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利用公权力维权的权利,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依回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答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⑵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⑶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便消灭。对吗

你的理解是对的
消灭的不是实体权利,而是胜诉权
并且,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引用时效抗辩。二审中不得再提出时效抗辩(除非有新证据证明已过时效),那么就相当于没过时效。
如果你借人一千块钱,时效过了,那个人仍然还了钱,那么还钱行为依然有效。如果是实体权利消灭,那么你反而要把这一千块钱再还回去,明显不合理。

⑷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
综上所述,民法总则中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权益受到侵犯开始计算,三年后届满,如果这段期间都没有起诉,届满后就不能再提出上诉,当事人失去胜诉权。因此,在民间纠纷中,人们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要注意这个关键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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