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的食品监管体系是什么样的

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和北京市实际情况,从长远考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由综合协调多部门分段监管向综合协调多部门品种监管转变。在国家现有体制下,北京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以市场准入制为核心,以综合协调为依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保障,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风险管理,全程监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监管能力,构建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以法律的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是包括主体准入和客体(商品或服务)准入。即通过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市场准入,在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格食品或违法经营者实施市场退出的机制,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目前,北京的一些食品市场准入管理,需要修改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加以保证。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明确食品批发市场开办条件、开办者责任义务;明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要求,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法律责任;加强专门从事食品仓储、物流、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等。二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职责,以利于承担其区域内对小作坊、食品摊贩、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的监管。三是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就食品现场制售,包装、储运等食品相关行为,送餐企业、餐饮器具集中消毒企业、民俗旅游户、庙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特殊经营主体,细化和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解决监管空白与职责交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隙监管。

2、建立完善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平台。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的框架下,建立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和决策的指挥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比如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置问题上,需要明确统一指挥调度程序,区县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办、市应急办的职责,谁牵头,谁调度应重新加以明确,避免处置现场的混乱。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协调。完善市场准入、统一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集与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区县政府及各街、乡、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在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作用。食品污染涉及多因素、多环节、多主体,要逐步实现从最终产品监管到全过程的预防性监管。科学引导舆论,增强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媒体应对能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素养。

4、提高监测能力,建立科学监测体系。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前瞻性研究和相关战略研究。二是紧跟国际先进水平,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及难点,重点开展涉及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照食品的分析测试、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如当前发生的有餐饮企业使用“一滴香”问题,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分析评估证明是安全的。

5、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实行公开预警、警告、通告,达到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凡在食品生产、销售方面有过严重劣迹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推行信用评价措施并以此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监管依据。通过建立统一的企业和食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信息记录,对食品和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总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保障。

㈡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制是如何的,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目前绝大部分监管职能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管理职权,同时,各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饮食行业的卫生安全负责监管。

㈢ 有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问题

建立食品安全综合数据库,制定食品信息采集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假劣食品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等。

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笔者认为,加快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设已是刻不容缓。具体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以人为本,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建设。严把进人关,选拔专业技能突出的人才充实到各级执法岗位中去;开展优化组合、竞聘上岗,激发青年的工作激情和冲劲。
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进程,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建立“领导问责”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监管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借鉴药品监管经验,建立食品安全综合数据库,制定食品信息采集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假劣食品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等。
建立打假惩劣长效机制。树立“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全方位监管,形成打假合力。
此外,还要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批发交易和消费四大环节,部署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整治,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资料:福建省政和县药品监管局 余小平

㈣ 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是怎样设置的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㈤ 中国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是什么

国务院综合监管并由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协调工作。
建立责权明确,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提高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的基础。主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协调工作。
2004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并对农业,质检,卫生,工商,食品药品,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对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以及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但是,从总体来看,目前的体制仍然存在协调性不够,部门交叉,权责不明,行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还需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的完善。

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的监管体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活

个人认为这种体制还是有待改革。目前中国食品监管状况就是,有利的抢着管专,没利的踢皮属球。能罚到钱的案子,工商啊、质监啊、卫生啊、这些部门争得打架,罚不到钱又要担责任的举报什么的,就相互踢皮球。这种事情我们这里多了。
食品安全这么大的事,最好搞全程监管,从农田到餐桌一条线,那就不可能发生打架或踢皮球的事了。

㈦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欧盟相比有哪些优点和不足,怎样改进

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首先,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抓紧制订《地方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同时废止现行的单一涉及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问题仅是产品质量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整个法律体系都应围绕“产品质量安全”这一核心加以规范。其次,按照各监管环节的实际需要,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地方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使各层面、各环节的监管都有法可依。

(二)理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

1、建议成立地方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

在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议成立地方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不严的局面。地方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由市主要领导出任主任,质监、农业、卫生、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由质监部门承担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强化并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通过将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级基层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把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部门与乡镇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减少监管“真空”。

3、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市财政、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切实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拓展监管方式和覆盖面,在全市全面启动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包括熟食店、小吃摊、食堂)、小商店(包括小药店)、小建材店、小农资店、小旅店(包括小农家乐)、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小书店(包括小网吧、小娱乐厅)、小菜场(包括小屠宰场)、小修理店(包括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企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努力。

(三)建立统一协调反应灵敏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市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协调统一、反应灵敏的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四)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尽快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一方面,要着眼于提高地方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的接轨程度。选择适合市情的产品标准,将国内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节省大量财力,又可提高我省标准的可信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层级分明、分工合理、保障有力的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在围绕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两个体系、一个链条,检验检测机构设置应向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社会化方向发展。明确功能定位,加大资金投入,突出建设重点,体现专业特色,加强规划引导,实现资源共享,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温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

建立地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评价体系,一是要建立评价标准,通过研究来确认产品尤其是食品中危害成分的毒性与安全剂量标准,制订和完善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二是建立一套评价产品尤其是食品中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危险因素与导致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因果关系的评价方法;三是加强技术开发力量,加大资金投入,跟踪和引进国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迅速地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有效交流。

(六)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

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是保证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要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应尽快构建部门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㈧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㈨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最新构架是及各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现在又统一了,国内全部归市场监管总局管理,进口食品归海关总署管理

㈩ 我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管理是什么体制

我国实行的是来食品安全监督源立法的综合性管理体制。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2009年,《食品卫生法》改成了《食品安全法》;2010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成立;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初步确立了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