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安全措施有哪些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每年食源性疾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公众健康优先考虑的问题。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三大措施防控“毒大米”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毒大米”等粮食安全事件,中国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卢景波26日在北京介绍说,官方将从分类收购处置、检测关口前移、强化食品安全三方面严加防控。

近年来,镉超标大米和真菌超标小麦先后曝光,4月份国家临储还组织过真菌超标小麦的竞价交易。如何防止这些粮食进入中国公众的口粮市场引发关注。 “粮食污染成因复杂,与环境污染、高本底土壤、异常气候、品种选育、化肥农药使用不当等各方面因素有关”,卢景波强调,这部分粮食的收购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公众食品安全,官方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

就防控的具体措施,卢景波介绍说,首先将做好分类收购的处置。对于收购环节污染的粮食,将按照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价销售、全程监管的原则进行收购处置,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限定用途,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此外,监测关口将前移。政府部门将提前掌握污染粮食状况,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采集样品,检验监测结果将与有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污染粮食管控。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卢景波强调,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均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也已通过。

“随着国家对重金属污染地区的土壤整治,探索实行轮作休耕等制度,重金属严重超标的粮食会越来越少,‘舌尖上的安全’会得到保障”,卢景波说。

春节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措施

注意保质期 春节期间,想要吃到安全的食品,首先要在选购时候就避开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尤其是购买包装食品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看生产日期,对于保质期过了一半的要少量购买哦,最好是购买最近日期的为好,这样就从源头上解决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哦。

注意新鲜度 注意食品的新鲜度,譬如春节家家户户都少不了新鲜的畜肉,牛肉吧。

4注意吃生冷食品 春节期间我们也会选择一些熟食来切盘之类的,这时候一定要禁忌生肉与熟食在一个案板上哦。

注意食物相克 春节期间不要只顾着大吃大喝,一定要要注意食物的相克性哦。

春节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一、看外

2. 如何控制食品安全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 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 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 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 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 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 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 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 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 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 http://www. acctrue.com)。 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 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 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 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查询 查询服务提供对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信息全方位的查询, 实现对链条上各个主体和环节点的信息查询 跟踪与追溯 跟踪(Tracking)是指实现对食品全流程的信息跟踪。 从初级农产品的种植/饲养、到初级农产品的收获运输以及检验、 到产品的再加工/包装及储藏、 到产品的运输及流通全过程必须做到关键信息的跟踪, 以便对关键环节、重点食品进行有效监控。 追溯(Tracing)是通过输入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追溯码、 生产批号等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种植作业环节、原料运输环节、 基地加工环节、成品运输环节的所有信息。通过追溯, 实现由下至上的信息追溯, 使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可以明确界定。 统计分析可以按时间、品种、状态等进行各种统计汇总。 即时统计产品的生产批量、个数、品种等信息, 并可以按照时间序列或品种序列等要求进行排列。 统计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流通环节信息,按照关键点进行归纳汇总。 为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召回与预警 召回是指对有潜在安全危险的食品可以按照批号快速追踪到同批号产 品的流向并实现快速召回。 预警是系统将提示用户将预警信息按指定的格式,通过手机短信、 语音的方式发送到指定用户,实现预警信息的实时通知。 预警信息包括针对追溯系统的食品预警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检测抽查 情况、退市下架情况等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 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

三、 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

四、 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质量管理(www.chinatpm.net)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

3、产品退货后,积极对退货产品进行观察。

(四)改善和改进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出来的因素,厂内进行整改,由相关车间积极整改,或进行硬件的投入,从而固化生产。如有系统性问题,需要职能部门配合的,积极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明确提出,在相关因素改进之前,此种或此批产品停止生产,或改进工艺等。

4. 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有哪些

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看好食品的质量。一般新鲜的食品看他的颜色。如果是包装内食品,一容定要看它的保质期。和出厂日期。买水果的时候看水果的把是否新鲜?蔬菜从色泽上就可以区分。一定要买放心的食品使用,这样才能保证食品安全。

5. 如何有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的监管,即行业组织的自我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的自我救济.笔者从事法学实践工作近十年,从基层法律工作者角度,结合《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市各职能部门如何更好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有所裨益.
一、加大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政府官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近几年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政府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失职问题一直备受社会苛责.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食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一些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管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却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单靠处罚相关企业显然不够,必须把失职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一并纳入处罚范围,对监管失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出于各种目的,玩忽职守、怠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净化食品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惟利是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恃无恐地制造食品安全问题,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甚至某些职能部门还为不具备法定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开绿灯,违法行政许可等等.《食品安全法》授予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被监管者而言是行政权、国家公权力,对广大消费者与社会公众而言则是沉甸甸的责任.为督促行政权执掌者各司其职,《食品安全法》从法律责任方面各职能部门拒绝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以及滥用职权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此种法律责任既包括国家对政府官员给予的行政处分,也包括国家对受害消费者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根据本条规定,构成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宜昌目前还没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应更加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
笔者同时认为,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主动引咎辞职,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也应被撤职.这种问责机制对于牢固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为将此种问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食品安全法》第95条分别规定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行政处分措施.虽然只有一个法条,但从该法条中可以明确,政府的“一把手”和职能部门的“一把手”,都有可能由于本地、本部门违反法定食品监管职责而被摘掉“乌纱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违反该法规定、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此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既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职领导(如副县长、副区长),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正职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2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该法规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责大任.在“一个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下,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被迫选择了多家部门分段监管的思路.其中,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分段监管体制虽然有助于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避免“一个部门管不了”的现象,但也出现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弊端: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着监管重复,也存在着监管盲区.在“田头”到“餐桌”的各个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似乎都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重兵把守”,但有毒有害食品仍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在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之间要么缺乏信息互通,要么相互推诿.再如,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不属于任何一个环节的事项,由哪个部门负责并不明确,客观上又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问责不清的严重问题.由于职责分工不清,有些部门在小集团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了“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的实用主义思维,必然削弱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甚至贻误最佳监管时机.

为彻底打破“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恶性循环,应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特别是我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应建立沟通平台,保障信息畅通.就地方层面的监管职责分工而言,该法第5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消除监管空隙,提高监管效率,《食品安全法》第6条还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企业的监管资源优势,要求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食品安全法》第5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全程管理过程中应由地方政府统一协调.
笔者认为,建立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平台建设,应该一手抓监管的分工,一手抓监管的合作.换言之,既强调每家监管部门依法勤勉、权威高效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又强调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无缝对接,最终全面建立360度全方位、24小时全天候地覆盖各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合作监管体制.与监管分工相比,监管合作更具挑战性与艰巨性.
三、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该条就产品缺陷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依《食品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据此,食品既包括未经加工的原料,也包括经过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侵权责任法》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中的产品,则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而依《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产品”指的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若食品符合“经过加工、制作”和“用于销售”要件,亦构成产品,食品类产品就既属于《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所辖范围,亦在《食品安全法》所调整的食品范畴之内.因此,因食品类产品的缺陷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既可根据《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亦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7条请求惩罚性赔偿.
但是《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针对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侵权责任法》第47条针对的是缺陷产品,就食品领域而言,针对的是存在缺陷的食品类产品.但《侵权责任法》本身没有明确规定产品缺陷的概念,需要参照特别法.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仅从文义而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当然属于缺陷产品;若符合了食品安全标准,则不属于缺陷产品.《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和《侵权责任法》第47条在食品领域惩罚性赔偿的产品类型上并不会产生不一致.但有学说认为,应当以不合理危险为标准认定产品是否具有缺陷,即便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该产品的强制性标准,该产品仍然可能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亦有案例予以支持.因此,即便某食品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虽不能请求《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但若存在不合理危险,依然构成缺陷产品,被侵权人仍可以请求《侵权责任法》第47条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
笔者要强调的是,依《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消费者就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而《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其适用范围较之前者明显缩小,只有在致人死亡、健康严重受损的人身损害情形,被侵权人才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生产某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构成《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但若没有发生严重的人身损害,则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47条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因此,笔者认为在民事赔偿诉讼中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但是,从维权成本角度讲,没有人会为十倍惩罚性赔偿而维权.但《食品安全法》尽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但数额仅有十倍的赔偿.这个赔偿太低了,既然是惩罚性赔偿就不应该封顶,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让制假企业知道,一万个人买了产品,哪怕只有一个消费者提出来要赔偿,整个企业可能就倒掉了.对於那种故意的、恶意的行为,应当在经济上给予致命的惩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更广泛地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其规定的不足,当然笔者也期待法律的完善.

6. 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督管理措施:(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5)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7.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食品监管部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门,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那么针对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怎样应对和操作呢?

一、净化市场源头


重点应对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粮食作物、蔬菜、水果、饮用水等严加控管,进行规范型、创新型种植、生产结构及生产保障体系调整。市场上的食品应由大型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种植专业户、集团,生产厂家的食品占绝大部分,对落后的、零星的、质量无保障的种植户、生产小厂适时淘汰,或成无人问津而自灭。净化市场源头是重点,这一步抓好了,购者放心。


1.抓生产环节,加强源头管控。实地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调阅生产许可原始档案文档,检查是否改变生产工艺、布局,对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关键点控制记录、出厂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发放行政指导书5份。


2.抓流通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以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相关产品专兼营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日常食品实施重点监管,查感官是否合格、来源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合规及食品标签是否合法,


3.抓餐饮环节,规范现场制售。以现场制售制售为抓手开展餐饮专项检查,对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检查,重点检查后厨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防”设施配备及进货查验情况。

食品检验部门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测措施


二、建立市场级检测体系


即在中、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置检测仪器、提供检测方法,随时对有关食品主要质量参数进行检测,可由市场专职检测人员或人民群众开展抽检。国家应投入一定费用开展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供市场快速确认质量。如此,不合格产品难以上市,也不敢上市,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上市。

1.不良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利用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中有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添加剂、非法添加剂、水质安全、重金属残留、等多种含量进行快速定量测定确保食品安全,并提供多种食品安全检测仪解决方案。常见检测项目:食品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赤藓红)、病害肉(组胺检测、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肉类细菌毒素)、重金属(铅、汞、铬、 砷、镉)、蛋白质、粗蛋白、茶多酚、甜蜜素、安赛蜜、吊白块、淀粉含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氯、过氧化氢(双氧水)、过氧化值、食用油酸价、食品甲醛、酱油氨基酸态氮、酱油中食盐、酱油中铁强化剂、酱油总酸、食醋总酸、食盐碘、蜂蜜水分、蜂蜜酸度、蜂蜜中果糖葡萄糖、羟甲基糠醛、饴糖、蔗糖、硼砂、亚硝酸盐、亚硫酸盐、亚铁氰化钾、硝酸盐、工业火碱(氢氧化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中溴酸钾、面中铝、明矾、苯甲酸钠、焦磷酸二氢钠、硫氰酸钠、山梨酸含量、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木耳硫酸镁、粮食新鲜度、味精谷氨酸钠含量、味精硫化钠、葡萄酒中铁含量、真假葡萄酒、糖精钠、芝麻油纯度、甲醇含量、乙醇、碱性橙II、脂肪含量、猪油中丙二醛含量、三甲胺、苏丹红、罗丹明B等支持项目定制服务。


2. 药物残留检测

利用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生产药物残留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动物疫病、药物残留、抗生素残留、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或非法添加物质残留含量。常见检测项目:阿莫西林、孔雀石绿、磺胺类、黄曲霉毒素(B1,B2,G1,G2 M1 M2 )、疾病诊断、三聚氰胺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红霉素、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磺胺类(总量)、喹乙醇、已烯雌酚等


3.微生物污染检测

利用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生产ATP荧光检测仪GY-308适用于食品、饮用水中微生物快速检测,餐具洁净度快速检测,食品加工器具、工作台面、餐饮器具等消毒结果快速检测,医疗环境工作平台即时评估。该设备采用生物化学反应方法检测ATP菌落总数含量。快速判定污染情况。


4.食品原料霉变类检测

利用河南冠宇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定量检测粮食、饲料、谷物、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中黄曲霉毒素、T2毒素、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玉米赤霉烯酮,真菌毒素残留定量分析仪适用于粮油监测中心、粮油饲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

以上是常见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推荐,冠宇仪器本着秉承“重合同、守信用、优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为核心,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依托、保障食品、药品、环境、水质安全为己任 , 愿为政府执法部门、食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单位、消费者提供科学、公正、可靠、及时的检测技术指导与服务。


三.增加媒体透明度


网上、电视台、报纸应有计划、有针对性适时报导食品检测结果,对优质、合格产品进行表彰,引来认购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暴光,让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产,多方面、全方位展开关注,持之以恒。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要求,国家、省、市、县级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

8. 企业应该怎样建立食品安全防护措施

步骤一:实施食品安全防护评估;步骤二:制定食品防护计划;步骤三:实施食品安全防护计划,由于其没有固定的模式,各企业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确保可操作以及有效,同时按照PDCA做到及时更新。

如何做好食品安全防护

1) 生产区域安全:生产区域未经许可或授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置提醒标志或门禁进行管理,对于投料口等重点区域安装监控。

2)化学品安全:严格执行化学品领用、储存、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包装物管理。

3)水源安全:自备水井、储水设备、水处理设施等设有限制未经许可人员进入的硬件设施,并上锁由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排查。

4)人员安全:要采取诸如企业文化建设、定期与员工交流等方式,引导和处理员工情绪,同时采取身份确认等方式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5)外来风险管理:一是把好门卫关,二是加强与外界直接相连的窗户、通风口等的管理与防护。

6)可追溯性管理:在物料采购、验收、储存、领用、使用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建立并有效实施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性信息管理,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

7)原材料及与酒直接接触材料的安全管理:如原料管理、瓶盖管理、过滤助剂管理等,可以实施专人管理或电子监控。

8)工装以及个人物品的管理:严格讲啤酒企业的工装应实行严格的管理,保持整洁,必要时只限工作区域使用,同时生产现场限制或严禁出现个人物品。

9)设施安全:优化设备配置,重点是管路设计;配备必要的标识提醒;优化原辅材料的储存环境等。

一些收集来的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一些管理办法,有的也许
并不一定会适用的

目录

1、成立食品防护小组

2、食品防护小组组织架构图

3、食品防护小组人员职责

4、食品防护计划表

5、食品防护计划实施规定

6、季节计划性测试

7、食品防护计划评估和修订

8、紧急联系电话

9、相关程序文件

1、 成立食品防护小组颁布令:

公司各个部门:

随着中国加入WTO,农产品出口量逐步上升,食品安全越来越受人们关注,而食品防护是一个防止食品遭到蓄意的污染,这种蓄意的行动通常是不合常理的而且是很难预测的。目前国际贸易壁垒频繁,制定防护计划、确保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立食品防护体系更显得迫切、重要。

为保证食品防护计划顺利建立、保持和运行,现决定成立以 为组长的食品防护小组

各个部门主管、各位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食品防护体系要点,结合本公司特点,制订好出口速冻蔬菜的食品防护计划。本人承诺,全力支持食品防护小组的工作,提供食品防护计划全套文件中的培训和资源。

作为食品防护小组组长,具体负责:

1.确保食品防护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维持;

2.向总经理报告食品防护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改进的需求;

3.就食品防护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本任命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董事长:

年 月 日

2、食品防护小组架构图

3、 食品防护小组人员职责 姓名 厂内职务 组内 职务 职 责 A 总经理 组长 领导整个食品防护计划的运行 B 厂长 副组长 负责食品防护计划的审核 C 品管课课长 组员 负责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 D 厂长助理 组员 检查、验证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 E 文员 组员 负责食品防护体系文件的管理 F 生产课课长 组员 检查、验证食品防护计划的实施 4、食品防护计划表 区域 确定存在的薄弱环节 相应计划使用的防护手段 4.1外部安全 紧急出口门锁死 紧急出口门更改为活动锁 员工、参观者/客人的车辆没有使用小牌、贴花或是其他一些形式的可视标识进行区分 制定员工、参观者/客人的车辆的食品防护程序;在工厂入口进出检查厂牌;参观者和客人则由工厂人员陪同进入;其他人员进行登记,领用临时出入证; 4.2内部安全 有些受限区域没有明显标识哪些员工可以进入 针对每个区域进行评估并标识人员进出标志;在车间入口进行人员进出登记; 当地执法机构(包括消防部门)没有工厂的布局图/设计图最新版本 提供各机构最新版本布局图;后面规定如有更新版本及时更新并提供 工厂没有监视安全的摄像机(闭路电视) 工厂设专员定期对工厂进行每天巡视 没有适当的检查厕所、维修室、个人储物柜和储存区域以排除可疑包裹的程序 制定检查可疑包裹程序 没有定期盘点工厂中安全/敏感区域的钥匙的数量 每月盘点工厂入口、实验室、仓库、原料库、化学品仓库的钥匙数量 加热、通风和空调系统没有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制定各个系统人员进入规定;在压缩房定期设定人员24小时巡视 实验室没有适当的程序控制从其他企业接收到的样品 制定实验室从其他企业接收到样品的程序;非本集团的公司样品必须上报。 4.3加工安全 配糖室存在引入危险试剂 设置专员进行培训调查,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接近操作;每日校正糖度计; 参观者、客户人员的出入 设置专门参观通道(该通道为车间外部通过透明玻璃参观);规定参观者、客户人员的出入必须由工厂管理人员陪同并经过登记方能进入车间; 工厂内分析实验室的不安全出入 规定实验室人员的出入,不在规定内的不得出入; 4.4储藏安全 原料仓库、内包材仓库、辅料仓库、成品仓库 在原料仓库、内包材仓库、辅料仓库、成品仓库门口设置出入库检查记录;对各个库的门进行上锁并登记记录;每月检查库存内是否混入其它不明物质;每月检查库存,并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化学品消毒试剂危险引入 对化学品仓库进行专人管理,明确标示。化学品暂储间由卫控专人管理,并登记化学品领用记录,车间对消毒水进行上锁有品管专管。 4.5运送/接收安全 原料运输车有的没有用箱式车并上锁 通过原料运输单,标明运输车牌号、重量、编码等信息,没有随车单不予接收;没有用箱式车的进行押车; 辅料、包材、标签在选择供应商时没有考虑供应商的食品防护体系 在供应商评估选择时对供应商进行食品防护体系评估,确认是否实施食品防护体系。 码头的卡车司机接近工厂 司机进入工厂虽然有进行登记,规定在工厂里装货管理人员进行全程陪同。 4.6水/冰的安全 饮用水和非饮用水管道的检查 每月对饮用水和非饮用水管道进行检查有无遭到蓄意破坏 饮用水公司协议 在与饮用水公司协议中加入"如饮用水出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 4.7人员安全 关键岗位操作工的背景调查 对关键岗位操作工(仓库管理员、化学品管理员、金探操作工、电工、机房)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记录在案 4.8邮件处理安全 处理邮件工作的人员 对处理邮件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规定,不得随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人身攻击、诽谤诬陷、传播不法信息等 5、食品防护计划实施规定

5.1食品防护人员培训:食品防护人员在食品防护体系建立时统一进行培训,之后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5.2食品防护演练:每年进行2次演练

5.3食品防护审核:有以下情况食品防护体系需要进行审核

1)食品防护体系建立时

2)食品防护体系出现重大问题时

3)食品防护体系组长更换时

4)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5.4食品防护体系评估:食品防护体系由食品防护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评估结果。

5.5产品污染威胁的反映程序:见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6、季节计划性测试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以验证计划的有效性。检查那些将要上锁的入口的状态;通过携带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的方法来核实是否存在员工管理失控;检查是否保存有毒物质库存记录等等。将结果填写在下面的表格中,列出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7、食品防护计划评估和修订:有以下情况对计划进行审核并进行修订:

1) 至少每年一次

2) 当工艺有所改变的时候

3) 某些条件的改变如添加新的生产线、更换供应商、将生产过程外包、使用新工艺等等

将变更的原因填写在下列表格中 8、紧急联系电话 个人、组织和机构 工厂紧急联络人 警署 卫生 卫生 检验检疫 区质监局 疾控中心 环保局 供应商 客户 9、相关程序文件

9.1废弃物管理程序

9.2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9.3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废弃物的处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防止废弃物对食品的污染。

2适用范围

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加工区废弃物的处理。

3.2企管部负责办公区废弃物的处理。

4程序

4.1废弃物的分类

加工车间废弃物、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其他垃圾(设备、工器具废弃物)。

4.2废弃物的处理

4.2.1废弃物的处理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执行,生产车间的废弃物必须每天清运。

4.2.2废弃物存放点每星期进行清理、消毒和杀虫灭鼠。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潜在的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预防紧急情况发生,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影响。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3、职责

3.1 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报HACCP小组组长确认,并对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3.2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进行预防控制管理及相关信息的交流。

4、工作程序

4.1确定应急情况

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影响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情况,作成《可能发生的意外和紧急情况一览表》,并发送至各有关部门。

4.2应急计划与响应

意外和紧急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对其相应的意外、紧急情况制定控制管理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程序中应包括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应包括:

应急工作的组织及相应职责、关键人员名单、应急措施、应急场所配备的资材及标识与检查、维修、应急服务信息、内、外部联系方式、有关人员培训、有效性试验。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响应的文件。

4.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状况(损害程度、影响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责任部门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上报办公室及环境管理者代表,由 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应的程序进行评审、修订,以完善程序,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文件修订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事故现场清理的废物,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1 目的

当产品受到污染或存在食品安全、卫生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时进行有效的追溯、召回,确保相关受污染的产品安全、顺利撤回及有效处理。

2 范围

已离开本公司的存在潜在显著危害的产品。

3 定义

3.1一般不合格品: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产品存在一般品质问题,对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或从长远的观点看会影响产品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3.2严重不合格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

4 职责

4.1行销部负责产品召回信息的反馈处理。

4.2品管部负责产品召回的原因分析及处理。

4.3产品召回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

5 工作程序

5.1产品召回种类

5.1.1第一类产品召回:产品极有可能引发食物中毒或导致死亡。

5.1.2第二类产品召回:能引发短暂性或可逆性食物中毒的食品。

5.1.3第三类产品召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食品,或含不会导致食物中毒的不良微生物的食品。

5.2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记录

产品去向记录《出货单》的保存时间至少要超过产品的保质期,要设计和保持适宜的记录,以利于一旦产品召回时的查找,要随时能提供记录。

5.3建立产品投诉档案

所有投诉应记录在《顾客投诉一览表》中并注明投诉类别:一般品质、安全卫生。

5.4规定涉及产品召回程序的人员

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包括:高层主管、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对每个成员应制定因故中途缺席的替代人。

5.5实施召回时采取的程序

5.5.1针对受污染及遭到投诉的产品,根据相关的记录找出直接受污染的的同批产品的方向和范围,确定

召回种类;并分析评估已经受污染和可能受污染的产品以及生产中的同类产品、投诉的评估,最终确定

召回的广度和深度。

5.5.2产品召回小组人员负责执行召回方案,召回过程中要定期与销售商或相涉机构沟通,掌握产品的召回进度,确保工厂受污染的产品有效召回。

5.5.3当发生第一类、第二类产品召回种类而进行召回时,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5.6利用传媒向消费者传达召回信息

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标签信息、规格和产品代码,食物图象以及公司召回的方式等尽快地传达给消费者。

5.7建立对已召回产品的控制措施

已经退回的产品或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产品进行的有效隔离并由品管部评估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5.8建立模拟召回程序

每年一次执行模拟召回程序,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产品模拟召回工作流程图

9. 概述目前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确认的预备工作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在开展控制措施确认活动之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识别所需要控制的危害,以及有关此危害的风险分析信息。(2)识别控制措施所对应的食品安全控制参数要求,如罐头食品特定微生物危害的杀菌值等。(3)识别需要确认的控制措施,如HACCP计划中关键控制点,如罐头加工的热加工工序等。(4)识别所要确认的控制措施的历史数据。(5)对于控制以往没有控制过的危害,收集历史经验。 控制措施确认的方法 在经过以上的准备工作后,控制措施确认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查阅科学文献、经验知识,参考其他组织实施的确认,在参考其他企业的确认方法时应特别注意比较确认所应用的条件与所参考的确认中识别的条件是否一致。(2)模拟生产过程条件进行实验室的试验。例如,通过实验室小型杀菌锅进行罐头产品的杀菌工艺确认,确认实际生产中应该选取的参数。对此,食品安全小组在确认时应注意实验室的试验条件应尽可能的与实际生产条件相同,比如蒸汽压力、罐头的罐型、内容物等参数,以达到数据的真实性。将模拟试验获得的数据用于实际生产中再进行跟踪确认,如对杀菌后的产品进行微生物检测,以评价确认的效果。(3)在食品生产正常操作中,控制参数数据的收集、分析,由食品安全小组通过对成品、半成品的抽样和检验数据的分析,评价确认相关控制措施对控制食品生物性危害的有效性。(4)调查统计,通过运用统计技术相关工具,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认。(5)建立数学模型,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评估控制措施。如确认食品的工艺是否合理、包装方式对产品货架期的影响等。(6)确认组织所采用的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权威机构提供的指南和数据,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编制的水产品危害指南、罐头杀菌公告等数据。重新确认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许多因素的变化,如在食品生产控制系统中引入了一种新的控制参数、技术或机器设备,产品配方的改变,控制温度的改变等,都会导致危害的变化,此时,食品企业可针对变化因素对危害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要对食品安全控制措施进行重新确认。一般来说,一两个微小的变化不必对控制措施进行重新确认,但是多个微小的变化通常需要对控制措施进行重新确认。如果危害与食品成分的变化有关,并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则必须重新确认:(1)病原体数量高于设计之初或预估值。(2)危害对控制措施的反应发生改变,如产生了适应性。(3)出现了未知危害的紧急情况。(4)新信息表明危害未被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如流行病学的新发现或新的分析技术。 如果监测或核查发现针对某工作流程的控制措施出现偏离,并且偏离原因无法确认,那么控制措施必须进行重新确认。此外,食品企业在工艺控制参数变化、原辅料变化、消费方式、消费对象等方面发生变化时,也要针对相关控制措施重新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