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有何特点

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之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规范和保障食品安全体系。

总观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由《食品卫生法》为主导,《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数部单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以及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构成的集合法群形态,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框架的现实。

(1)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扩展阅读:

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

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是如此,该法在总体上偏重于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制定强制性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

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

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对执法主体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

㈡ 谁能列举一下现在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问题。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

2、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赃、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3、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目前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情况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部,由于农民群众购买力低,鉴别知识少,因而购买食品时容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蒙受损失,影响健康。

5、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食品生产、销售、卫生等环节,特别是生产、养殖方面的一些基础环节,没有规范性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同时,有关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导致责任不明,影响工作质量。

㈢ 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由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什从食源性疾病尤为突出

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也是中国当前面临的挑战之一。根据问题的重要性来排列,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依次为: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污染物等引起的化学性污染;以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作为一个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是新老问题并存。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比较差、工艺落后或是没有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造成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相当长时间内,这些老问题将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又出现了一些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
二是源头污染突出。我国当前有两亿多的农户在以分散的方式生产初级农产品,包括我们所吃的粮食、蔬菜、水果、鸡鸭鱼肉、蛋奶,统统是农民生产的。以我国农民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遵守法律意识,出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是难以避免的。
三是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占多数决定了食品加工业水平、素质差。在当前近50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大一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以这些从业人员的素质,出现诸如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是不奇怪的。
四是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科学家和政府部不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媒体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不严谨、不准确的负面报道和新闻炒作,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敏感,以致人们纷纷抱怨:“现在还能吃什么!”
不可否认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尚不如人意,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有些还很突出;但情况也决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糟糕。这种错误印象的根源在于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诸多程度不同的误解。
第一,消费者要求食品安全“零”风险。对于驾驶汽车、乘坐飞机带来的交通风险,人们普遍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但食品安全方面哪怕存在一星半点儿的风险,消费者都认为是不能接受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却是不科学的,因为“零”风险是不存在的。
第二,过于重视化学性污染,而忽视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是全世界,也是我国的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反而是化学性污染被摆在了第一位。实际上,非法添加苏丹红的辣椒酱对于人体的健康的可能危害远比不上一次因为吃坏了而引起的拉肚子。
第三,把食品的假冒伪劣一概而论地与食品安全划等号,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将二者混为一谈,会干扰到问题的解决,因为,假冒伪劣和食品安全,应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负责解决。
天猫美国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第四,将被致癌物污染的食品等同于致癌食品。含有致癌物的食品很多,炭烤羊肉串和北京烤鸭的皮都含有致癌物苯并芘,可并不等于吃了烤羊肉串和北京烤鸭就会患癌症。
第五,认为不合格的食品等于有毒食品。产品不合乎食品卫生标准,应该取缔、下架、回收,但这并不是吃了就会中毒。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又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现在国际上已经成熟并得到公认的办法是“风险分析框架”。这个框架由三部分组成:风险评估(专家行为)、风险管理(政府行为)和危险性信息交流(所有相关者)。如果能遵循风险分析这一框架,人们就能够对其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形成正确、科学的认识;然后做出基于科学的、适合于国情的管理决策。

㈣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引人注目,但是目前有了很大改进

㈤ 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和措施

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提出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食品的安全。 关键词:食品安全;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 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的微不足道。正因如此,我国制假售假之风屡禁不止,低劣产品充斥市场。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由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多、范围广。我国目前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有的相掣肘,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另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执法、执政不作为等,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执法效果。 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一、不完善。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国际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家标准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只有14.63%[5],覆盖面远远不够。 2 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经验[6~9] 2.1 建立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需要建立分工合理、制度严明、管理协调和发展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通行的国际规则下,已经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例如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三个,一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二是农业部(USDA),主要负责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加工产品的监管;三是国家环境保护署(FPA),主要监管饮用水和杀虫剂。此外为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美国还先后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和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 2.2 注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是加强立法,如美国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专门性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食品;二是严格执法,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三是强化信用管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食

㈥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流行事件,涉及44个地区,病人逾万人;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引起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恐慌;二恶英事件使数十个国家禁止从比利时、荷兰、德国、法国进口鸡、猪、牛肉和蛋、奶等制品[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仅以2005年为例,苏丹红食品遭到封杀;全国严查孔雀石绿;雀巢奶粉碘超标;广东凉果被逐出京;光明“回奶”事件;深圳黑作坊生产哈根达斯;薯条致癌等等,都令国人“谈食色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一、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一)主要的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

微生物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危害, 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最大祸根[3]。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其中细菌性污染,一直是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污染,目前大部分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致病性细菌引起的,如常见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杆菌及致病性大肠杆菌和单增李斯特菌等。真菌毒素污染。真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其产生的毒素致病性强,随时都有可能污染食品,如常见的霉变花生、大豆、谷物等易检出黄曲霉毒素B1。2001年在我国广东省发生的“毒大米”事件,就是真菌毒素的典型案例。病毒性污染,如甲型肝炎病毒(HAV)、诺沃克病毒(SRSV)、疯牛病病毒(BSE)和口蹄疫病毒(FMD)等。

(二)农药及其它化学物质污染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环境污染的控制,重金属污染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近年来困扰食品安全的化学污染物主要来自农药和其它化学物质。由于广泛使用农药以及出现的滥用现象,造成在食品中的残留成为食品污染的新焦点。

1.农药污染

据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向中国卫生部透露,近年来美国FDA之所以扣留了多批中国进口食品,其原因是:食品卫生差,农药残留超标。

有机氯农药:有机氯农药是我国最早大规模使用的农药[4]。大量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水平仍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由于有机氯农药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和其高脂溶性,所以对残留量高的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检测监控任务仍未结束。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由于其防治对象多,应用范围广,在环境中降解快,残毒低等特点,是我国目前使用量最大的农药,但研究表明,这些所谓非持久性农药在某些环境条件下也会有较长的残存期,并在动物体内产生蓄积作用。

2.其它化学物质污染

化学物质污染对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怀疑对人类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化学物质约有200多种,这些物质进入人体后能够影响和扰乱生物体的内分泌系统,并将干扰生物体原来的平衡分泌机制,又称为环境激素。这些物质在体内累积数年而难以排出体外,当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导致人体组织发生病变。近年来,世界各大洲均有这些化学物质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的爆发,有关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问题已经引起世界性的恐慌,同时也日渐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部分食品企业或一些无证生产企业非法滥用、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成分或有毒有害物等均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三)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造成的动物性食品污染

随着集约化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的作用范围也在扩大,有的药物如抗生素、磺胺药、激素等广泛用于促进肉用畜的生长,减少发病率和提高饲料利用率及促进母畜同期发情。在兽药应用方面,饲料添加剂占46%,治疗药品占43%,疫苗等生物药品占11%,在饲料添加剂中抗生素用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兽药的广泛运用,带来的不仅是畜牧业的增产,同时兽药的残留和动物性食源中毒现象也屡见发生[5]。

(四)假冒伪劣食品盛行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2002年浙江省金华市发生的白糖掺加硫酸镁案,其中白糖只有30%的白糖中,硫酸镁就占30%。除此之外,用头发的水解液掺兑的酱油;粗制滥造的饮料、冷食品;水果表面用染料涂色;用工业酒精制造假

酒、甲醇假冒为白酒等。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使人们的饮食缺少了安全保障。

(五)转基因食品潜在的危险

生物技术和重组DNA技术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解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的关键性技术,因此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长足发展。目前,全球已有十多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马铃薯。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成为国内外专家研究的焦点[6]。研究认为,基因可能通过食物链在不同物种之间转移,基因工程食品有时不可避免地给公众健康带来危害已成为事实。转基因生物在遗传及技术学上的不稳定性带来的潜在危害不可忽视,转基因食品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六)工业污染造成的环境恶化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工业污染、环境的恶化是影响食品安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水源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海域污染直接影响海产品的卫生质量,土壤污染造成农作物成为有害物质的富集体。“二恶英”污染的问题,是由于焚烧垃圾而造成,“二恶英”是环境检测中很重要的一级致癌物质。

(七)容器和包装材料不合格

食品的包装是防止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方法。各种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可能在食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经营过程中造成食品污染。新的食品包装材料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疑问。

(八)管理缺陷

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我国现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伪劣有害食品的产销者还未形成威慑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食品原料方面

农药和兽药使用增多或使用不当,导致农产品和畜产品等食品生产原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的残留量增加。这些农产品和畜产品不经必要的处理直接上市或供给加工用作原料,致使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现象日益严重。同时,我们国家又缺乏对作为食品原料的农产品和畜产品中

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或尚未制定强制性标准,使这些食品原料成为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源头。

(二)生产加工方面

少数企业和加工者无视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无证生产或经营,生产流程不科学,没有严格的工艺条件约束,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更不进行必要的检验,直接使这些产品流向市场,这样的食品时时刻刻在影响着人类健康。有些企业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格,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食品产品残留病原微生物或在生产过程和储运过程中发生微生物大量繁殖而对人体形成危害,最终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部分企业在食品加工中滥用添加物或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更甚者在食品加工中混杂非食品物质,2005年发生在中国知名企业的“苏丹红”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些非食品物质都对人体造成了严重危害。

(三)市场和管理方面

市场体制不完善,使缺乏食品生产经营职业素质,缺少食品卫生知识,不具备完善的生产手段和卫生保障的经营者进入市场营销。这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物危害的主要根源之一。同时,产品的监管力度不强,对食品安全事件处罚力度不够。在我国出现食品中毒等事件和违规经营、违规操作后的处罚往往是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不能触及违法者的根本利益。这些非法生产或经营者,被处罚之后又会在别处重新开始他们的非法活动,又会重新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可见监管和处罚不利,是导致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和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食物和食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提高和规模化程度加大,以及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会不断出现。

三、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对策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与国外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缺乏食品安全的系统监测与评价背景数据;缺乏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未全面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危险性评估技术和控制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源加工食品的安全性研究评估比较落后;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方面的差距等。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好发展势头,我们应该在缩短与国外差距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借鉴、总结并提出适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应对策。

(一)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应达到的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7]。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管理办法,尤其是要建立明确和统一的农产品国家规范和标准;建立一个有效的食品原料、加工制造、储运和流通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饲料、农产品和食品添加物生产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更新和改造的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和国外技术的引进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通过采用先进的检验手段和仪器,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研究水平,逐步接近国际先进国家的水平;逐步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二)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对策要具备:创新性,符合与时俱进的要求;科学性,要用科学的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针对性,主要解决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完整性,充分考虑食品安全监管中各部门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1.提高对食品安全的全民认识

大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造成严重危害的认识,对食品行业的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重视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问题解决的主要参与者。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做。食品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8]。

2.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和标准

参考国外的食品安全法规,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和地方法规、条例,2009年6月1日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力度。参考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确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同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实施力度。

3.加快推行并完善QS认证管理体系

2002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在出厂前要加印(贴)质量安全标志,即QS标志。目前,食品行业的28类食品已经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9]。QS认证是我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的举措,QS认证制度的有效性必须以强制执行和全面推行完善管理为

㈦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言难尽,最关键的是意识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厂家商家诚信不到位、老百姓保护意识不到位、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总体处罚不到位。即厂家商家诚为了利益,使用劣质原料及非法添加等;部分消费者追求便宜,缺乏保护意识;监管部门查处力度不足;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足。
应该来说,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保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责任分工和统一协调。2010年4月,“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将把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0年8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国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国性法治研究机构。这些都表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仍然难以杜绝;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面临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威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但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
既然全社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如此重视,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呢?主要原因在于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问责制是一种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制度,它包括了问责标准的确立、问责程序及问责方法的构建、问责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内容。食品安全监督领域的行政问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对食品质量问题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或一种纯粹的惩戒措施,而应该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有机衔接,成为一项互为补充的独立制度。通过问责制度形成对各级监管者的问责压力,防止寻租行为,激励他们对所管辖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从而加强对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以实现政府的管治目标。如果相关的食品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那么相应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甚至企业所在地区的政府负责人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问责,问责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
因此,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在中国目前的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占据主导地位,这既是我们的优势,也是一些问题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优势,又尽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各种治理问题,就必须要严格执行对监管者的问责,这是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强化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法律制订得再多再细,如果不严格执行也是不行的。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这个第三方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广大消费者,但由于消费者过于分散,所以独立的媒体监督往往就成为消费者的最佳代理人。尤其是网络媒体,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舆论压力大等特点,实际上近年来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舆论监督主力都是网络媒体。

㈧ 急求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与“国计民生”息息相连,关系重大。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是每个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当倾心思考的问题。由于农村群众住地分散、偏远,经营、消费主体素质低下等特殊情况,当前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难点尤其复杂,导致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格外棘手。近期,笔者对达县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作了较为细致的调查与研究,现作如下分析,共同探讨。

农村食品消费市场的特点

早在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对农村消费进行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已经成为继种子和农药之后排位第三的“农村消费者最不放心”的产品。如今在城市里,对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说是人人喊打,为寻求“出路”,一些无证无照生产的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上山下乡”流入广大农村,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总体来看,农村食品消费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经营主体分散,消费群体安全意识差。农村的食品经营主体成规模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卖部、小吃店、果蔬小贩、流动货郎等,呈现分布范围广、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等特点。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由于文化层次偏低,接受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少,大都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对正规食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行业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好坏。当前,在农民朋友的消费过程中,消费取向主要还是“价格优先”。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食品,通常会成为农村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消费主体维权意识弱。由于农村消费群体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普遍较低, 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较弱。在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自身的身体健康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动维权的意识不强,维权的途径路子了解不多,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握不准。加之在农村地区的小食品经营户做的大都是“熟人生意”,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在没有引起生命安全的情况,大都会碍于“熟人”的情面放弃维权。
三是监管网络不全,消费安全监管缺口大。近些年,工商12315及消费者维权组织的网络建设开始延伸到农村地区的场镇、大的居民点及人口稠密地区,但在一些偏远山村、人口稀少地区还缺少消费维权网络的“触角”。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在监管网络不能覆盖的地区,职能部门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监管缺口。

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难点

农村食品市场因经营主体流动大、消费群体维权意识差、监管维权网络建设不全等特殊原因,给工商、卫生、质检等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难点。
一是因经营主体流动大,导致农村市场日常监管难。大部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规模小、投资少,经营的食品有的是自己加工生产,有的是从一些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作坊进的劣质食品,有的是城里批发商倾销到农村地区的“问题”食品,大都在卫生、质量等方面得不到保障。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边搭建的临时经营点,加之一些“货郎”式的小商小贩流动销售,打一枪换一个地区,出了问题也不易找到责任人,给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带来了较大空档,导致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难。
二是因农民维权意识淡,导致职能部门监管担子重。由于农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普遍较低,守法观念、法律保护意识和依法监督思想都相对淡化。多数人认为,只要吃了不生病,就没有多大关系。再加上食品经营户素质良莠不齐,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大都没有固定的进货渠道,不重质量,只求经济利益。从而形成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差、经营者的营销理念差和供求双方的维权意识差三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在无形中加重了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担子。
三是因检测设备性能差,导致监管手段落后档次低。对派驻农村地区的基层工商所而言,食品安全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其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工商部门对农村地区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四是因工业标准差异大,导致职能部门查处介定难。当前,有关食品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企业标准等食品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甚至出现空白等问题。加之受经营主体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薄、安全意识差以及食品批发商缺少责任感等因素的影响,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建立进货台帐、进货索证索票等制度在农村食品消费市场也很难得到贯彻落实。还有基层监管部门检测技术设备少,检测手段落后等原因,均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对“问题”食品的查处介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