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
1. 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 10月1日起施行。”版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权2015年4月24日颁布,至2015年10 月1日施行,间隔了近半年时间,主要是为了使各有关方面利用这段时间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认真清理以前制定的各种法规、规章、办法、规定等,与食品安全法规定相抵触的要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二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些制度,需要相关配套规定进行具体化,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法律规
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抓紧时间制定配套的具体规定。三是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做好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等工作,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版国家法律文件。现行的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通过日期是
2015年4月24日,实施日期是2015年10月1日。共10章154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时间是: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专中华人民共和国属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4.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4)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
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第三十二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日期是
颁布日期: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
7. 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出台的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相较于食品安全法内草容案二审稿,不难发现,食品安全法多处修改意见直接针对三鹿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
这项为取代1995年制定的《食品卫生法》的立法议案,2007年12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今年8月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已经进行了两次审议。
短短两个月就对法律议案进行再审议,其主要原因就是三鹿奶粉事件的爆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在23日下午对草案的修改进行说明时也明确表示,法工委、法律委对三鹿事件进行了研究,并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修改,形成了三审稿。
综观之,本次修改主要涉及监管体制、举报制度、安全标准、添加剂监管、召回制度等八个方面,其中六个方面与三鹿事件相关。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起实行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
中国食品立法司法重要历程如下: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施行,旨在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
20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后,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2007年,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8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因三鹿奶粉引发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又进行了多方面修改。
2009年,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009年,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国务院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3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订草案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