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下通知
❶ 什么是公文的时效性
公文的时效性是指任何一份文件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没有时效的文件是不存在的。时效的产生,除文件中明确规定生效的时间外,所有文件都以“成文日期”为生效时间。文件时效的丧失,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明确宣布被某一新的文件所代替,从新的文件产生之日起,原某一旧文件的时效即行停止;
二是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有些文件的时效自然地被终止。
(1)时效下通知扩展阅读:
公文管理要求:
(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三十二条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第三十四条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六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❷ 通知的格式是什么
一、概念的区别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
二、种类的区别
1、通知种类:
通知分为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对平级均可发送。
事务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就某一具体事项布置工作,交待任务;同级机关及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就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进行或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要求对方配合、协助办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等。
2、通告的种类:
周知类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三、写作格式的区别
1、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确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2、 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 : 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 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署名和日期 :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❸ 公告、通知怎么写
公告和通知要简单扼要,几句话就行,比如说:不穿工衣工鞋上班的罚款20?你根据什么罚,什么规定?谁的规定?........简单说一下,最后就是落款,也就是出通知(或公告)的部门,通知日期。
举例:
通 知(或公告)
根据公司劳动制度(或员工手册、或公司办公会议等等)规定,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工衣工鞋(或统一着装),如有违反纪律者,按规定处以20元罚款........
特此通知(或公告)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或有关部门)
2012年12月6日
回答仅供参考。
❹ 写一篇通知怎么写
通知怎么写?通知格式范文
通通知怎么写?通知格式范文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
一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二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
一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二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三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❺ 通知怎么写
通知的正文部分要谨慎措辞,毕竟是要说清楚事情的。为什么发这个通知、通知的内容是什么、也就是几个要素,什么时间、地点、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等。
正文应层次分明,适当使用正确的序号,一目了然。
正文
公司全体员工、客户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中秋节放假时间:中秋节:9月22日—24日放假,其中,9月22、23日为周末,9月24日(星期一)补休。国庆:10月1日—7日放假,9月29、30日(星期六、日)上班。
二、正常上班时间:9月30日(星期六)。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工作,在放假前关好门、窗、水电,确保无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请各位员工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烦请客户们做好提前备货安排,谢谢!
祝大家中秋节、国庆节阖家团圆,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❻ 过了起诉时效法院为何直接发了执行通知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
但法院不能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根据上述规定,在被告没有对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❼ 如何理解《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
诉讼时效期间
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的“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1999]7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角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对谁是该批复中规定的债务人,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批复中的债务人仅指借款人。因为该批复是针对河北省高级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而作出的,因而批复中的债务人是指借款人。另一种认为,批复中中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因为如果借款人及担保人分别在通知单(包括内容相同的两份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也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请问以上理解哪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所称债务人指借款人。理由如下:其一,法释C1999J7号批复是针对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这一特定情形,只涉及借款人,而未提到其他人。其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当事人丧失诉讼保护权即胜诉权,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债务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履行埒还款义务(即原债务)。
债权人(即贷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贷款通知单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借款人愿意履行原来的还款义务,对贷款人作出了新的承诺,也就是说重新确认了原债务。因此,我们认为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❽ 投标文件确认时间通知怎么写
招标投标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时间节点,令人应接不暇。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招标投标流程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话不多说,上干货: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1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18)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19)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时。
(2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2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期限: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0)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
(11)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13)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4)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16)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23)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1)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备案函复时间:收到评审专家审核意见、招标机构意见、招标文件最终修改部分等备案资料后3日内,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
(2)招标文件公告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3)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期限:开标日5日前。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期限:开标前。
(6)二次招标时第二次投标截止日与第一次投标截止日间隔期限:不少于7日。
(7)投标人招标网注册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8)开标记录招标网备案期限:开标后2日内。
(9)评标价格多种货币转换为美元以中国人民银行卖出价公布的基准日:开标当日。
(10)银行资信证明有效期限:开标日前3个月内。
(11)评标专家抽取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 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不得早于开标时间72 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
(12)评标结果公示期:7日,公示开始日不得选择在国家法定长假的前2日。
(13)投标人质疑期: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
(14)组织评标委员会或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向质疑人提供质疑答复意见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第4日起7日内,特殊理由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延期答复,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日。
(15)招标机构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答复报送主管机关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
(16)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
(17)主管部门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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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各机关单位的公文文件有多少年的时效期呢
公文的时效性一般分为长期性、阶段性、即时性。
长期性:一般情况下,规范性公文的专时效一直延伸属至下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比如某县发出一个禽流感预防的应急处置文件,该文件的时效性就是长期的,直至应急处置需要修正的时候,再重新修订一遍重新出台后,原应急处置文件作废。
阶段性:一般是指非规范性的文件,时效期在该文件所陈述的事项结束而“结束”。比如当地政府出台一个要求创建国家城市的迎检通知。迎检工作结束后,该文件的“使命”就完成了;下一次创建,根据下一次的要求重新发文。
即时性:比如发一个会议通知的公文,会议召开后,该文件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