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安全标志是什么颜色的

QS质量安全标志是食品市场准入标志,英文全称是Quality Safety。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2. 食品安全标志的含义

包括粮食,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表示绿色食品是出自优良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规范生产加工,均属违法行为。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蜂蜜,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均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有机食品标志的含义
有机产品标志由两个同心圆;有机"。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林产品;外圆表示地球,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的,其中的既像青菜又像绵羊头的图案泛指自然界的动植物,图案中的上方为太阳,中心为蓓蕾、水产品。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不是化学上的概念,他们被统称为有机产品,在出厂销售之前,还有有机化妆品。该商标的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不断地创造自然界的和谐状态和蓬勃的生命力。这里所说的"、水果、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下方为叶片、畜禽产品,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整个图案采用绿色。除有机食品外、纺织品、蔬菜,象征着有机产品是真正无污染,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并提醒人们必须保护环境、有机肥料等、奶制品。
有机食品这一名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生物农药,一切假冒伪劣产品使用该标志。内圆表示太阳、调料等、清洁的生态环境绿色食品标志为正圆形图案

3. 如何鉴别食品安全方位标志

如果没有通过规范的程序、合法的渠道进口,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外来食品,在原材料使用、加工过程、储存、运输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食品可能存在微生物、重金属超标,染色料、防腐剂不合格等问题,有些质量不合格、甚至是“三无产品”。

可通过以下三方面辨别真假进口食品:

第一,查看进口食品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事先经过审核,取得《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

第二,注意查看所选购的进口商品上是否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CIQ”是“中国检验检疫”的缩写,该防伪标志是从2000年开始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统一加贴的。“CIQ”标志基本样式为圆形,银色底蓝色字(为“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字样,规格有10厘米、20厘米、30厘米、40厘米四种,背面注有九位数码流水号,该标志是辨别“洋食品”真伪的最重要手段。

第三,可向经销商索要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可以说该证书有如进口食品的“身份证”,只要货证相符,就能证明该食品是真正的“洋货”。

4. 食品药品监督局标志

有标志吗
是国家局的还是省局的还是市局的县局的呢
国家局的网站回是:www.sfda.gov.cn,上去看看吧答

5. 2018年的食品安全标志是啥

由国务院食安办等19部门联合开展的 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7月17日正式启动。今年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启动仪式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农产品、进出口食品监管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坑老”问题,截至2018年6月,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金额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 “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启动式在7月17日下午的举行的“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启动式上,《2017年食品谣言治理报告》正式发布,数据显示,目前网络谣言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占45%,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媒体的代表共同探讨了食品安全谣言生成机制和治理措施。宣传周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举行食品安全论坛、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等一系列相关活动,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将组织开展活动。

6. 食品上QS标志什么意思

食品上QS标志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意思。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4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2004年1月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5年下半年,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

(6)食品安全监督标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7. 中国食品安全标志是什么(发图)是QS吗

是质量安全,而不是食品安全

8. 食品安全标志可以私自打在产品上面吗

当然不可以,必须申请获得批准,详细介绍如下: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也就是QS标志,目前改为生产许可标志。
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QS)办理程序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2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审查通则(2004版)》和各类食品《审查细则》
受理范围: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555种食品的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
受理
企业条件要求:
(一)、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企业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应标明关键设备和参数);
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一式二份;
6、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一式三份(执行企业标准的);
7、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8、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
审查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审查通则(2010版)》和《审查细则》
(一)审查安排
1、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核查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生产工艺、检测能力等企业必备生产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写出审查意见并进行产品抽样、封样;样品由申请企业送达指定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发证检验,产品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发证。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工作程序
1、审查组长接受审查通知后,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
2、现场审查:
(1)审查组预备会议,对现场审查内容进行分工 ;
(2)首次会议,由企业相关人员、审查组成员参加,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作出审查工作安排;
(3)按照分工,进行现场审查;
(4)审查组内部会议,讨论审查结果;
(5)末次会议,向受审企业通报审查结论,听取企业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3、现场审查合格的,进行抽样、封样;
4、审查组长要向受审企业了解审查区域的行业情况,填写《企业情况调查提纲》,连同审查材料一并报省局。
时限:接到审查通知后10日内
三、发证检验
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10版)和《产品审查细则》。
按照《产品审查细则》进行检验。申请企业应在7日内将审查组封存的样品,连同抽样通知书一并送达指定的发证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接受样品后作好登记;检验人员要熟知相关食品《审查细则》,按《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四、呈报
省局审查部对核查组长上报的申请、现场核查结果、不合格项改进情况、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汇总,上报省局领导签字。
五、发证
接到省局通知后,通知企业领取生产许可证证书。

9. 食品安全的标志是什么

技术监督局现在都不敢肯定是啥子了
以前是申领:生产许可证
后来说要与国际接轨,用带编号的QS标记作为食品安全的标志,在QS标志上印刷有:“食品安全” 四个字。可是后来有QS认证的产品也不断的出现质量危害问题,因此从今年的6月1号起,QS认证标志上的“食品安全”4个字又被禁止使用了,恢复使用以前的“生产许可”4个字。
目前理论上说只有QS标志是强制认证的标志,其它的都是非强制性的,企业自愿申领的。

中国的事情坏就坏在一切说钱,原本很严肃的事情,最后就成了交钱购买了!

10.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标志监管

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QS标志监管的法律依据 (一)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QS标志监管的职责依据:
食品QS标志是由国家质检部门负责认定和实施的一个行政许可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已经明确规定“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分工进一步作了明确“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要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检、卫生部门。”这就充分确定了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也说明了在对流通环节食品QS标志监管上工商部门是主体适格的,是有职责依据的。 (二)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QS标志监管上的职权依据:
QS标志是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那么在查处流通环节无QS标志食品案件中工商部门是否具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的职权依据呢?《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就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也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查处依据
(三)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QS标志监管上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查处依据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对于食品,QS标志就是生产许可证的一个外在的表现形式。同时,该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罚则“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而上市销售的无QS标志食品工商部门是有权进行处罚的。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职权的答复》(工商法字[2006]78号)也作出了明确的答复,进一步明朗化了工商部门在对流通环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上的职能职权。所以,作为流通环节食品QS标志的监管,工商部门是适格的,是有明确的职责、职权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