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但对二倍工资这一年时效起算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二倍工资既然称工资,就属于劳动报酬,就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持这种观点的有四川、郑州、、海南。
第二种观点,也是主流的观点,认为二倍工资虽然名字包含“工资”二字,但二倍工资的规定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且二倍工资与劳动者是否付出劳动无关,仅仅是法律赋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一种责任。由此可见,二倍工资的性质不是工资,而是一种法律责任。相应地,二倍工资的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之规定,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持这种观点。而持这种观点的省市又有不同的起算法,以上海为代表的省市采用逐月起算法,也就是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次月起按月计算时效,按月失效;以广东、重庆为代表的省市则采用终了起算法,从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后一个月满次日起算。
如你所述,据我所知,该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除四川、郑州、海南未过时效,其他省市均已超过时效。不过,为保险起见,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点怎么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回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答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C.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只要记住“特别诉讼时效”;其他的一般都是“2年”。
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附条件或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起算。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D.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过了吗

没签书来面劳动合同,诉源讼时效通常为离职后的一年内有效。
劳动者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详细流程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a.仲裁申请书2份;
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c.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d.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 没签劳动合同法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普通时效为三年。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

特殊时效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F. 关于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

首先,你要的赔偿金是在12年7月到9月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第六条后款:前款规定的用人容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次,关于仲裁时效起算,就各地的实践来看,有很大不同。
一种是严格按时时效制度,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时起算,就是12年7月,开始一年。
一种是侵权行为相关理论,侵权行为结束时,就是在你12年9月你补签合同开始一年。
一种是劳动关系终止时算,你离职之时开始一年,13年9月。
所以你还是要去当地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问下,因为这个时效起算比较乱,各地不尽相同。

G.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复仲裁的时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