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诉讼有效期是多少

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
有关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散见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各部门行政法中,其中时间长短千差万别,理论及司法实务因此从未做任何划分,笔者参照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诉讼时效划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做法,并依是否提起行政复议,试对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作一划分。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得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趣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15日(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30日(渔业法、森林法、土管法等)(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5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0日(海关法)、3个月(专利法)。
3、最长诉讼时效:2000年3月10日施行的行政诉讼解释,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即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2)行政相对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即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 行政法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行政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③ 行政法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内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④ 问一下行政处罚有个追诉时效 就是两年时间 两年后发现不得追责 那么假如违反计划生育两年后才发现是否符合

朋友,你这一点国家早就想到了。所以国家早已经改了相关法律,他那不叫罚款,不是行政处罚。不然两年之内没有没发现是不能追责的。但是他现在叫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行政处罚,不受两年限制呀。所以说他们贼精。

⑤ 刑法 民法 行政法的追溯时效

刑法--犯罪之日起;民法--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人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行政法貌似跟民法一样吧

⑥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

6个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⑦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起诉期限:

(3)起诉期限的延长(《行政诉讼法》第48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提示】如,被限制人身自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提示】如,生病、交通阻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尚未确定。

⑧ 行政诉讼中6个月与两年的时效怎么区分

六个月是一般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诉讼时效回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答过2年。

行政诉讼法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⑨ 行政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⑩ 行政法上的最长诉讼时效如何理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内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容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
理解这个规定要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结合起来看,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单从这一规定看,由于在特殊情况之下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可能会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时间间隔很久,而且没有限制,但是,一方面如果间隔时间过久证据难以取得,即使有证据也会花费大量成本,另一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经过相当长时间之后,社会关系已经根据行政行为作出相应的调整并且已经定型,如果此时允许通过诉讼推翻,则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产生不利影响,损害他人利益。而且在某些情况之下,行政行为作出与知晓时间相隔十分久远,当事人没有察觉行政行为对自己明显的影响,也说明行政行政行为对其影响甚微。这些原因共同决定了法律对此时间作了一个20年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