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实体权利
Ⅰ 如何理解“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权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其实体权利并未丧失。例如,2002年1月1日,甲企业从乙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到期,甲企业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可以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乙银行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起诉,但乙银行要求甲企业还本付息的实体权利,即乙银行的债权并没有丧失。
Ⅱ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其实体权利也一并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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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民事诉讼(P20)【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Ⅲ 诉讼时效经过,实体权利不灭,实体权利指的是什么
以借款纠纷为例,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只要债务人提回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答就会判决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即债权人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身权利支持;但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事实仍旧存在,即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依旧存在。
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身权利,而且过了诉讼时效后,国家就不再动用公权力去救济私权利了,虽然法理及道德上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仍应履行还款义务,但由于缺少了公权力的介入,债权人要回欠款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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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诉讼时效届满后,起诉权、胜诉权、实体权利是否丧失
比如,2011年1月1日杨白劳向黄世仁借钱,双方约定,借款1年后还钱,到期日是2011年的12月31日,那么到了2011年的12月31日,黄世仁找杨白劳要钱,杨白劳不给,杨白劳说了,要钱没有,要命没有,要喜儿也没有,反正我就是不还你,现在债权人都是孙子,债务人都是爷,是吧,那么这种情况下,黄世仁就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他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换句话说,就是2012年的1月1日到2013年的12月31日,这两年的任何一个时间点,黄世仁到法院起诉,法院都是受理的,但是如果超过了2013年12月31日,比如到了2014年的8月份了,你再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就不保护你的权利了,那么作为黄世仁来讲,他到底丧失了什么权利,首先我们要知道他拥有什么权利,他拥有的三项权利,分别是起诉权,胜诉权和实体权利,那我们首先说第一个,他丧失起诉权了吗,他可以到法院起诉吗,可以,起诉权并没有丧失,他丧失的是胜诉权,也就是说他丧失的是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法院是不会强制要求杨白劳还钱,但黄世仁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黄世仁可以到杨白劳他家,坐到他门口,跟他要钱,一边要钱,一边哭,一边流鼻涕,一边往他的门上抹,杨白劳一看,太恶心了,干脆我还你钱吧。黄世仁自己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债务人良心发现,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自己还钱。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Ⅳ 如何理解实体权利和胜诉权
当实体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公民享有诉权,受到合法抗辩或者超过诉回讼时效则丧失胜答诉权。实体权利就是指债权等由实体法调整的权利,是与诉讼权利相对应的概念。胜诉权,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和证据的支持,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该当事人胜诉的权利。
Ⅵ 民事诉讼:为什么说诉讼时效是实体问题,法官不得主动释明或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事来关胜诉权的源实体性权利,且其规定于《民法通则》这一实体法当中,故属实体法问题。
民事案件是审理范围是与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与法律问题,因时效与诉讼请求高度相关,“法官不得主动释明或适用诉讼时效”之说没有法律依据。
纵横法律网 周攀攀律师
Ⅶ 诉讼时效的完成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这是什么意思通俗点。。。
借别人的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起诉也可以,对方愿意还你,就是实体权利;对方不还,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判决你胜诉,这就是胜诉权。
Ⅷ 诉讼时效只是消灭附着于实体权利之上的胜诉权,并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法律上你们的事情别找法院,找了它,它也不会判你赢。但是你们之间的事情是真实的,就是真实的,照样承认。。
Ⅸ 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实体权,究竟是什么意思能举例说明最好了,谢谢诸位法律精英了~
诉讼时效针对的复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制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的。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典型为撤销权。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 比如欠钱,诉讼时效届满就是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但这个债权还是存在的。但是除斥期间就意味着这个债权都消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