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网上怎么操作退休养老年检

退休来人员生存认证自 一、认证范围:凡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企业离退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属于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有的省市规定在认证者生日当月,可顺延2月) 三、认证方式: (一)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生存认证。 (二)居住在本地,因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由其亲属到单位、社区或医院出具证明,送交社保局。

(三)居住在异地的人员,可以进行网上认证。前提是:离退休人员所认证的地方必须能够上网且有摄像头设备。所谓网上认证,是指退休人员本人到异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窗口机型网上远程认证。 四、注意事项:逾期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其参加生存认证后给予补发。

B. 职工退休证如何在网络上年检

退休人员生存认证
一、认证范围:凡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专的参保企业离退属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属于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规定在认证者生日当月,可顺延2月)
三、认证方式:
(一)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生存认证或自己在家(网吧)进行网上认证。
(二)居住在本地,因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由其亲属到单位、社区或出具证明,送交社保局。
(三)居住在异地的人员,可以进行网上认证。前提是:离退休人员所认证的地方必须能够上网且有摄像头设备。所谓网上认证,是指退休人员本人到异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窗口机型网上远程认证。
四、注意事项:逾期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其参加生存认证后给予补发。

C. 异地退休人员年检如何进行

退休人员在去外地之前,应先到社保局领取一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生存专情况协查认定表》,在属第二年的退休年审时间内将表填好,带上身份证和退休证(待遇证),由其本人到当地社保局协助年审,当地社保局签字盖章之后,将《认定表》寄回本地的社保局即可。在外地办理退休年审是:1、由亲属到社区领取异地认证表后寄给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持异地生存认证表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寄回所属社区。

D. 退休人员如何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

1、医疗自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4、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E. 退休人员每年年审是几月份,想咨询一下

一、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年审?

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为3月下旬至次年2月中旬,退休人员可以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年审,也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

二、武汉社保年审吗?每年都需要年审吗?

根据规定,武汉社保每年都需要年审。

三、社保年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我是一名退休人员。

武汉市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年审时候需提供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咨询电话12333。

四、年审机构

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上申报:武汉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年审对象:

1、企业离退休人员;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年审材料:

1、身份证、离退休证(离退休人员需提供);

2、身份证(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提供);

3、遗属待遇核发证(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需提供,如户籍在外地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需提供)。

年审流程:

1、企业离退休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成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就近的中心城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办理年审。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

1、今年新增退休/退职人员不参加今年年审。

2、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武汉人社手机APP下载】

F. 退休养老在网上怎么年审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支付宝”APP首页中点击“更多”选项,进入全部应用界面;

进入“社保年审”操作界面后,根据APP中的提示操作即可。

G. 退休人员怎么在手机上面年审

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在手机上办理认证(年审)

人社部已开发出手机认证系统,企业退休人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手机上网办理认证。

手机认证操作步骤

1、使用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下载APP,也可以通过老来网官方网站www.laolai.com来下载安装。(iOS用户直接在APP Store 搜索“老来网”)见图1

2、手机打开APP,通过手机号码来注册账号。(注意:注册所用的手机号码需要从未注册过老来网)见图2

6、开始认证

A.选择摄像头(如手机只有一个摄像头或者拍照闪退的情况请更换其他手机尝试),请务必保证对参保老人本人拍摄,如果拍摄不是本人,认证将无法成功。如果自己给自己拍摄,请选择前摄像头;如果给他人拍摄,请选择后摄像头。

B.点击“确定”;
注意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拍摄动作,动作包括“抬头”-“低头”-“向左转头”-“向右转头”四种。检测不到人脸时,请调整一下手机位置距离,光线要均匀,不要有背光、侧光。认证时动下头,眨下眼。(背景不要太花)见图6

7、操作完成。(注:拍摄的视频文件较大建议在WIFI或者网络好的情况下进行上传)按照提示做动作成功之后,认证操作完成,可以选择点击“查看认证记录”按钮来查看本次认证操作是否成功。见图7

8.认证记录
通过“社保认证”-“认证记录”来查看认证结果。
注意:如果在认证记录里看到“认证成功”字样,则表示本次认证结果已经在社保局记录,认证成功并已经生效。见图8

(7)离退休年检扩展阅读:

每个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咨询12333。

社保-网络

H. 退休养老证怎么网上年检

1、医疗费:医来疗费实报实销,源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4、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I. 退休工人网上年审

离退休人员网上年审认证操作指南

电脑登陆首先在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rlsb.12333q.cn:7370/us/logincheck.html,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系统。会看到如下界面,然后需要点击“下载人脸识别控件”

(9)离退休年检扩展阅读: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