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列纠纷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

B,C,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4年。

『贰』 法律为什么规定有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叁』 身体受到损害 诉讼时效为1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内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容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等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由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致使在诉讼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有不同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

『肆』 身体受到损害 诉讼时效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
你想想吧,如果某人受到伤害,但是当时不要求权利,过了10年说自己当年受伤的地方有问题,谁知道现在这个问题是不是当年造成的呢?

『伍』 民法诉讼时效1年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商品本身不合格只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没有造成瑕疵产品以外的损害,如果因为产品缺陷造成了瑕疵产品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则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是指如果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事先声明的,则不受该诉讼时效的限制。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该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 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陆』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案件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有两个标准:

1:民法通则---一年时效。

2: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二年时效。

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适用两年诉讼时效,伤势明显的自受伤之日起算,伤势不明显经确诊并确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自伤势确诊之日计算。

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应受理,法院受理案件时,不进行实体性审查,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也就是说具备起诉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起诉。

但是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了实体性的胜诉权,只要对方当事人提出,法院便可以审查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如已届满,驳回诉讼请求,注意驳回的是诉讼请求,而不是诉讼。

(6)诉讼时效为1年的扩展阅读:

从上述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德国,还是中国,对于请求权的时效理论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均存在着互相矛盾的现状,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现在通行的学说,权利系特定利益和法律之力两项要素所构成,法律之力指的是权利人支配标的物、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以及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这个法律之力就债权(相对权)方面来说指的就是请求权。在这个通行的学说下,作为法律之力的请求权与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设立时效的目的和理由是为了维护既存秩序,促进交易安全和降低成本,以及起到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设立时效是在私权保护方面与社会的大利益作利益衡量之后,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公平正义(私权利)为代价保护社会的大利益(即既存秩序、交易安全、降低成本)。因此,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不违背民法时效制度的本质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柒』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捌』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8)诉讼时效为1年的扩展阅读: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民事诉讼的效力:

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 ---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玖』 下列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C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