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到期
Ⅰ 诉讼时效从合同到期日算起还是从贷款逾期日算起
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Ⅱ 诉讼时效过期了怎么办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打官司要回来的。这里有一些不为圈外人知道回的诉讼技巧,既有证答据方面的技巧,也有程序方面的技巧。这些技巧,不仅非律师不了解,即使律师如果对债务诉讼没有精到的研究也可能不太了解这些技巧,一着不慎当事人的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债权就彻底无望了。所以这些债务诉讼的技巧只能做为一项保密技术的关键时候启用。
对于当事人,殷律师只能提醒你:对于真正能够帮助你打赢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官司的律师,你不要逼着他说出“到底用什么方法打赢官司”,否则遇到了我,我可能直接就告诉你“你的案子我不想接”。你只要问这个律师一句话:“*律师啊,我的案子你肯不肯做风险代理——打赢了再付律师费?”就这一句,就试探出这个律师能不能帮你打赢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了。
Ⅲ 民事诉讼的时效过期了,,是不是就无法起诉了
一般是不能再起诉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诉讼时效到期扩展阅读
1、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
2、延长的对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适用延长。
3、延长的条件: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4、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5根据《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Ⅳ 诉讼时效过期了该怎么办
如果诉讼时效确已过期
那么债务人取得了针对于债权人请求权的永久抗辩权
意味着债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已经过为由
拒绝履行债权人的还款请求。
Ⅳ 诉讼时效过期了怎么办
已超出诉讼时效的,在法律上失去胜诉权,但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不主张已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不得自行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如果被告主张已超出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