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车年检都在哪
1. 乌鲁木齐机动车年检需要什么
乌鲁木齐机动车年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乌鲁木齐车年检都在哪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 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车用燃气气瓶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一条 机动车需要更换发动机应当更换功率不大于原发动机功率10%的同类型发动机。不同燃料的发动机不得互换。
机动车需要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更换同类型机动车车身或者车架。
第七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三)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三)、(四)、(六)、(七)项规定的;
(六)不按规定掉头或者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七)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避让的;
(八)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九)违反会车规定或者违反倒车规定的;
(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十一)以摆放石块、木料等障碍物方式设置警示的;
(十二)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
2. 乌鲁木齐汽车年检的地方有哪些
天翔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电话:(0991)2653919
国宾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新疆海威汽车检测站
地址:滨河中路583号
电话:(0991)4516026
汇展源汽车检测站
地址:乌昌路86
电话:(0991)7861111
汇展汽车检测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新疆交通科研院汽车检测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卡子弯车管所
3. 我在乌鲁木齐要第一次审车,需要检测尾气吗,检测点和审车在一起吗,地址在哪里
尾气检测和审车不在一起,除非你去卡子湾车管所
在喀什东路到头,红绿灯北侧
4. 乌鲁木齐车辆年审怎么办
在卡子湾车辆管理所办理
1.在检测台入口处交费,录入车辆信息、领取车回辆检测表格答(2张),然后排队,等工作人员对车辆外观检查签字后即可上检测台。上检测台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狠踩油门、狠踩刹车、开远光灯等等。工作人员签字合格即可出来。
2.车检测台后向左拐,排队等待发动机和后备箱检测,工作人员检测后,若没有不合格处会将所有的表格收走,此后就是交费,可以将车开走并停在适当位置。回到刚才发动机和后备箱检测出口处,领取签字和盖章的检测表格。
3.拿到这些表格,到检测大厅交费,出一份检测合格单。有一张表格要车主签字、留下通讯地址等等,需要留在手里,这张表格简称A。
4.准备以下材料即可到车管所大厅盖年检章、领取年检标识。
所需材料包括:表格A、检测合格单、交强险副本、外环和河滩快速城市道路建设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原件。(车内必备灭火器、三角架)
5. 乌鲁木齐那里审车快
乌鲁木齐审车快,就去车管所
6. 乌鲁木齐可以在哪里审车
我只知道乌鲁木齐西北路有个车管所
7. 想知道: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审车在哪
乌市米泉四平审车 乌鲁木齐的车友可在上沙河立交桥下河滩直行在第二个路口左拐,直行在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到了(在路的左手边,下河滩3分钟就到)。
8. 乌鲁木齐新车6年内审车需要什么东西哪里审
1.车;
2.行驶证。正副本齐全;
3.有效期为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如果是分期付款没有保险单原件的,拿保险单复印件(盖保险公司章)、保险卡,说明理由;
4.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都要,身份证复印件要沿边缘剪好。单位的车需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9. 乌鲁木齐哪里可以汽车年审
一般来说找比较偏僻的地方人比较少。
车辆检测点可以在“市机动车安全内技术检验监管信容息网络系统”中查到,找到离自己比较近的检测点,带齐手续就可以去年审了。
1.填表。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两张表格,要用碳素笔,圆珠笔不行,填表处有参考样本。
2.找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找到违规查询窗口。如有违规,在此一并缴清罚款。
4.找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要求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出检测合格签字页,之后,到检测缴费窗口(一般是100元),给发票。
5.找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可以开车去检测车间了。
6.排队等待检测,有人指挥车辆。检测完后给一张检测报告单。
7.拿着检测报告单回业务厅,交到5号窗口领取所有资料(已订在一起),并按要求签字。
8.将资料送交1号窗口,并交上行驶证,办事员发给年审车贴,并在行驶证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
9.年审完毕,可以回家了,别忘了把车贴贴在前车窗的右上角。
10. 乌鲁木齐新市区新车审领年检环标在什么地方
乌鲁木齐新市区非营运轿车新车年检领年检环保标志可以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86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填写申请表办理;营运机动车或者不适用六年免检政策的机动车需要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86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填写申请表办理。
Ⅰ、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五、准确执行6年内免检政策
一要明确实施时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二要明确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面包车定义将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标准中明确,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予以标注。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三要明确办理程序。调整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程序,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附件1)、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四要方便群众办理。市、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配备相关打印签注设备,方便免检车辆车主就近申领。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为路桥费、城市管理费等收费把关。已实现省(区、市)异地检验的,可以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无需办理委托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办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业务。对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要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按规定办理检验业务。
五要加强执法检查。要加强对车辆违法改装、未按规定办理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检路查,发现存在违法改装的,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对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理。
六要配合环保检验。经商环保部,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意见》规定6年内免检车辆同时免予环保检验,具体规定以环保部文件为准。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在新车登记环节为环保部门派员查验车辆环保关键部件提供便利。在车辆检验环节,要会同质检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机动车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黄标车等车辆检验,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
Ⅱ、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Ⅲ、车辆年检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年检时间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二)年检材料
1、《动车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年检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机动车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大厅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