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1.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生活当中,大家花钱购买任何一项物品对其质量都是有要求的。如果产品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么自己作为消费者的一些基本权益就已经被商家侵害了,作为消费者来说这种时候一定不要选择沉默,及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
2、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
3、产品侵权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期间为10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10年丧失请求赔偿权。
4、“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请求权期间适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
产品质量的检验本就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程序,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法律对于他的界定有时候是比较复杂的,我们有时候是很难去证明这个责任。
二、
产品质量举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
1、产品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缺陷举证责任分配
2、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产品质量之诉的举证责任
4、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5、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在我国产品质量法当中规定,如果因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这是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大家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类似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争取,要求商家进行退货并赔偿。
延伸阅读:
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 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2、《合同法》第158条:"当事人约定(yueding)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yueding)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3、《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3.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和期限有什么区别
您好
诉讼时效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有效时间。《产品质量法》规定,受害人必须在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或能够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将不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诉讼时效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时间范围。在法定规定范围内,行使其权利,可以受到保护,法定期满后,权利人未行使权利,就不受到法院保护。
二者的区别:
虽然都规定了一个期限,但两者各自的含义是不同的。表现在:
第一,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解决的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多长时间以内,有权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责任损害请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或者说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将产品投入流通后的多长时间内,对缺陷产品负有严格责任义务的问题;而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解决的是在发生了产品责任损害以后,受害的消费者应在多长时间内起诉的问题。
第二,诉讼时效期间满后,并不意味着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解除,消费者请求损害的实体权利还是存在,如果生产者、销售者自愿履行债务的,就不能以不知“时效已过”为由再追回已赔偿给消费者的财物。但是,请求权的10年期限满后,法律就免除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即使因产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也不承担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卖出产品时对消费者明示的产品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则不以10年期限为限,而应当以生产者、销售者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为期限。
如某消费者在1998年购买一台超清晰彩电,生产商在说明书中注明,该机质量稳定,技术先进,产品可安全使用15年。在2002年12月,该机发生爆炸,造成消费者地财物损失。由于该机造成的损害发生在生产者明示的彩电安全使用期内,所以该彩电的消费者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请求生产者赔偿他的财产损失。又因为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此该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最迟在2004年12月以前提起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
4.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2年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内权益受损害时起计容算。
虽然在《民法通则》中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及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因《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所以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这里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5.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诉讼时效是多少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应该与质保时间有关,如果超过质保期也就超过诉讼时效了.
6. 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者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5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3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3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3年;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3年。
7. 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限是多久
您好!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受害人应当自知道自己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年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超过二年期间的,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将不能受到法院的保护。
如能提供你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8.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2年和10年有什么区别
仔细看,一个是诉讼时效,一个是请求权。这个在刑事诉讼法上是有明确不同的。前面那个是可以法院或仲裁部门提请诉讼的时效,后面那个是向产品制造、生产、销售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
9.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使用人损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2年。《民法通则》是一个总的基本原则,是普通法。而《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所以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即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10. 如何理解民法总则产品诉讼时效的规定
您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此规定在适用时,对其进行解释时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主要是因为未区分自然人消费者的消费购买与厂家与商家(或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商业购买,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1991〕法经字第160号复函对此已经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另一个原因是,未区分侵权诉讼与违约诉讼,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了大量的造成消费者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对其中侵害人身权的诉讼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违约诉讼来说,一般认为应当适用二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而不应当一概而论全部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
正是因为此规定比较含糊,容易扩大化解释,使得适用法律不当,现实中也存在一定的判决结果不一致,使得商家或厂家蒙受损失。
以下结合现行法律、最高院答复规定的内容,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一归纳。
一、区分了消费购买与商业购买、侵权诉讼与违约诉讼。
1、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诉讼时效为一年。
2、因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起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诉讼,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区分了产品质量不合格与产品缺陷。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三、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的复函
1991年11月19日〔1991〕法经字第160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你庭赣法经〔1991〕3号《关于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于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起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诉讼,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此复
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的请示
1991年7月16日赣法经〔1991〕3号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我们理解,该规定不包括购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等经济合同中因质量问题而提起的诉讼。购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等经济合同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二年。 当否,请批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如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