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追诉时效
A. 关于日本犯罪后的时效期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B. 日本为什么犯法躲过15年就没事了
档案消了 在中国也是一样 躲过20年 公安局档案就消除了
C. 在日本,杀了两个人,追诉期是多少年
日本杀人罪的法律追诉期是十五年
D. 日本犯罪时效是15年还是25年
不同性质的犯罪和量刑有不同的追诉时效,不仅仅是15年和25年两种。
2010年日本参院全体会议凭借执政党和自民、公明等党的多数赞成通过了《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废除或延长杀人等罪名的公诉时效。众议院将从16日起对该修正案展开审议,最早有望在本月底前获得通过,并将在5月黄金周长假后正式实施。
该修正案针对的对象是致人死亡的一些罪名,其内容为:
(1)废除最高可判死刑的抢劫杀人、杀人等行为的25年诉讼时效;
(2)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监禁的强奸致死等行为的诉讼时效从15年延长至30年;
(3)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或监禁的伤害致死等行为诉讼时效从10年延长至20年;
(4)最高可判处上述以外有期徒刑的驾车过失致死等行为诉讼时效从5年延长至10年(除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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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
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或继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就连续犯而言,是指最后的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就继续犯而言,是指处于持续状态的一个犯罪行为的结束之日。
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E. 日本法律盗窃罪追诉期
中国当然有这种规定,任何刑法体系都会有这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看到了么,有,但比日本严厉得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溯期是20年。更重要要的是后面第八十八、八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通俗的理解为20年前你杀了个人,神不知鬼不觉,这20年间没人报案,公检法也没立案调查过,你还不能犯其它罪行,这样才能做到20年后不再对你进行追诉,但现实中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日本刑法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即使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哪怕是罪犯逃亡,只要犯罪发生过去15年,就不再追诉,这样看比中国刑法的规定要宽松很多,在中国只要警察立了案(甚至是有人报案),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逃到120岁,仍然要被追诉,所以在中国杀了人就别想靠逃亡来摆脱罪责…
F. 日本刑事诉讼时效标准是多久
哦,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付一停开审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复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一婷合议庭提出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G. 58右派赔偿说过追诉时效,那个时代谁敢提赔偿这过追诉期,那日本慰安妇怎么就可以现在追溯啊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说58右派赔偿过追诉时效,相反,我国的人民政府一直在处理58右派的各种遗留问题,该平反的平反,该恢复工作待遇的给予工作待遇,该退休的退休。
但是,由于大部分右派遗留问题都已经基本解决完毕,而专门为右派问题设立的各类办事机构早就不在办公了。
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收到侵害 后希望通过人民法院这个平台所规定的具体时间期间,为了防止时间太久无法查明真相,所以规定了诉讼时效。
现行民诉法颁布于1991年,而行政诉讼法颁布于1989年,都是在58年之后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没有溯及力,也就是说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能对其颁布以前的各类民事和行政行为进行调整。
因此,我们可以负责地说,58右派遗留问题是政府应该积极处理的问题,人民法院不会轻易受理此类案件,因为这不是民事纠纷,也不是行政案件,而是当年因为国家政策原因遗留的历史问题,所以,只能通过向政府申诉的方式来解决。
我深信,没有哪个懂法的政府负责人会说你的问题超过了追诉时效,因为申诉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不仅仅是民事权利。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留言,深信网络专家会给你解疑答惑。
H. 日本杀人罪的法律追诉期是十五年中国有这个法律追诉期吗
中国当然有这种规定,任何刑法体系都会有这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看到了么,有,但比日本严厉得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溯期是20年。更重要要的是后面第八十八、八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通俗的理解为20年前你杀了个人,神不知鬼不觉,这20年间没人报案,公检法也没立案调查过,你还不能犯其它罪行,这样才能做到20年后不再对你进行追诉,但现实中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日本刑法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即使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哪怕是罪犯逃亡,只要犯罪发生过去15年,就不再追诉,这样看比中国刑法的规定要宽松很多,在中国只要警察立了案(甚至是有人报案),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逃到120岁,仍然要被追诉,所以在中国杀了人就别想靠逃亡来摆脱罪责……
I. 日本有法律追诉期吗如果警方立案了呢
有,因为你没有说明是什么案件,我假定是刑事案件。还有请你说明是什么类型的刑事案件。
J. 在日本有所谓的法律时效和追诉期,中国有吗
有诉讼时效的,民事刑事都有,如果是刑事案子要看罪行案情,咱们国家一般不会免于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