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承签收时效
⑴ 银行承兑汇票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时效问题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就是说承兑期限可以是六个月以内的任一时段。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一年。业务实践中,通常以月为单位设置承兑期限。
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为2年。
票据权利就是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从票据到期日算起为2年。票据权利期限可分为二段: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十天,自汇票到期日起)。在此期限内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②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从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在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3、银行承兑汇票的民事权利为2年。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4、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前手)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5、票据丧失,失票人首先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
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后,失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以前可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
⑵ 电子承兑汇票收票人应答时限
电子承兑汇票出票信息登记完成之后票面信息是不可以修改的。但是央行的业务流程和系统版设计对权此问题也有所准备,即出票人通过撤票操作可以撤销这张票据,然后再出一张新的票据。具体来说,在票据未提交收款人签收之前,电子承兑汇票出票人都可以撤销这张票据。
另外各项业务均可撤回,也就是说出票人若发现票据信息有误但这张票据已经发给承兑人提示承兑或发给收款人提示收票,出票人都可以先撤回相关的业务申请,然后再将票据撤销。这种操作与现行纸质票据中的未用退回非常类似。
⑶ 电子承兑汇票签收期限吗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所以在规定时间一定要兑换
一般都是有规定期限
⑷ 银行承兑汇票有效期是多长
银行抄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可以袭是6个月,所以市面上流通的一般都是6个月的,当然也有三个月、四个月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可以是一年。
拓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⑸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多长时间到达对方账户
一般情况,是实时到达对方账户的,但这时还需要对方打开网银在电子票据系统里边“签版收”,这才算正式权背书给对方,在对方的网银的电票系统里了,如果对方没有点签收,对方账号错误的话,就没有到对方账户,如果对方没有签收,而你也可以背书撤回。
⑹ 银行承兑汇票时效的几个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的,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几天(具体要匡算邮程)向委托付款人提示付款的票据。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未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后,承兑行可按规定付款。持票人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兑行可拒付票款。
⑺ 收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签收有时效吗
这个好像没有规定,不过你不签收,上一家还可以收回的。
收钱的事,有时间肯定马上接收,企业不容易啊。
⑻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哪签收怎么签收
在企业网银中单独有一个电子票据的栏目,进入里面可以签收的。
问题首先是你开通电子承兑的业务了吗
⑼ 电子承兑汇票期限一般是多久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据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进行,可大大提升票据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务效率。
(9)电子银承签收时效扩展阅读:
一、背书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二、服务对象
1、跨地区经营、财务管理信息化要求高的集团企业及其子公司。
2、大型生产销售企业及其上下游供应链企业。
3、以商业汇票作为日常经营活动结算工具的中小型企业。
4、使用商业汇票进行结算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会员企业。
5、资金管理规范、广泛开展商业汇票业务的各大财务公司。
6、具备商业汇票业务经营资质、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各级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