原告胜诉权已丧失。如果判决原告败诉,被告清偿债务原告不构成不当得利,同样因为债权并未消灭

2. 法院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裁判,这一原则到底有什么意义

万里长屠的理解有偏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是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只是债务人的一项抗辩权利,当事人不主动提出这项权利时,相当于当事人主动放弃这项权利,法院是无权将这项权利强加于诉讼当事人。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法院是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决者,要不偏不倚,如果法院过于主动,则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向性。

3. 诉讼时效是法院不能主动援引的一种法律制度.这句话该怎么样理解,由其是援引是什么意思呀。求解…………

就是法院不能主动用。连提都不能提。
法律如此规定的意义在于它只是当事人另一方的抗辩理由,也就是当事人没有提出,法院就算知道,也不能主动引用或暗示当事人。

4. 诉讼时效已过,是否丧失胜诉权

就是说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经审查属实,会驳回诉讼请求。通俗的说,就是打不赢官司。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是指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法院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有实体权利,即有接受该权利履行的权利,该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判你胜诉,对方当事人可以不给付义务,但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仍有权利接受,且对方当事人事后不能以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请求法院返还。

(4)诉讼时效援引扩展阅读:

是否丧失胜诉权是由法院来认定的,他向法院起诉正是要法院查明诉讼时效有无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确实无上述情况才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确认胜诉权的丧失。但是诉权(程序性诉权)并未丧失。

丧失胜诉权后原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法律不再予以强制力保护,只能靠个人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但是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债务人重新确认了自然债务,那么这种确认是受法律所认可的,自然债权人可基于这种新的确认重新请求法律保护。

5.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按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由被告提出,法院不主动援引,所以如果被告下落专不明,法院也不会主动援属引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6. 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理解,最好举个例子,谢谢

1、诉讼时效是一种类似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制度规定,目的在于敦促权利人行使权利。
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而物权请求权不适用此项规定,这是基于物权本身的特性决定的。
3、债权请求权适用的例子很多,比如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张三今年三月一日被人打伤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侵权人就是债务人,张三对侵权人享有债权(请求其支付医疗费的权利),如果到明年三月一日张三仍没有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要钱),那么这个债权就超过了诉讼时效。
4、诉讼时效仅在诉讼中适用,如果侵权人过了一两年自觉还钱,或者张三过了诉讼时效又去要钱对方给了,这个给付行为有效。只是在诉讼中,比如张三过了诉讼时效去要钱对方不给,于是起诉到法院(注意这个时候法院是受理的),而对方可以援引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拒绝赔偿,这个时候张三必然败诉,也就是诉讼时效制度中“丧失胜诉权”的涵义。但是如果对方不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法院不会主动援引,依然会判张三胜诉。

7. 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答: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在被告没有对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如果当事人超出诉讼时效起诉的话,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间借贷案件不属于适用特殊时效一年的案件,因此,其诉讼时效是2年,按法律规定你于2014年8月才提起诉讼,确实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但是,法院不能因此而不予受理你的案件,因为,公民提起诉讼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就无权不予受理你的起诉。至于受理你起诉案件后,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根据上述规定,在被告没有对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7)诉讼时效援引扩展阅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

网络-诉讼时效

中国法院网-法院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