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地理

中国区域划分

按行政区域划分: 1、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区、市)。 2、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4个省、市)。 3、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宁波、厦门、青岛(10个省、市)。 4、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深圳(7个省、区、市)。 5、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个省、区、市)。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厦、新疆(5个省、区)。 一、基本分类 (一)按产业特性划分:分为垄断性产业、竞争性产业、公益性产业。 (二)按产业结构划分: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三)按产业管理部门划分:分为农业、林业、工业、建筑业、地质勘查及水利业、交通运用业、邮电通信业、贸易及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中:工业产业包括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冶金工业、建材工业、化学工业、森林工业、食品工业、烟草工业、纺织工业、石化工业、医药工业、机械工业、军工工业、电子工业、电力工业、市政公用工业及其他工业。 (四)按具体行业划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栈梗矗┲械拇罄唷⒅欣嗪托±啾晔痘

❷ 浙江衢州地区的工资水平

工资分好几块
基本工资
职务补贴(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
就餐
加班
提成
病事假
服装押金
养老保险
扣罚款
一般单位都这几项 你把工资控制在1200-1500最多1800就差不多了 衢州就这个水平

❸ 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介绍

据《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发[2001]16号),设置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区委、区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挂靠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区本级机关“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编制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
3.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定完善有关公务员管理措施;负责区属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考录、调配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措施,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
4.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申报;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本区人才资源的统计、分析和规划、开发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5.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完善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政策、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检查落实。
6.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受奖惩人员的工资处理;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7.负责全区转业军官及其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区属大、中专毕业生的关系接转。
8.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本区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发证和申报工作;综合管理就业训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宏观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培育发展人才、劳动力市场
9.按照《劳动法》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规定,对区属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察,指导和规范用工行为;负责区属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劳动合同鉴证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集体合同;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10.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负责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11.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制订本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12.承担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行政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制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区属部门、街道、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3.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制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区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5.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计年报和信息管理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❹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机构

根据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丽编委[2006]46号)的精神,结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经研究决定,公布各科室设置及基本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增挂质量管理办公室)
负责中心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和信息工作;负责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制订各项工作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负责人事、技术职称、考勤管理;协调各业务科室工作;图书资料管理;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承担中心办公网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大楼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 中心机动车辆调度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与检查;负责来宾接待;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质量体系运行有关文件和计划的制订,并督查实施。负责样品收发和检测报告的编制;负责单位内部质量管理、计量认证内审;负责中心检验仪器设备的定期组织协调联系送检和自校准,做好检定标志管理。
(二)总务财务科
负责编制中心年度经费预算和年终决算,编写季、年度财务活动分析报告;负责中心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计划管理;负责劳动工资审批、发放等相关事务管理,负责日常经费收支,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经费的交纳和审核报销事宜;遵守财务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完成会计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妥善保管各种财务凭证;对固定资产、药品等进行管理;承担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其他工作;负责市预防医学会、防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
负责为全中心提供后勤服务和保障,水电管理和环境绿化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入库、建档;负责免疫生物制品的存储、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冷链系统,保持其正常运转;协助质量管理办公室做好检验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联系与管理和失效报废;及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负责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
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任务;参与制定全市和市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对全市和市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质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组织实施疫情直报,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事件信息,定期编写全市、市本级两级疫情月报、季报及年报;实施监测方案,开展预警预测,编写预警报告;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和预警报告;组织开展或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性和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科(增挂免疫预防科)
实施全市和市本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指导全市及负责市本级传染病疫情调查和处置。承担以霍乱防控为主线的肠道传染病防控预警监测工作,并开展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莲都区乡镇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督查与指导工作。承担以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防控为主线的呼吸系统传染病防控预警监测工作,并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莲都区乡镇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督查与指导。承担经血传播及医源性传染病的防控预警监测工作;承担除虫媒传染病、鼠疫、艾滋病、结核病外传染病的流行因素和预警监测工作,组织落实相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制订和发布全市免疫预防策略;制订疫苗使用计划及订购;实施并规范管理免疫预防接种;开展免疫接种率的监测和调查;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开展免疫副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开展以乙肝、麻疹、脊髓灰质炎等免疫相关重点疾病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指导与管理;开展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增挂鼠疫防制科)
实施全市和市本级的虫媒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落实虫媒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虫媒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指导全市及负责市本级虫媒传染病疫情调查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市和实施市本级的具体鼠疫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及抗性监测,建立全市病媒生物标本库;开展疫源地和灾区消毒,以及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对重点行业及市本级医疗机构预防性消毒进行质量控制;实施消毒、杀虫和灭鼠等措施;开展预防与控制医源性感染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地方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科
负责指导全市和实施市本级的具体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致病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组织筛查高危人群;组织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制订布氏病、麻疯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鼠疫、血吸虫病除外)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并开展监测、调查、处置;指导开展全市和实施市本级精神疾病监测工作;负责市本级范围的出生、死亡监测工作;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示范点或示范区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科(下设预防性体检与健康监护门诊部)
负责指导全市和实施市本级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工作;开展职业危害、环境污染、职业中毒的处置,参与放射事故和核污染的现场处置;实施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公共营养改善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危害健康因素监测和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控制食源性疾病;组织开展食品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处置;实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实施、评价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预防性体检、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等诊疗活动;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
制订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基线调查和健康教育需求调查实施计划,实施健康教育计划,制订市本级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策略预试验;开发与制作适合当地情况的健康教育材料;指导全市并负责开展市本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对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效果评估;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检验检测科(下设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
执行相关标准和规程,开展微生物、理化和寄生虫检验,开展食品、水和场所有毒有害因素以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并指导下级实验室质量控制;实施计量认证;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重点疾病防治科(增挂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
负责指导全市和开展市本级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协调、业务指导,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艾滋病咨询与检测,艾滋病病人、HIV感染者的治疗、监测与规范管理;开展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开展性传疾病的监测工作。
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协调、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控制服务网络,督查与考核各县(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
实施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落实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血吸虫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血吸虫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莲都区疾病预防控制分中心(下设结核病防治站、市区预防接种门诊)
负责市本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考核、指导、协调与管理;并负责市本级基层防保人员(含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培训与基层防保网络管理;协助相关科室开展疾病控制监测与处置工作。
制订和发布市本级免疫预防策略;制订疫苗使用计划,按计划订购、保管、分发和运输疫苗;建立健全疫苗冷链系统,保持其正常运转;实施并规范管理免疫预防接种;开展免疫接种率的监测和调查;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开展免疫副反应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开展免疫相关疾病的监测、调查和处理;负责指导和组织市本级流动人口免疫状况调查,指导市本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指导与管理;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具体负责市区免疫接种对象的免疫预防接种实施工作,承担市区预防接种门诊机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开展市本级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协调、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控制服务网络,督查与考核莲都区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负责结核病防治的宣传、组织、管理和评价。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站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结核病病人的规范诊疗工作。
负责市本级农村饮用水监测、调查与评价;具体实施市本级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承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❺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制度包括哪些

制度是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5)丽水市年报扩展阅读:

根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十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逐级发放,并按编号先后顺序登记、使用。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可向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领取《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并凭领发证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可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并凭领发证领取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应在核对助产机构上一季度活产数、领取数、换发数、补发数、废证数、库存数基础上,按季度向本辖区助产机构发放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第十一条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时,申请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领证工作,填写《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❻ 超超超高分。。求论文啊……主题:青春献和谐,实践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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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得结合自己的实践来说,以上为相关文献,仅供参考

把你的邮件给我发消息发过来。我给你下载

❼ 小强热线电话,我是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塘里村的村民杜赵明,因接到镇里口头通知,今年我们村属于地震灾区

你们那地震了?

❽ 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开发、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推荐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协调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工作;制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业、企业的工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本区机关、事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新参加工作人员、转业军官、复退军人、调动人员的工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受奖惩人员的工资处理;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和各类人员假期待遇工作;承办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确认、更改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标准;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办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证书,高级工以上的申报和中、初级工的核准发证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待遇政策的实施;承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和劳动工资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审查、合同鉴证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草拟或审核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承担区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区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制订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和养老金计发的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区属单位职工工龄、缴费年限确定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本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查报批工作;制订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制定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制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制订基金征缴和管理、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因公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负责管理医疗保险基本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实施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负责实施本级离休人员统筹医疗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工伤认定政策和办法;负责本区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和申报复鉴工作;承担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承担有关资料统计上报工作;组织社会保险业务政策培训工作。 负责制订全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转业军官上岗前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开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订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综合管理社会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全区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审查、申报工作;承担相关统计年报和信息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