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
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总规划)
商检局 (食品流通监管 )
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
食品药品监督局(餐饮卫生监管)
疾控中心 防疫站 农业监测与检验中心 也是辅助部门
Ⅱ 我国的食品监管体系是什么样的
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和北京市实际情况,从长远考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由综合协调多部门分段监管向综合协调多部门品种监管转变。在国家现有体制下,北京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以市场准入制为核心,以综合协调为依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保障,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风险管理,全程监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监管能力,构建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以法律的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是包括主体准入和客体(商品或服务)准入。即通过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市场准入,在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格食品或违法经营者实施市场退出的机制,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目前,北京的一些食品市场准入管理,需要修改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加以保证。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明确食品批发市场开办条件、开办者责任义务;明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要求,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法律责任;加强专门从事食品仓储、物流、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等。二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职责,以利于承担其区域内对小作坊、食品摊贩、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的监管。三是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就食品现场制售,包装、储运等食品相关行为,送餐企业、餐饮器具集中消毒企业、民俗旅游户、庙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特殊经营主体,细化和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解决监管空白与职责交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隙监管。
2、建立完善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平台。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的框架下,建立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和决策的指挥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比如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置问题上,需要明确统一指挥调度程序,区县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办、市应急办的职责,谁牵头,谁调度应重新加以明确,避免处置现场的混乱。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协调。完善市场准入、统一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集与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区县政府及各街、乡、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在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作用。食品污染涉及多因素、多环节、多主体,要逐步实现从最终产品监管到全过程的预防性监管。科学引导舆论,增强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媒体应对能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素养。
4、提高监测能力,建立科学监测体系。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前瞻性研究和相关战略研究。二是紧跟国际先进水平,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及难点,重点开展涉及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照食品的分析测试、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如当前发生的有餐饮企业使用“一滴香”问题,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分析评估证明是安全的。
5、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实行公开预警、警告、通告,达到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凡在食品生产、销售方面有过严重劣迹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推行信用评价措施并以此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监管依据。通过建立统一的企业和食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信息记录,对食品和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总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保障。
Ⅲ 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有哪些措施
1、行政监管。国家抄对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具体见《食品安全法》
2、民事制度。食品在民事上存在买卖和侵权法律关系。具体可参考《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法》。《食品安全法》中有10倍赔偿制度。
3、刑事监管。生产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可能涉嫌犯罪。具体见《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章节。
Ⅳ 食品安全与法规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有什么作用
(一)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1、获证企业数较多的产品
2、监督检验合格率较低的产品
3、乳制品
4、区域性重点食品
风险主要在于:
一是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致使原料中带入不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二是标识标注不正确;
三是企业生产条件、卫生条件比较差。
小作坊风险点:
一是分布散,从业人员少,生产条件简单,监管难度较大。 二是缺乏准入门槛,食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三是城乡结合部是发生食品质量问题的高发区,可能存在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责任风险
1.掌握政策要求不及时的风险。近年来食品法律法规文件出台的比较多,必须及时收集、学习、掌握。对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透彻,对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不明确,规避责任风险意识和能力不强,由此引发监管问题。
2.未能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风险。对食品企业检查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进行。(包括未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未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处臵不到位,对已经不再保持取证条件的企业未按照程序撤销和吊销生产许可等情况)。
3.未按有关规定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风险。抽样及后处理省局有具体规定《山西省食品抽样检验规范》和《山西省食品抽样检验后处理工作规范》(包括未制定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在抽样、检验、结果发布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抽检后处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4.对于辖区内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包括潜规则)以及相对集中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未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处臵措施,未及时报告的风险。
5.对于通过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舆论媒体曝光及上级交办等渠道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未能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进行有效处臵的风险。
(三)外部环境
媒体曝炒作的风险。一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环境脏、乱、差(作为食品企业,环境卫生一定要注意);二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现在监督抽查结果均上网公布,尤其是大企业质量不合格更易被炒作;三是我们的监管工作,企业上的问题会让记者追到我们的监管问题。
职业举报人举报的风险。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十倍赔偿,现我省又出台了食品有奖举报办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举报人,进行举报申诉。要求依法查处,要求十倍的赔偿,要求落实举报奖励。他们一般不花检验费去检产品质量,举报主要三方面一是产品标识标注;二是添加了不该向普通食品中添加的物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他们会通过看食品标签配料表,对照来看。三是无证生产,现在获证企业在网上均能查到。查不到即按无证生产进行举报。所以我们重视产品的标识标注,遇到这种情况要抓紧落实,掌握情况,并及时答复,掌握时限,如超时限,还有被复议的风险。
二、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管理层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不清楚。甚至对企业自身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生搬硬套同行的制度,其目的只是为了取得生产许可证,一旦获证后就搁臵一旁。例如,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环境差,加工器具无卫生消毒等防护措施,产品出厂未按规定批批检验,不合格产品未经处理擅自放行等。
(二)利益驱动促使企业铤而走险
分析近年来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难发现,诚信道德的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因素。少数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的小型企业受利益的驱使,铤而走险。为了获得足够的利润,完全不顾他人身体健康,大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在食品中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例如去年上海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今年发生的“毒胶囊”事件。
(三)产品过度“科技化”与标准滞后
如食品添加剂。如今的食品工业已与消费者达成一种“口感”协议,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新鲜感、刺激感等所谓的“完美消费”心理,导致有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原料的初级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也存在所谓的“科学化”。
(四)监管资源与承担的监管工作任务不匹配
一是个别基层监管人员主观责任意识不强,专业技术能力薄弱,导致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成为了走过场和环境卫生检查,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不了本质问题。二是监管资源和力量与食品大省的现实情况不相称,基层局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Ⅳ 十八大之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厅
工商局 商超
质量技术监督局 生产企业
经贸委 行业
Ⅵ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哪些漏洞
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目前规范的企业也相对较少,分析存在的问题有:
1、缺乏统一认识。我国目前对食品可追溯体系还存在一些误区,往往把食品安全追溯认为是责任追究。
2、缺乏标准要求。目前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缺少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指导文件来规范企业,导致一些企业把食品追溯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
3、缺乏协调机制。我国实施食品可追溯体系管理,有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同步推进,同时还有农业、质检、工商、科技等部门分段监管。但相互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重复建设甚至相互冲突现象时有发生。
4、缺乏信息整合。由于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协调,信息没有形成共享,追溯系统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对接,所以信息资源的整合及综合利用很难展开。
5、缺乏统一认证。在食品行业中,有 ISO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QS认证等各种形式,但就是因为这么多的认证体系和机构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往往降低了消费者心中的信任。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
Ⅶ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Ⅷ 答案我国食品安全有监管有哪些建议
食堂食品安全的智能化监管从2014年起就已经初见眉目。明厨亮灶工作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采用透视明档(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开放式厨房或设置窗口等多种形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公示,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虽然明厨亮灶已经带动食品行业完成了一次监管的升级,然而在食堂食品安全事件仍旧频发的社会状况下我们仍不能松懈,必须尽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的蜕变,此刻,全流程智能监管成为当前节点的最佳选择,也是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的重要筹码。
四川君华高科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平台 立足于现代的高新科技,通过对大数据+互联网+智慧物联进行创新整合,实现全程数据留痕、餐前实时监管和监管信息追溯。食安监管大平台在“明厨亮灶”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覆盖食品安全监管流程的各个方面,并采用先进的智能预警系统,这能让食堂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自己的失误并予以改正。
这是一个全流程的监管方式。在视频实时监控、数据告警监管、食材安全检测、食物制作监管、营养陪餐、应急管理、系统管理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创新治理,并相比人工监管做出了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