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食品安全
1. 农药与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是什么
解决农药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严格遵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广国家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积极引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技术,加强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管理。
1.加快立法步骤,加强科学管理
我国制定的《农药登记规定》的主要内容只是要求国内生产的农药新产品投产前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外国厂商向我国销售农药必须先行登记。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又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法规性质的农药管理文件。但是,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只限于农药在生产、经营与使用方面的管理,而对那些已登记的农药品种,投入使用进入环境以后对生态环境是否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是否造成危害、已经造成污染与危害的农药品种如何进行控制等,在该条例中仍然未涉及。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上述问题的管理将在法律上予以保证。
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设,稳定基层农业技术队伍,使之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如法国农业部和地方政府设有植物保护机构,其任务是宣传教育,传授和普及植保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法制观念及植保科技素质。
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管理,保证能给农民提供安全的农药。据了解,我国目前有国有、合资、个体等大大小小2000多家农药生产企业,大多处于小规模、低水平重复生产,并由此导致了低水平的恶性竞争和农药市场的混乱无序。治理农药污染,首先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引导,走规模化、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
2.加强农业生产者的教育
提高农药用户科学素质,推广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如瑞士1990年就建立了植保员培训制度,只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者才能颁发植保员证书。植保员证书有效期5年,到期重新考核。我国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指导和督促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标准。
3.加大在新型、低毒、高效农药研制和推广方面的投入
淘汰对人体危害较大的剧毒、高残留农药,研究推广快速的农药降解技术,减少或消除农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只有能够为生产者提供更多新型的、对人类安全、无环境污染或污染较小、高效、易降解的低残留农药,生产者才能够较快地放弃高毒农药的使用,减少农药用量和施用次数,从而降低农产品的农药残留。
发展生物农药、开发生物源农药和基因工程农药是当今国际农药研究开发领域的热点,人们希望从中找到符合要求的环保型新农药。目前,我国新农药研发上加大了投入力度,“十五”时期我国有21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品种取得农药临时登记,其中6个品种完成了全部4个阶段的毒理学试验,实现了创制农药零的突破。如沈阳化工研究院创制的杀菌剂氟吗啉、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呋喃虫酰肼。这些创制品种成为中国首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
目前我国的绿色农药新剂型也正在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绿色农药制剂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开发成功或正在研发的品种有70多个,品种涉及有机磷类农药、菊酯类农药、杂环类农药。说明我国绿色农药新剂型也开始进入大力研制和发展阶段。
4.提高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和速度
农药残留分析是复杂混合物中痕量组分的分析技术,需要高灵敏度的检测手段。1960年后气相色谱技术得到飞速发展,许多高灵敏的检测器开始应用,解决了过去许多难以检测的农药残留问题。70年代以来,高效液相色谱的发展拓宽了农药残留的分析范围。目前,毛细管气相色谱和高效液相色谱及其联用技术是农药残留分析的主要手段。
在许多发达国家,由于蔬菜生产基地相对集中,批发商将蔬菜运到销售地点后,即储存在仓库中,同时向地方政府所属的残留检测部门申请检测,检测部门有相对充分的时间对抽检的样本用仪器进行分析,合格者允许进入市场销售,不合格者,就地销毁。快速检测技术已在韩国、泰国、越南等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推广应用,使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能得到有效的管制。由于我国的蔬菜生产大多比较分散,销售的蔬菜要保持新鲜,蔬菜由采收到市场销售,所经时间很短,必须采用符合我国产销特点的检测方法。目前,酶抑制法、免疫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等是研究和应用较为广泛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手段。
2. 农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有哪些
科学使用农药对食品安全没有影响。
3. 农药,化肥对食品安全有何影响
环境中的农药对人体的危害可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1、急性毒性。中毒后常出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和胃肠道症状,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2、慢性毒性。长期使用农药残留较高的食物,农药则会再体内逐渐蓄积,可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肝脏和肾脏,引起结膜炎、皮肤病、不育、贫血等疾病。这种中毒过程较为缓慢,症状在短时间内不明显,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其潜在的危害很大。3、特殊毒性。有些农药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或者具有潜在“三致”作用。化肥对人体的危害稍微较小,主要是氮肥。氮肥转化为硝态氮,硝酸根更易被植物吸收。硝酸盐毒性较低,易通过肾脏随尿排出。在人体胃肠道中,硝酸盐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与胺类反映生成亚硝胺类或亚硝酰胺类化合物,具有强烈的致癌作用。亚硝酸盐本身具有急性毒性。 希望点赞哈。。。
4. 关注食品安全 作物上的农药去了哪里
知识点: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会沿着食物链和食物网流动的,某些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不断积累,在食物链中,营养级别越高的生物,体内积累的有毒物质越多。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为了保证粮食、蔬菜的正常产量,在栽种过程中使用农药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还有的种植者为了增加产量或者加快作物生长,违规使用违禁农药也是屡见不鲜。这也导致农药污染成为我国环境中分布很广的一种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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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农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是因为农药进入机体后,他是可以破坏集体的营养成分,也就是影响集体的营养代谢的,所以食品上腹胀农药人力是不用以后对人体的影响是很大的,你去听课了。
6. 农药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例子
我的观点就是对人体不伤害的标准。
1.急性危害:农药或化学引起的食物中毒。
2.短期的危害:微生物细菌引起的伤害。
3.中期的危害:生活习惯病等の营养摄取不足或偏离的伤害。
4.长期的危害:环境或是人为引起的伤害。(食物中的异物等等)
无非食物本身和认为。
7. 农药残留与食品安全有什么关系
食品中农药、抗生素、动物激素、生物毒素和重金属残留的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影响农产品安全的有毒污染物以农药残留为主。残留污染主要来源于农田施药,其次是农田土壤和灌溉水中的农药残留通过作物吸收形成积累。上述直接和间接原因均会导致农药残留引发食品安全的问题,从而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的生存发展形成威胁。食品安全的同义词即为食品卫生,国内外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其实质是强化“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在食品原料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目前,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订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MRL),作为食品安全的衡量标准,得到了大多数成员国的认可。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将此标准作为成员国之间食品贸易的唯一标准,并专门制定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应用协定(SPS)”作为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约定。
8.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这么严重,农药残留简直太普遍了,有什么解决的方法没
农药残复留这种看似很大的制问题现在你我这样的小老百姓也可以解决了,况且我们是消费终端,完全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健康!我现在每次都在用一种叫做绿芯“农药降解酶”的产品清洗水果和蔬菜,个人觉得还不错,推荐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