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壹』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如何有何对策
目前,我国抄休闲食品市场规模已袭有万亿元,增长势头十分强劲,几乎是跨越式发展。随着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休闲食品的快速增长还未停歇,未来前景十分广阔。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趋严格。为保证食品安全,进行此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至关重要。
2016年食药监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共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样品,整体合格率为96.8%。合格率与2015年持平,较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前瞻发布的《中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食品行业检测总额达260亿元,到2015年,行业总额达到406亿元规模。多方因素的影响下,食品农产品检测规范化、标准化的情况下,食品农产品检测行业有望保持25%的增长速度。
此外大数据的应用,正引发整个公共卫生领域的变革,食品安全随之进入大数据时代。在此背景下,加强食品安全大数据分析与利用,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与大数据融合创新,必将成为食品安全领域未来发展方向。
『贰』 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和措施
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提出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食品的安全。 关键词:食品安全;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 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的微不足道。正因如此,我国制假售假之风屡禁不止,低劣产品充斥市场。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由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多、范围广。我国目前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有的相掣肘,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另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执法、执政不作为等,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执法效果。 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一、不完善。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国际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家标准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只有14.63%[5],覆盖面远远不够。 2 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经验[6~9] 2.1 建立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需要建立分工合理、制度严明、管理协调和发展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通行的国际规则下,已经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例如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三个,一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二是农业部(USDA),主要负责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加工产品的监管;三是国家环境保护署(FPA),主要监管饮用水和杀虫剂。此外为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美国还先后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和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 2.2 注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是加强立法,如美国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专门性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食品;二是严格执法,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三是强化信用管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食
『叁』 如何看待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拓展资料: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
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
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
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
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
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
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
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肆』 如何改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论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们比较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在解决了温饱的情况下,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怎样能够选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恐怕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尤其是近年来频频爆出的有毒有害食品案列,更使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恐慌心理加重,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是层出不穷的有毒有害食品大量充斥着消费市场,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政府的公信力,社会矛盾凸显。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人民群众一个放心的消费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健康利益,切实保障民生,是我们当前需要慎重考虑的。下面,笔者从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危害及对策等几方面简单阐述一下个人观点,以期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综合我们的办案实践和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笔者认为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投入较少,利润回报率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场地、作坊通常都比较简陋,卫生、检验、消防等内部配置不完善,生产商就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进行食品生产,且生产这些有毒有害食品的原料价格低廉,比如到农村地区低价回收病死猪进行加工,这样就使得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大大降低,生产完成以后再以高价销售到市场,获取利润。另外。这些生产商进行有毒有害食品生产过程中大都比较隐蔽、无证经营,逃过了卫生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检查。在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利益驱动下,很多不良商家都会铤而走险,无视法律、诚信和道德的约束,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加以包装之后混入流通领域,流向千家万户的餐桌。
2、价格低廉,消费市场广阔
由于生产销售此类食品的成本低廉,加上为了能够获得市场,生厂商、销售商就可能会压低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排挤其他同类产品、扩大自己市场份额的目的;同时,由于普通消费者对此类食品无法鉴别,在同类产品中就会倾向于选择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消费,久而久之,这些有毒有害食品的市场前景就会更好,进一步刺激更多的商家加入到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销售行列。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要求这些商家仅靠内心约束、诚信经营来参与市场竞争恐怕比较困难。
3、流动性大,监管难以全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人员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在当地找不到工作,就会从事这一投入少、回报多的产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投入少、且技术要求低,不需要太多的配置,多是一些隐蔽、偏僻处的简易小作坊之类的,流动性大,不便于监管,对于农村地区这些作坊,监管难度就更大。
4、监管缺位,执法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缺少,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打折,执法部门不能够全面的贯彻落实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仅仅处罚生产商,发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仅仅处罚销售商,处罚不彻底,导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存在较大的生存空间。
更有甚者,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出现权力寻租现象,有的执法人员在收受了相关人员的好处后,就对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予以放纵。另一方面,关于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较多,涉及卫生、行政、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多头监管容易出现事情无人管、行政不作为现象,尤其是这种只有责任没有收益的行为,都把监管的职责寄托于其他部门,怠于行使自己的职责,权力缺位,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
有毒有害食品大量涌入,造成一连串的危害后果,从消费者到市场、政府,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危害人体健康
一方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原料通常都是不合标准的,如病死猪肉、地沟油等,收购之后直接进行生产加工,加以包装之后伪装成达标的食品流入到市场,走向餐桌;另一方面,有毒有害食品对于人体的危害有时周期较长,短期内不易被发现,潜伏期较长,待到发现时已经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比如雅培奶粉造成的婴儿性早熟病症的问题,因为这些食物里面化学物质在人体内潜伏时间长、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在发现后进行治疗将会很困难。
2、引发信任危机
有毒有害食品的大量涌入,充斥着原本稳定的消费市场,使消费者享受不到安全的食品和服务,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良好的合作、供求关系就会受到影响,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遭受冲击,即使是正当经营的商家,其诚信度也会遭受连带影响,进而引发社会诚信危机。
3、扰乱市场秩序
由于此类有毒有害食品有时价格低廉,在市场竞争中就会对其他同种产品产生排挤,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导致一些正当商家的经营行为难以继续,原先稳定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被打破,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4、降低政府公信力
有毒有害食品大量充斥市场直指政府监管的缺失,这些食品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人民群众的反应就会更加激烈,久而久之,这种怨恨转向政府,认为是由于政府的不作为才导致有毒有害食品源源不断的流入市场,人民群众的负面情绪就会越来越激烈,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大大地降低。
综上所述,如何采取有效地对策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市场环境,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采取措施来治理食品安全问题:
1、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完善相关立法,从立法层面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其对法律产生畏惧,不敢违法犯罪,依法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其次,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场所、销售企业、酒店、餐馆等易发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现即严肃查处,查明来源、流向等问题,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案发环节。相关部门之间紧密合作,司法、执法相互衔接,轻微违法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查处之后的监督,断绝其进行后续生产、销售的能力。
2、完善法律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除了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加以打击之外,还要对执法、司法人员的行为予以规制,集体负责的结果就是集体不负责,各部门、人员之间要权力划分明确,权责统一,实行岗位问责制、首问负责制,促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权力行使的透明,针对有些执法、司法人员怠于行使职权、甚至充当保护伞的情形,要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3.制定安全预案,预防突发事件
虽然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予以惩处、预防,但是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这类行为,而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出现,其影响范围将是很大的,尤其是在现在舆论发达的社会,消息传播速度很快,再加上有的媒体喜欢渲染,把问题的严重性放大,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和市场的混乱。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应急体系,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
4、加强政府引导,树立企业诚信
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政府不应该强加干预。但是,对于市场中生产者、销售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政府可以适当的加以引导,通过政策、法律等方式的引导,树立相关生产者、销售者诚信经营的理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危害越来越大,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转自安徽法制报,作者:肖勇)
『伍』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流行事件,涉及44个地区,病人逾万人;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引起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恐慌;二恶英事件使数十个国家禁止从比利时、荷兰、德国、法国进口鸡、猪、牛肉和蛋、奶等制品[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仅以2005年为例,苏丹红食品遭到封杀;全国严查孔雀石绿;雀巢奶粉碘超标;广东凉果被逐出京;光明“回奶”事件;深圳黑作坊生产哈根达斯;薯条致癌等等,都令国人“谈食色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一、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一)主要的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
微生物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危害, 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最大祸根[3]。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其中细菌性污染,一直是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污染,目前大部分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致病性细菌引起的,如常见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毒杆菌及致病性大肠杆菌和单增李斯特菌等。真菌毒素污染。真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其产生的毒素致病性强,随时都有可能污染食品,如常见的霉变花生、大豆、谷物等易检出黄曲霉毒素B1。2001年在我国广东省发生的“毒大米”事件,就是真菌毒素的典型案例。病毒性污染,如甲型肝炎病毒(HAV)、诺沃克病毒(SRSV)、疯牛病病毒(BSE)和口蹄疫病毒(FMD)等。
(二)农药及其它化学物质污染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环境污染的控制,重金属污染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近年来困扰食品安全的化学污染物主要来自农药和其它化学物质。由于广泛使用农药以及出现的滥用现象,造成在食品中的残留成为食品污染的新焦点。
1.农药污染
据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向中国卫生部透露,近年来美国FDA之所以扣留了多批中国进口食品,其原因是:食品卫生差,农药残留超标。
有机氯农药:有机氯农药是我国最早大规模使用的农药[4]。大量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水平仍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由于有机氯农药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和其高脂溶性,所以对残留量高的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检测监控任务仍未结束。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由于其防治对象多,应用范围广,在环境中降解快,残毒低等特点,是我国目前使用量最大的农药,但研究表明,这些所谓非持久性农药在某些环境条件下也会有较长的残存期,并在动物体内产生蓄积作用。
2.其它化学物质污染
化学物质污染对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怀疑对人类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化学物质约有200多种,这些物质进入人体后能够影响和扰乱生物体的内分泌系统,并将干扰生物体原来的平衡分泌机制,又称为环境激素。这些物质在体内累积数年而难以排出体外,当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导致人体组织发生病变。近年来,世界各大洲均有这些化学物质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的爆发,有关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问题已经引起世界性的恐慌,同时也日渐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部分食品企业或一些无证生产企业非法滥用、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成分或有毒有害物等均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三)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造成的动物性食品污染
随着集约化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的作用范围也在扩大,有的药物如抗生素、磺胺药、激素等广泛用于促进肉用畜的生长,减少发病率和提高饲料利用率及促进母畜同期发情。在兽药应用方面,饲料添加剂占46%,治疗药品占43%,疫苗等生物药品占11%,在饲料添加剂中抗生素用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兽药的广泛运用,带来的不仅是畜牧业的增产,同时兽药的残留和动物性食源中毒现象也屡见发生[5]。
(四)假冒伪劣食品盛行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2002年浙江省金华市发生的白糖掺加硫酸镁案,其中白糖只有30%的白糖中,硫酸镁就占30%。除此之外,用头发的水解液掺兑的酱油;粗制滥造的饮料、冷食品;水果表面用染料涂色;用工业酒精制造假
酒、甲醇假冒为白酒等。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使人们的饮食缺少了安全保障。
(五)转基因食品潜在的危险
生物技术和重组DNA技术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解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的关键性技术,因此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长足发展。目前,全球已有十多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马铃薯。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成为国内外专家研究的焦点[6]。研究认为,基因可能通过食物链在不同物种之间转移,基因工程食品有时不可避免地给公众健康带来危害已成为事实。转基因生物在遗传及技术学上的不稳定性带来的潜在危害不可忽视,转基因食品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六)工业污染造成的环境恶化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工业污染、环境的恶化是影响食品安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水源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海域污染直接影响海产品的卫生质量,土壤污染造成农作物成为有害物质的富集体。“二恶英”污染的问题,是由于焚烧垃圾而造成,“二恶英”是环境检测中很重要的一级致癌物质。
(七)容器和包装材料不合格
食品的包装是防止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方法。各种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可能在食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经营过程中造成食品污染。新的食品包装材料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疑问。
(八)管理缺陷
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我国现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伪劣有害食品的产销者还未形成威慑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食品原料方面
农药和兽药使用增多或使用不当,导致农产品和畜产品等食品生产原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的残留量增加。这些农产品和畜产品不经必要的处理直接上市或供给加工用作原料,致使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现象日益严重。同时,我们国家又缺乏对作为食品原料的农产品和畜产品中
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或尚未制定强制性标准,使这些食品原料成为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源头。
(二)生产加工方面
少数企业和加工者无视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无证生产或经营,生产流程不科学,没有严格的工艺条件约束,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更不进行必要的检验,直接使这些产品流向市场,这样的食品时时刻刻在影响着人类健康。有些企业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格,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食品产品残留病原微生物或在生产过程和储运过程中发生微生物大量繁殖而对人体形成危害,最终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部分企业在食品加工中滥用添加物或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更甚者在食品加工中混杂非食品物质,2005年发生在中国知名企业的“苏丹红”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些非食品物质都对人体造成了严重危害。
(三)市场和管理方面
市场体制不完善,使缺乏食品生产经营职业素质,缺少食品卫生知识,不具备完善的生产手段和卫生保障的经营者进入市场营销。这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物危害的主要根源之一。同时,产品的监管力度不强,对食品安全事件处罚力度不够。在我国出现食品中毒等事件和违规经营、违规操作后的处罚往往是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不能触及违法者的根本利益。这些非法生产或经营者,被处罚之后又会在别处重新开始他们的非法活动,又会重新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可见监管和处罚不利,是导致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和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食物和食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提高和规模化程度加大,以及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会不断出现。
三、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对策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与国外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缺乏食品安全的系统监测与评价背景数据;缺乏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未全面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危险性评估技术和控制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源加工食品的安全性研究评估比较落后;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方面的差距等。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好发展势头,我们应该在缩短与国外差距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借鉴、总结并提出适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应对策。
(一)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应达到的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7]。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管理办法,尤其是要建立明确和统一的农产品国家规范和标准;建立一个有效的食品原料、加工制造、储运和流通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饲料、农产品和食品添加物生产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更新和改造的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和国外技术的引进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通过采用先进的检验手段和仪器,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研究水平,逐步接近国际先进国家的水平;逐步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二)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对策要具备:创新性,符合与时俱进的要求;科学性,要用科学的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针对性,主要解决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完整性,充分考虑食品安全监管中各部门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1.提高对食品安全的全民认识
大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造成严重危害的认识,对食品行业的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重视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问题解决的主要参与者。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做。食品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8]。
2.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和标准
参考国外的食品安全法规,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和地方法规、条例,2009年6月1日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力度。参考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确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同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实施力度。
3.加快推行并完善QS认证管理体系
2002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在出厂前要加印(贴)质量安全标志,即QS标志。目前,食品行业的28类食品已经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9]。QS认证是我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的举措,QS认证制度的有效性必须以强制执行和全面推行完善管理为
『陆』 如何解决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中国食品市场的现状和国情,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用重典、下猛药整治方可,否则各类“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堵截。
第一,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敬业尽责,以对百姓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最好做到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第三,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为主的政府职能部门资源,使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让市场监管到位。同时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主导,带领企业坚定不移的执行与参与政府发布的各种类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活动。
第四,还需努力提升社会的道德良心水准。不为自身获利而去害人,这是最底线的道德标准,然而在利益至上的喧嚣时代,道德底线总是被轻易地放弃。在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们显然更多强调市场的逐利性,而忽略了其道德性,很多时候,道德性的呼吁甚至被认为与市场的经济性格格不入,这不能不说是个认识上的偏差。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要得到有效遏制,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调动起广大老百姓监督食品市场安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