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迫(没证据)签订调解书,且显失公平。两年时效已过。现在发现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怎样取回我的利

你先要弄明白一件事情,再审程序是没有失效限制的,就是说诉讼时效对再审案件不起作用。
我国《民诉》对提出再审的情形明确了13种情况,只要是符合这13种情形之一就可申请再审: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其次,你要明白调解书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他要有两个前提,第一,能够证明调解内容违背双方自愿原则。(一定要有证据证明是违反自愿的,例如,威胁、逼迫)第二,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是可以主张撤销调解书的。该部分内容应当是在《民诉意见》中,另外《民诉》第八十八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您的说法,现在应当考虑的是撤销调解书,这个时效是从你知道调解书内容违法时起算。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至于提出再审?因为并没有审理判决,只是达成了调解,不能申请再审。

B. 由于受胁迫而产生的可撤消民事行为,其诉讼时效是多少年从什么时候开始

1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以说当用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2)显失公平诉讼时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C. 民法 关于诉讼时效和违约责任的问题

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2006年7月17日甲向乙索要8000元画款时才得知该画其实为真迹,市场价格应在25万左右。2008年4月8日甲起诉到人民法院,此时撤销权因超过1年除斥期间而消灭。只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D. 转让合同明显显失公平 诉讼时效最长时间多少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专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属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解析:合同(含部分条款)无效系自始无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E. 如何确认可撤消合同的诉讼时效

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版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所以说当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