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一) 对我国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理解 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的时间。 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民事诉讼 时效起算点有如万丈高楼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诉讼时效的案件纠纷,不弄清楚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本无 法展开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 问题才能顺利解决。 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 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害时”。对此,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剖析:第一,“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 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 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 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 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 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 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 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第二,“权利被 侵害”。所谓“权利”,正如前面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所界定 的,专指请求权,而且主要是指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一 般认为是物权的效力,有物权必有物上请求权,二者密切联 系,须臾不可分,所以在民事审判中,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 讼时效的规定。至于人身权方面,除了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 请求权诸如身体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以外,一 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侵害”是指“用暴力或非法手 段损害”。这些“权利被侵害”主要是指债权包括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没有得到完全及 时地履行,或者人身受到损害而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民事案 件形态各异,千差万别,很难一言概括详尽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具体到各案,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也就不同。(二)我国诉讼时效起算点认定的实际操作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起算点: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作为起算点;债权人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以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3、没有明确法定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它同前类型有共通之处,但原因明显不同。这一般是指发生于某些无效民事行 为的债权请求权。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根据《民 法通则》第61 条之规定,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财产的,应返 还给对方,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实务中,有 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两类;一是返还财产;二 是赔偿损失。由此,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皆适用诉讼 时效,其起算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众说纷纭,但通 说认为应该以该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 起算点。4、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贰』 律师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现实生活中,不当得利受损人的权利被侵害往往不是受益人的行为所致,而主要是受损人自己,个别情况下是第三人的过错或自然事件引起的。在受损入自己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不当得利,受损人是知道至少是推定受损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因此,不当得利是受损人自己引起的,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据上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叁』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如何确定

比如捡钱。
A1号丢钱,B捡到,3号A知道丢了,4号知道被B捡到,5号A向B要求返还,但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4号起算。

『肆』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如果银行已经明确通知此人,此人经查看发现确实是错误打入他的帐户,但此人仍然专拒不交还的话,就属可能触犯刑法,涉嫌侵占罪。那法院就会判决此人向银行返还。对方不履行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的。民法通则意见》
131.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刑事自诉是 谁主张 谁举证的
举证责任在你银行。诉讼方式解决。 要找民事方面的律师可以上问法网或者中国民事诉讼网找找。是不当得利,重的还得以诈骗罪起诉。

『伍』 如何理解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不当得利中,知道不当得利的情况,亦即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知道对方当事人是谁,才能向特定人请求不当得利返还。

『陆』 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这个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2年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35条

『柒』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求大神赐教。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不当得利事实以及知道对方当事人之日起开回始计算。例如:某人答遭受不当得利损害的,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自己受到损害,而且知道不当得利受益人的时候开始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捌』 法律对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物权来不适用诉讼时效,债权源都适用诉讼时效,物权法定,不当得利不是物权,是一种债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它一般适用于二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