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补缴时限有没有规定

1、社保中断多长时间都能补缴。社保里面是含医保的。
2、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金额与时间段应该是没有限定的,只是补缴的金额大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补缴社保: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花名册(复印补缴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单原件,并经单位财务盖章)。行政执法补缴的,另带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整改书、劳动争议仲裁书、社保稽查整改通知书、法院法律文书等材料。
补缴公积金:
1、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单位办理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⑵ 公积金的追缴年限,离职后,还可以追缴吗,期限是多久

应该是一个月以后去拿退工单和公积金支取单,凭此单取出公积金,

⑶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否有时效

你得看你们公司有没有上,有这个帐户(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如果在你在职时他们有而没给你上,你可以找原来单位补.如果你在职时没有,而现在刚刚有你也补不了.

⑷ 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前四年一直没有缴纳公积金,麻烦问下,公积金的追缴时效性是多久啊

针对您的描来述,从法律的角源度为您作如下分析:公司没有给您缴纳社保的,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1.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若协商不了,公司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2.您可以向社保管理部门投诉,要去单位补缴社保。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⑸ 公积金通过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有时限要求吗,先谢诸位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是: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兑付国债、金回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答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5.基于所有权产生的返还请求权

律师评论:公积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公积金维权没有时效限制。

⑹ 天津劳动者追缴公积金有无时效限制

公积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劳动者追缴公积金没有时效限制。
版不受诉讼权时效限制的情形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5.基于所有权产生的返还请求权。

⑺ 公积金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是办理缓缴患缴需要经住房公积金回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答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7)公积金追缴时效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⑻ 有关离职后对前公司追讨住房公积金的期限

您好。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定社会福利,要看当地的法规,比如苏州市新区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园区b类公积金则不包括住房。
所以,您应当咨询当地劳动局,询问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如果贵地有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您可以起诉要求单位补交,但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民事诉讼时效。

⑼ 员工离职后,可否追缴住房公积金,追缴的期限是多长

公司没帮你交多少你就可以追缴多少

⑽ 公积金投诉有没有时效

追缴公积金时间,按照住房公积金限期单位缴存的时间参考。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