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证年检
A. 民办非企业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一、年检的基本程序:
(一)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登记版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权材料;
(三)企业交纳年检费;
(四)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五)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 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三、企业需审计提供资料明细
(一)银行对帐单(由银行打印到2006年12月31日止)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一整年度的会计帐簿:明细账,记账凭证、银行日记账、总账、会计报表
B.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民办非企抄业单位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具体有:
1、《年检报告书》(原件一式两份,须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4、已经取得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C.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还需要年审吗
要的,需要材料(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内(二)《民办非企业容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四)执业许可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一份);(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推荐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场所使用证明:无偿使用的提供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偿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七)董事会成员名单。
D. 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怎么年审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申请成立民非企业单位,具体条内件包括:(1)经业务主管单容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非企业单位的开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有必要的场所。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登记。
E.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怎么办理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执业许可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一份);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推荐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场所使用证明:无偿使用的提供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偿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七)董事会成员名单。
F. 陕西民办非企业年检逾期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罚款1000元以上。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同、人情也会斟酌考虑。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过期,可以进行换证。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监督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撤销登记:(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会向未按规定时限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接到本限期整改通知书 7日内办理年度检查,逾期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至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组织性质;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第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
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参加当年的年检。
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第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第六条 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第七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
年检结束,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戳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更换登记证书,应当保留原有年检记录。
第八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三)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
(四)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
(五)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七)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八)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十)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十一)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十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三)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九条 “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
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G. 民办非的或者企业的哪些许可证需要年检
说明: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版
三、申报方式在网权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H. 请问民办非组织需要年审吗
你好,民办组织也是需要年审的。
希望能够帮到你。
I.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检根据当地的年检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版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权: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9)民非证年检扩展阅读
第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J. 如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年检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年检步骤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版报告书》(一式三份权);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执业许可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一份);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推荐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场所使用证明:无偿使用的提供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偿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七)董事会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