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证明时效
① 各位前辈,谁能教一下派出所要怎么出具见义勇为证明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② 申请见义勇为需要什么条件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2)见义勇为证明时效扩展阅读:
申请见义勇为奖:
评选部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你可以向这些部门提出个人申请。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宁,开展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表彰活动。
申报对象 中国公民有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的,均可进入申请表彰评选的范围。
评选条件 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的:
1、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2、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3、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4、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个人申请。
基本特征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相关法规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③ 见义勇为申报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版个人安危,与正权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④ 证明是见义勇为,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证明是见义勇为,需要什么条件? 很简单,见义勇为=死,
因为在电视里看到的一般 见义勇为之后没几个是活的.所以条件是死!!!!!!!!!!!!!!!!!!!!!!!http://hi..com/358961004
⑤ 二十年前见义勇为有用吗,二十年前救过落水孩子,可不可以颁见义勇为证
时间太久了,相应的证据或证明都无法取得,是无法申请的。对于见义勇为奖励的申请,很好地方出台了实施办法,有的规定是两年内提出,还有的规定是三个月内要申报。你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一下时限与申报的手续。
⑥ 申请见义勇为的法律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前,对见义勇为的确认、奖励和保护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保障,使得许多见义勇为不被人知晓。通过立法,对见义勇为给予法律肯定和支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实际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从而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那么,公民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呢?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定30个工作日,也是为了防止因时过境迁而导致确认工作的困难;而对反映情况和申请确认而言,30个工作日应该足够。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民政部门不得推诿。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没有任何根据地申请确认,这给确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巨大的压力,不利于确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所以要求反映情况和申请确认时,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根据规定,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做出确认的结论;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作出不确认的结论,并说明理由。之所以规定90个工作日,一方面是考虑到调查核实的实际需要,没有一段时间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是考虑到对行为人权益保护的需要,如果时间太长,显然不利于行为人权益的保护。
有时情况比较特殊。如在违法犯罪案件中,对于某某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民政部门难以判断,而需要根据公安或者是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作出确认结论。此时,民政部门就很难在接到情况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因此,《实施办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⑦ 我的见义勇为证书丢了好多年了可以补吗
补他有个熊用。
⑧ 《民法总则》中对见义勇为行为有何规定
在三月一四日下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日程,各个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表决稿显示,民法总则草案中“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 “好人法”条款被称为“见义勇为免责”条款,最早出现在去年一二月下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 当时规定“实施紧中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三月吧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审议,当时的审议稿规定,“因自愿实施紧中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如果见义勇为者有重大过失,那么“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对此一些代表提出,审议稿虽然在三审稿基础上,增加了“自愿”两个字,以及“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等限定条件,仍然不能完全消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对救助人的保护不够彻底。 上述代表观点被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点赞。 三月一二日的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对救助人在“重大过失”等特殊情况下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严格限定:“因自愿实施紧中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助人能够证明救助人有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可是,部分全国代表仍然认为,即便要求受助人有举证责任,仍难以彻底消除救助者的顾虑。为了改变“老人倒地没人敢扶”的社会现象,“好人法”条款还应强化对救助者的保护。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中表示,为了进一步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议删除“重大过失”这一“但书”条款。 据此,今天下午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删除了前几次审议稿中的“重大过失”字样,仅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只要是见义勇为行为,就享受依法的“特殊待遇”,不再区分是否有“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