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工伤认定时效
发布时间: 2021-03-27 19:04:03
A. 工伤认定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止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专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属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B. 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重新认定期限 是否从法院判断生效起算一年内重新认定。谢谢高人
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重新认定期限, 一般法院会指定的一个时间内,让劳动部门重新认定的,一般不会超过六十日的,可能第一次工伤认定的程序有违法或违反程序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