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时效“应该知道”怎样计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通常情况下,人们将诉讼时效的启动仅理解为某一事实状态的发生。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往往把侵权事实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 其实,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谁侵害时起计算。 它包括二层含义:一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何时受到侵害;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的侵权人。

B. 诉讼时效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是应当知道的时间开始。

不同的诉讼,规定的时间长度一样。

C. 一天的时限是怎么计算的

真正的一天,即地球自转一周所用的时间23小时56分4秒。但我们一般看作24小时或者12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