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审说明
Ⅰ 汽车年检一般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回载客汽车答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Ⅱ 车辆年审是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1.将车开到检测站门口,等待检测(取下车内贵重物品)。
2.将车子交给检测回人员上线,车答主等待提车。
3.检测结束,工作人员开检测单、收款条、并将保险单副本装订好。
4.缴纳检测费:200元(包括汽车各项检测费和工本费)。
5.将资料(检测表、保险副本、行驶证和收据)交给工作人员,5分钟后即可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在行驶证副证上盖章了。
6.领取环保标志。
Ⅲ 机动车年检标准
一、机动车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下列期限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二、机动车所有人可在机动车所属行政区域自主选择机动车检测站检验,超过20年非营运乘用车,到特种检测站检测机动车安全性能和底盘输出功率。经查验和检验合格车辆凭行驶证、机动车管理卡、有效检测合格报告单、交强险,到辖区交警支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三、车主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交管部门将核对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有交通违法记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四、特型车辆由市车管所统一安排到具备特型车检测条件检测站检验,不能上线检测,由市车管所派员人工检验。五、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治理。六、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不予办理年度检验,由车主到国联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解体和注销登记等手续。七、机动车外廓尺寸与登记信息不符的,车主应到车管所重新核定外廓尺寸,按国家有关规定更正后方可办理车辆检验手续。八、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燃气汽车、教练车检验,由市车管所统一安排。九、车辆号牌破损、褪色,须到辖区车管所换领号牌,更换号牌后方可参加检验。十、因赴外省市作业不能返津参加年度检验车辆,应由车主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到市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检验。外省市在本市作业不能返回登记地参加年度检验车辆,车主应持登记地车管所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就近在本市检测站检验,并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手续。十一、车身粘贴、悬挂、喷涂广告车辆,须撤销广告后方可办理检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准GB 7258-2004
代替GB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Safety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 driven vehicles operating on roads
2004-07-12 发布 200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GB 7258-2004
目 次
前言………………………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整车……………………… 5
5 发动机……………………… 8
6 转向系……………………… 9
7 制动系……………………… 9
8 照明、信号装置和其它电气设备……………………… 15
9 行驶系……………………… 17
10 传动系……………………… 18
11 车身……………………… 19
12 安全防护装置………………………20
13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的附加要求……………………… 23
14 机动车环保要求………………………2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方法……………………… 24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方法………………………2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 24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2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气密性检验方法………………………26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驾驶员耳旁噪声检验方法………………………26
附录 G (资料性附录)四种类型机动车技术条件要求对应一览表………………………27
参考文献……………………… 31
GB 7258-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 GB7258 -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B7258 -1997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增加了“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中置轴挂车、乘用车列车、电动汽车等概念;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明确“农用运输车”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将“运输用拖拉机”更名为“拖拉机运输机组”,明确了拖拉机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2 、在“4.1 整车标志”中,⑴删除了 GB7258 -1997 第 3.1.1 条中的“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的要求;⑵ 细化了各种类型机动车产品标牌应标明的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柔性标牌(4.1.2 );⑶ 明确了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4.1.3 );⑷取消了 GB7258-1997 第 3.1.3 条中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易于拓印的要求;⑸ 增加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4.1.5 )。
3 、在“4.4 轴荷及质量参数”中增加了汽车及汽车列车、挂车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要求。
4 、在“4.5 核载”中调整、细化了机动车乘坐人数(或乘员数)核定的要求。
5 、在“4.8 图形和文字标志”中增加了“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
6 、在“7.2 行车制动”中增加了部分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在“7.12. 制动报警装置”中规定了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7 、在“7.13 路试检验制动性能”中增加了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MFDD 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行车制动性能的规定;在“7.14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中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 的货车的后轴制动力及三轮汽车的整车制动力等要求,并针对用平板检验台检验乘用车行车制动提出了特殊要求。
8 、在“8.4.6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中适当提高了部分机动车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要求;在“8.4.7 光束照射位置要求”中调整了前照灯近光光束和远光光束的高度照射位置和水平照射位置要求。
9 、在“8.5 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中增加了部分汽车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要求。
10 、在“9 行驶系”中增加了乘用车用轮胎应有胎面磨耗标志的要求(9.1.8 )及部分机动车的车轮动平衡要求(9.4 )和悬架特性(9.8 )要求,允许乘用车备胎规格与其它轮胎不同(9.1.8 )。
11 、增加了“10.5 车速受限车辆的特殊要求”。
12 、在“11.6 车门和车窗”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种类型安全玻璃的适用范围(11.6.3 ),允许只在沿道路中央车道设置的公共汽车专用道上运营使用的公共汽车根据需要在车身左侧开设乘客门(11.6.5 )。
13 、在“12 安全防护装置”中规定了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12.1 )、“12.8 气体燃料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及汽车(三轮汽车除外)均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的要求(12.12 )。
14 、在“14 机动车环保要求”中增加了机动车车外噪声控制的要求。
15 、在“附录”中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适宜采用的检验方法和设备,规定对满载/空载两种状态下后轴轴荷之比大于 2.0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宜加载(或满载)检验制动性能。
GB 7258-2004
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1 、4.8.3 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对于进口机动车;7.2.11 有关部分机动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7.12.2 有关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8.2.5 挂车及车长大于 6m 的机动车应安装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的要求对于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单轴挂车及车长大于 6 m 且不大于 10m 的机动车;8.2.7 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8.5.5 的要求对于车长大于 9m 的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9.1.8 乘用车用轮胎应具有轮胎磨耗标志的要求;10.5 对于车速受限车辆的特殊要求;11.2 有关可翻转的驾驶室在翻转操纵机构附近易见部位应有提示文字的要求;12.12 汽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的要求;以上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7 个月开始对新注册车实施。2 、7.12.4 有关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时报警的要求;12.1.1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对于座位数不大于 5 的乘用车;12.1.1 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同向或相向座椅的座间距大于某一限值且座椅前方一定距离内无防护物时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以上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3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3 、4.1.2 产品标牌上标明的所有项目的名称均应有中文名称的要求,对于进口机动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9 个月开始对新进口车实施。4 、12.1.1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的要求,对于座位数大于 5 的乘用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19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5 、7.1.2 汽车应具有应急制动功能的要求,对于低速货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 25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实施。6 、4.1.2 和 4.1.3 有关汽车应标明(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要求,对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具体实施日期另行规定,在实施日期之前应标明(整车)出厂编号(4.1.2 )和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4.1.3 )。7 、8.5.5 的要求对于其它应安装行驶记录仪的汽车,具体实施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周天佑、耿磊、张咸胜、王玉林、秦煜麟、何勇、吴卫、魏嘉文、王凡、尚项绳、刘欣、赵家琳、鲍晓峰、李爱民、占建云。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258 -87 、GB7258 -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全文点此进入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本文网址: http://www.dffy.com/sifashijian/ziliao/200709/20070901180701-2.htm
Ⅳ 车辆年检的要注意什么
汽车年检现在6年内的家用七座以下车辆可以免上线检测,在此期间车辆专无重大交通事属故记录的话,将全部违章处理完毕后,每两年只需要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副本(正本也可以),行驶证到车辆所属地的车辆管理所就可以申请年检标志了,记住,是免上线检测,并不是免检测,每两年还是要走一次程序的。
年检需要如下资料:
1,年审之前确认违章记录,确认都缴纳罚款
2,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车辆
3,另外大家也不要忽略了三角警示灯,灭火器虽然不作为检查项目,但建议用户最好配备,并确保气压标识位于绿色正常范围内。如果车辆太脏会被要求去洗车,因为需要验外观拍照,所以验车前最好先洗车。
Ⅳ 汽车如何年审,请问审车过程
1.将车开到检测站门口,等待检测(取下车内贵重物品)。
2.将车子交给检测人员上线,版车主等待权提车。
3.检测结束,工作人员开检测单、收款条、并将保险单副本装订好。
4.缴纳检测费:200元(包括汽车各项检测费和工本费)。
5.将资料(检测表、保险副本、行驶证和收据)交给工作人员,5分钟后即可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在行驶证副证上盖章了。
6.领取环保标志。
Ⅵ 车辆年审需要带什么资料
以泉州市为例,车辆年审的流程及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6)汽车年审说明扩展阅读:
年检时注意事项:
1、年检时会检测车尾气检测是否合格,也就是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而它们最佳工作温度是400到800摄氏度,所以建议车主们在进行尾气上线检测时,在外检区提前发动车辆进行预热。会增加通过率!
2、年检验车之前,车主要提前清洗车身,事先对车辆车身、发动机舱、底盘的进行清洗能给检测人员提供方便,也有利于通过年检。
3、车管所会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检查。如果被检查出车辆的灯光过暗或者过强则会被视为不合格,不得通过年检。建议在年检前恢复原车大灯的状态,以通过检测。
4、车辆的制动性能是车辆安全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在年检时是一项必须要检查的项目。所以,刹车油以及刹车皮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两个地方。
Ⅶ 汽车年审需要带什么证件请详细说明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证件: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
(7)汽车年审说明扩展阅读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组织结构代码证(盖鲜章)。
5、委托书(盖鲜章)。
6、车辆
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年审
Ⅷ 汽车年审需要注意什么
1、年审时会检测车尾气检测是否合格,也就是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而它们最佳工作温度是400到800摄氏度,在外检区提前发动车辆进行预热,会增加通过率;
2、年审验车之前,车主要提前清洗车身,事先对车辆车身、发动机舱、底盘的进行清洗能给检测人员提供方便,也有利于通过年审;
3、车管所会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检查。如果被检查出车辆的灯光过暗或者过强则会被视为不合格,不得通过年审;
4、车辆的制动性能是车辆安全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在年审时是一项必须要检查的项目,刹车油和刹车皮需要重点关注。
Ⅸ 汽车年检是什么意思
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根据类型的不同,不同类型的汽车年检年限也不一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9)汽车年审说明扩展阅读
车辆年检的程序:
1、填表。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检验记录表两种形式。碳笔和圆珠笔是不允许的。加注地点有参加车辆的年度检查流程。
2、找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找到违规查询窗口。如有违规,在此一并缴清罚款。
4、找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要求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出检测合格签字页,之后,到检测缴费窗口,给发票。
5、找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可以开车去检测车间了。
6、排队等待检测,有人指挥车辆。检测完后给一张检测报告单。
7、拿着检测报告单回业务厅,交到窗口领取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签字。
8、将资料送交窗口,并交上行驶证,办事员发给年审车贴,并在行驶证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