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简答题
① 关于食品安全的试题
1、A 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2、C 属于较内大食物中毒事件
3、D
4、D
5、B 生物容性 物理性 化学性
6、C 与夏季气温高、细菌易于大量繁殖密切相关
7、A
8、B 预防为主 依法科学 迅速正确 综合治理
9、这个不会 感觉是B
10、答案应该是72小时。
11、B
12、B
13、D
14、A
15、C
16、B 亚硝酸盐将血红蛋白的二价铁氧化为三价铁,使血红蛋白成为高价铁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的能力,造成机体缺氧。
17、D
18、C
19、B
20、A
② 小型餐饮服务类食品安全人员考试试题简答题1如何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
《食品安全法》试题卷一、填充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4、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中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处以贰仟元以上贰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5、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7、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③ 食品安全 答题 答案
《食品卫生法》
(一) 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哪年颁布实施的?
答:199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
3. 哪个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4.《食品卫生法》中对食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5.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哪些标准?
答:营养、卫生标准。
6.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
7.《食品卫生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与使用后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答: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什么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9.《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无毒、清洁。
10.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答: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1.《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在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什么?
答:售货工具。
12. 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3.《食品卫生法》规定,在何种情况下,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14. 食品生产经营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
15.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哪些情况除外?
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16. 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由哪个部门追究何种责任?
答: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食品卫生法》第十三条规定,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便于清洗和消毒。
18.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哪两个环节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答: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19. 食品国家卫生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
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0. 未制定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哪个部门可以对其制定地方卫生标准?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1.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哪些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给予什么处罚?
答: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3.《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什么制度?
答: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4.《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什么人员?
答: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5.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6.《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包装标识必须符合什么要求?答:清楚,容易辨识。
27.《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怎样的宣传内容?
答:夸大或者虚假的。
28. 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予何种处罚?
答: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9.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0. 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1. 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2. 食品生产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成何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33. 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4.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35.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哪个部门设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6.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37.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8.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具有哪些权力?
答: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
39.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不标明生产日期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0.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4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可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答: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42. 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时,使用的封条上应加盖哪个部门的公章?
答:卫生行政部门。
43. 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哪个部门报告?
答: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44.《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决定?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5. 卫生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
答:包括成本和利润的全部营业收入。
(二) 问答题:
1.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请至少回答5方面)
答:(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食品卫生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请至少回答6方面)
答:(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哪些临时控制措施?
答: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答:(1)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1) 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2) 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3)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4) 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5)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6)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8)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④ 急急急急急··!!!!!!! 形势政策题 简答题:简述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最近频繁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如“三鹿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多宝鱼等,无不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问题。食品安全已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甚至还关系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赖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受到大家的重视。
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法律、法规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大法是《食品卫生法》,所监管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作了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恰恰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因此使监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盲区,造成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
另外,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较轻,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
1.2 监管模式分段管理,职责不清
2008年大部制改革之后,政府明确了食品监管分工。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几大部门是按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实行分段管理,承担不同环节的监督职责。
从多个环节进行多重保障似乎是件好事,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执法部门过多却难免会出现职责交叉和权力真空地带,深化相互制约难。有些部门不是不想主动跟进食品安全管理,但碍于职权范畴,不敢过界越权,破坏官场规矩。与此同时,按照中国的特殊国情,由于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关系密切,也容易造成某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现潜规则。例如国家实行免检制度,令企业争相与质检部门拉关系,最终堕落为官商勾结的新手段。
1.3 食品质量标准存在缺陷
我国食品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等4级构成,总共将近3 000项。虽然数量上不可谓不多,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①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相当一部分低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②我国食品产品的行业标准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部委制定,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③标准的评估修订没有及时跟进,有的标准竟然超过10、20年都不修订,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2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2.1 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法制是基础和保障。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上看,目前我国颁布的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安全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经济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草案)》,尽早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食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现行《食品卫生法》了较大修改:一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对食品添加剂将实施许可制度,生产者只能按照有关部门严格制定的法定目录进行添加,凡是目录之外的其他物质——即使无害,也禁止添加。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为“三聚氰胺”这一最直接的动因,食品添加剂将发生由乱到治的转折。三是建立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大幅提高惩罚性赔偿标准。 2.2 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的模式,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上,逐渐趋向于统一管理、协调高效。学习加拿大的监管模式,是不错的选择。加拿大自1997年起,成立了食品检查检验局,集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抽样检查和案件查处。该机构在全国设立18个地区级直属机构,共5 000多名职员,是加联邦最大的部委之一。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仍有配合职能。如卫生部要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标准的制定,农业部要做好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和规范、产地环境等。
另外“三鹿事件”曝光后不久,国务院已断然废除食品免检制度,而《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则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确认食品“免检”从此走入历史。
2.3 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
对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和修正,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相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总之,食品安全品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真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⑤ 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卷 简答题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