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时效
『壹』 劳动法诉讼时效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内间为容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劳动案件时效扩展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时间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贰』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
1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 天内,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案件时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既有法人, 又有劳动者个人, 以及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等特点和要求, 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具体讲, 对于案情比较简单、影响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 对于案情复杂、影响很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 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