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过了劳动仲裁时效还有补救吗

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民事权利时效为两年,特殊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的这一时效规定区别于民事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规定,旨在尽快地解决劳动争议。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有些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很复杂,劳动者难以在六十日内申请仲裁,往往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尤其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一些劳动者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等明知权利被侵害,为了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保住“饭碗”,不会一发生劳动争议就去申请仲裁,往往是最后没有办法,迫不得已才去主张权利,这时候可能已经过了六十日的仲裁时效期间。因此,在立法过程中,有许多意见认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六十日的时效期间过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参照了民法通则关于特殊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

⑵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急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⑶ 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己过

你好,您的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很多网友看了之后都没解答,或者根本都没有看你的详细描述,我是律师,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任金波律师,今天加班,正好看到您的资料,我来给你解答一下。
首先,从法律的直接规定角度来看,您的案件是过了时效了,因为劳动争议的时效是1年,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不过,您也可以有争辩的理由,可以引起仲裁员的注意:
1、您有2013年的白条,说明对方是认可欠款的,而且可以从2013年来计算时效;
2、如果实在不行,您可以拿着这个白条直接以欠款形式诉讼u对方。
时间跨度太大了,给您的维权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但是,我相信仲裁员在审理您的这个案件时一定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建议您及早申请仲裁。
祝愿您早日维权成功。

⑷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两年怎么办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专日起计算。属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你没有上述有关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实打实过了两年,那就不能申请仲裁了

⑸ 劳动仲裁受理了已过时效的案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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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的,
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