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诉讼时效
1. 定金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专求保护民事属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 定金有时效性吗没有合同,只有收据!
定金属于债权,使用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能证明违约之日起算。要证明对方违约,你要证明对方违约,这个比较难,也就是证明你们的口头约定三天过来签正式的合同。如果证明不来而对方起诉时证明了你违约则你应该退还双倍退还定金。否则你可以不予退还定金。现在你最好打个电话做个电话录音,或者发个书面的函件包括电子邮件将情况向对方说明以保留对方违约的证据,这样就好了,也不用担心对方起诉索要定金。
3. 过去半年多了,这个订金可以退吗
如果是定金是肯定不会退的 要是订金是可以申请退款的
4. 关于押金的法律规定两年后会失效吗
生活中所说的押金在法律上指的是保证金的问题,关于保证金有定金和订金之分;其中定金包括;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证约定金;当然定金和订金虽然只一字之差但性质却截然不同,关于定金罚则的问题简单区分如下:1、订金多用于承揽、服务合同,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己方履行义务的担保。后果有三种:A:双方依约履行的,订金返还交付方或抵作应付款;B:交付放违约的,订金没收;C:如果收受方违约,原数退还给交付方;2、定金则适用双倍罚则了,如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交付放违约定金丧失。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保证
其中还有更多详细的规定,如果还不明白可以参考民法通则关于定金的规定。
保证金期限过了两年的,已经失去法律保护了。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类似保证金索回这样的财产纠纷案件,就算依据上述规定执行的。如果你在期间有挂号信、对方签收的、短信、微信、邮件的催促证据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会从催促证据日起重新计算的。
5. 订金有效期有多久
定金合同的有效期有两种。如果是定金合同有约定期限的,有效期至约定期限达成。而诉讼的期限是自合同到期后三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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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条款的约定的细节需要注意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
6. 定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定金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中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即两年内可以到法院提版起民事诉讼,从知道或者权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7. 定金返还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返还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除斥期间针对的是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
而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中所有人要在知道受让人两年内请求返还,并不能因为曾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而导致该两年的时效中止、中断。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