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否解释一下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的“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意思

这是一个惩罚性赔偿的条例,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你向商家或者成产厂家购买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为食品造成身体损伤时,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厂家根据你购买的商品的价格的十倍或者给你造成损失的三倍来进行索赔。

如果商品价格的十倍或者对你带来的损失十倍低于一千元时,按一千元算,高于一千元时,按照实际金额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1)食品安全法赔偿一千扩展阅读:

案例:

消费者李先生在陕西省榆林市广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广济堂)新楼巷店,购买了一盒价款13120元的永安燕牌龙牙燕盏,后发现该产品已过期。日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消费纠纷案,判令榆林广济堂退还李先生购货款13120元,并支付李先生十倍货款13.12万元。

2015年9月16日,李先生在榆林广济堂购买了从厦门市永安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永安燕贸易)进口的永安燕牌龙牙燕盏200克一盒,价款13120元,当时榆林广济堂新楼巷店发票已经开完,并告知在2015年9月18日补开发票。

随后,李先生用手机扫描该商品信息的二维码,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27日,有效期为2015年8月26日。李先生拨打厦门永安燕贸易进行确认,得知该产品确实属于过期食品。李先生将榆林广济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

榆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先生与榆林广济堂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形成的买卖合同,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出卖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被告向李先生销售的永安燕特级龙牙燕盏已过保质期,故李先生要求榆林广济堂退还购物款并进行十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

榆林广济堂辩称李先生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名,进行敲诈勒索之实,不应当支付十倍赔偿金之理由,因其举证不能,不予采信。

根据《合同法》《食品安全法》规定,法院判决榆林广济堂退还李先生购货款13120元,支付李先生十倍货款13120元。

B. 做外卖,客户收餐吃完以后说有苍蝇,然后拿出中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赔偿1000该怎么处理

他怎么证明苍蝇是在店里飞进去的,外卖是在家里吃的,而且他保留证据了吗,专如果责任确实在你,那确属实要根据法律来了,但我想这没办法划分责任。
然后说法律。
顾客在餐厅吃饭吃到苍蝇、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是:餐厅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退货或者换货。你可以免单或者再给他免费算一份。
还有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顾客在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菜品、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也就是外卖的十倍。
你就提出免单或者换餐就行,态度好点,他要不同意你就说你不懂法要不走法律程序吧,这样谁也不用推事,一般人不会再纠缠,即使告你也赔不了1000,绝对是讹你的。

C. 买了变质食品要求赔偿1000元合理吗

合理,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点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D. 做外卖,客户收餐吃完以后说有苍蝇,然后拿出中国食品安全法,要赔偿1000该怎么处理

今天一样的问题,现在这天气说有苍蝇,要么给二百,要么投诉,让他平台索赔说太麻烦不愿意,什么人都有。。。

E. 若买了过期食品,有权要求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最低赔1000元吗,这是消协第几条规定

买到过期食品,如何向商家索要“十倍”的赔偿?

大多数的消费者愿意去大超市购物,一方面价格实惠,另一方面食品质量有保障。但大超市有时也会因为货物积压,食品过期却未下架,消费者就将其买走。因此大超市的食品质量也令人堪忧,那在买到过期食品,我们应该如何向商家索要“退一赔十”的 赔偿呢?小编这就速速道来!

相关法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9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PS:退一赔十)

法条解读:

消费者在买到质量不合格食品的时候,消费者都有哪些权利呢?

第一,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或者消费者退还消费者的实际损失。

第二,消费者还有权利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索要十倍的赔偿。

举例:小编在超市里花5元钱,买了一包过期的饼干。小编一共可索要:5元+5*10=55元。其中5元钱是实际损失,5*10=50元是十倍的赔偿。这就是“退一赔十”的实际运用。

小编按:

如何在超市里买过期食品赚钱?嘘!悄悄地,不要暴露身份!

1.首先要选择大型连锁的超市,不要选择小超市。(PS:如果您要选择小超市的话,小编可不负责哈!)

2.在外贸食品区域进行挑选你的“猎物”。(PS:外贸食品价格较高,购买的人较少,过期的机率较高。)

3.挑选到“猎物”后,保管好发票(购物凭证),到柜台索要赔偿。(PS:千万不要暴露自己打假的身份,记住了!)

PS:下面的途径就比较繁琐点儿,但是也是您的权益在遭受侵害的时候,可以选择的途径!)

4.如果销售者不愿意支付十倍的赔偿,请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5.如果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理您依然不满意,您还可以走诉讼的途径。

F. 可以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赔偿1000元吗

可以按照十倍价格赔偿吧。
举例说明:
但是如果你买到一包过期的鲍鱼花了500,十倍是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