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辆年审周日
㈠ 请问车管所:审车的地方周末上班不
车管所上班时间各地安排并不一样,一般是周一至周五8:30—18:00。或者是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中午版不休息)。大权部分车管所周六上班,也有部分车管所是周六和周日都上班只是上班时间比周一到周五晚半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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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不可以交罚款,车管所是不处理违章罚款的,要处理违章罚款要去交警大队才能处理,如果罚单丢了只能去开单交警的所在大队才能处,否则就暂时处理不了。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开单24小时后到邮政的专用柜台交就行啦,如果是被拍照的话,接到通知单之后就拿着通知单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去确认罚单,签名后拿着通知单道邮政去交就可以啦,要注意,无论是那种情况你都要从接到罚单那天算起15天内办理 ,超过的话就会每天以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加收罚款。
㈡ 武汉市各车辆检测中心周末上班吗
上班,除开有些规定节假日,普通周末上班
㈢ 武汉车辆年检上班周六周日上班吗
周六周日能车辆年检。
1、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三项15条:要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微型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机动车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的车辆需要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车辆需要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车辆需要每6个月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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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检车流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别人代理的,代理人要带驾驶证和身份证)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小型车是150元。
3、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第一项就是检测尾气排放是否合格,然后是刹车系统、动平衡等,最后是灯光系统。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
4、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5、机动车审验可以提前6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200元,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记录,有违法记录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
㈣ 车辆年检星期天上班吗
正常上班,车管所365天全年无休。周六、日等节假日可办理临时临时行驶号牌、补办牌照等基本业务,但是不办理挂牌业务。
车管所检车流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别人代理的,代理人要带驾驶证和身份证)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小型车是150元。
3、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第一项就是检测尾气排放是否合格,然后是刹车系统、动平衡等,最后是灯光系统。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
4、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5、机动车审验可以提前6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200元,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记录,有违法记录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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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1、流程和岗位台
(1)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建立岗位台帐。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2、岗位监督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3、违规报告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档案查阅
因车辆管理业务或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查阅车辆档案的,应当经车管所领导批准,经办人与档案保管人员共同查阅,严禁经办人独自查阅车辆档案。需要取证的,由档案保管人员负责出具证明或档案复印件。除转籍过户外,已入库的档案不得再出库。档案库应当设立查阅档案室,供查阅档案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车管所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
㈤ 武汉车辆年检周末可以年检吗
可以。
1、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三项15条:要推行专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属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微型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机动车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的车辆需要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车辆需要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车辆需要每6个月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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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上贴大幅的装饰性车贴,或者贴上大幅炫目的车友会车标,都属于擅自改变车身外观的行为,年检时都无法通过。而前挡或者后挡玻璃下放太多装饰性杂物将阻挡驾驶员视线,影响行车安全,也将成为无法通过年检的原因。
所以在年检前应该除去车身上的大型车标贴,并保持车内整洁,不要放过多的杂物。年检时,车身外观必须和行驶证一致,像车牌的固封、螺丝、雨刷、车漆等部位也要事先做一下自检。而装大包围、尾翼,改排气管,换大轮胎等影响车身外观的外加装置均无法通过年检,车主需在年检前全部拆除并恢复车辆原样。
㈥ 周末可以车辆年审吗
周末可以车辆年审。
1、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要在周六,周日和假日检验机构实施不间断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微型和小型非经营性乘用车,6年内的车辆应每2年检查一次。 机动车登记日期; 6年的车辆需要每年检查一次; 超过15年的车辆需要每6个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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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需要的资料
1、携带证件: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验车人身份证、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处理车辆违章、车身不允许有改装)
2、证件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分为正本和副本两页保单,验车时需要提交保单副本,并且副本由年审机构给予收回。携带身份证是指谁开车去验车就携带谁的身份证。
㈦ 武汉车管所周六日正常上班吗
截至2020年3月,武汉车管所周末休息,武汉车管所工作时间具体如下:
一、武汉市车管所汉口分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西北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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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规及政策;承担全市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牌证核发(包括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注销登记等);对各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的车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
负责对全市新入户和外地转入机动车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数据库、进口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检索、查询;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管理以及各种车辆登记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上报;负责全市特种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的审批与核发。
㈧ 武汉汽车年审怎样算时间
车辆年审的时间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小型、微型非营运汽车6年以内免检(座以下的私家车,7座以上的2年一检),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半年一检;营运载客汽车(出租车之类的)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载货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车辆的行驶证上会有年检时间,按照时间去检验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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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