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诉讼重新
Ⅰ 诉讼时效中断后,再次起诉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两年提出
你第一次如果有3万的请求,第二次要这3万估计不好立案。有新的证据随时立案。如果没有这3万请求,时效应是自约定还款日期到期第二日起算。
Ⅱ 民事诉讼法 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十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十五、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十六、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十七、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十八、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Ⅲ 对旧债务的重新确认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您好:
一、债务人对债务重新确认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二、债权人起诉法院对债务重新认定的,分以下情况:
1、法院对已经过诉讼时间的债务重新认定一般不能中断时效;
2、法院若对产生债权、债务的基础权利进行认定,那么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基础权利认定后开始计算,如某物被损害,但对该物的所有权有争议,那么自所有权确认后,再开始计算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Ⅳ 民事诉讼中如果已经通过提起诉讼中断了诉讼实效,为什么还要重新起算实效呢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如果中断了不重新起算时效,那还规定时效中断干什么。
Ⅳ 为什么诉讼时效时间中断时起,诉讼时间重新计算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Ⅵ 诉讼时效中断后又因为一方提出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那么这个一年或者两年的诉讼时效好像看起来就没什么意义
不会啊。立法诉讼时效设置目的是促使人们及时主张权利,因为一方提出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是让积极主张权力的一方拥有时效利益,正合立法本意。
Ⅶ 诉讼时效中断后为什么重新计算时效
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利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及保证交易等行为的稳定性。起诉中断诉讼时效是因为起诉的权利人在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力,不论结果,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Ⅷ 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可为什么不是诉讼时效中断
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140条的规定,债务人同意履行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注:诉讼时效中断将导致已过的诉讼时效归零,重新计算)。此种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务人同意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同意履行时重新计算。第二种情况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人同意履行,此时,债务人同意履行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无直接规定,但是从法理上讲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不可能再产生中断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注意,法条上用的是“同意履行”和“自愿履行”,即:同意履行仅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此区别,自愿履分原则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债务自愿并实际履行,此时,债权人有权接受,不产生不当得利问题。第二种: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或其他债权凭证,此时,以还款协议或其他债权凭证为准适用诉讼时效规则,但并非是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应当按新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原因是通则138条规定仅仅是债务人的履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不代表债权人不受限而拥有胜诉权。
所以,你说的应当是——在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并与债权人形成新的债权凭证,诉讼时效以新的债权凭证为准计算诉讼时效。
Ⅸ 什么叫诉讼时效中断,经济纠纷时间已超过两年,还可以申请中断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回,致使已经经答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因此,诉讼时效不是申请中断的,而是发生法定事由而自动中断的,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Ⅹ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