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诉讼时效
⑴ 租金诉讼时效
在没起诉前,诉讼时效从2009年1月2日开始计算。
2010年5月起诉发生时,诉讼时效中断。起诉时未过诉讼时效,不丧尸胜诉权。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有错楼下请指出,别拍砖。毕竟无偿提供自己的个人想法。
⑵ 民法通则租金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诉讼复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制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⑶ 房屋租赁合同官司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官司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⑷ 拖欠房租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出租方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承租方主张权利。事实上,出租方口头追索过租金,但承租方否认此事实,且出租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法院认定出租方主张的租金已过诉讼时效,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建议出租方就拖欠租金的情形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第一,承租方拖欠阶段租金后又正常支付租金的,则后续支付的租金应填补前期拖欠的租金,出租方出具的租金收据应记载对应的租金期间;
第二,出租方应在欠缴租金后1年内催收租金并保留证据,包括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特快专递、电话录音等方式催收,最好能够让承租方书面确认拖欠的租金。
(4)房租诉讼时效扩展阅读:
关于租金欠款诉讼时效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2、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法院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3、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⑸ 民法房屋租金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促使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而设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权利人若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则产生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债务。民法上的诉讼时效有很多种,一般时效期间为两年,特别时效期间有一年、三年、四年、五年,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⑹ 房租的诉讼时效如何判定
房租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双方约定的支付租金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通版则》第一百三十六条权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⑺ 拖欠房租出具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还是两年
一、民通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
履行专义务而中断。从属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从欠条上写的日期开始计算时效
二、《民法通则》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他打给你了欠条,说明已经付了租金,只不过不是现钱,你们的关系已经转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你是债权人,有权在两年内追债咯!
⑻ 租赁合同 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8)房租诉讼时效扩展阅读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