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业农村部:加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1月4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20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为促进土地经营权向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
同时,持续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2019年全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机械化率均超过80%。不断加强粮食生产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将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等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近几年每年安排约5亿元支持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等。上述政策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农村部还表示,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稳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推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倾斜,不断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

2. 如何通过农村电商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是家庭经营,要在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上下功夫。国内外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农户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单位和形式。在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当中,不论是美国的“大国大农”、还是日韩的“小国小农”,占主要地位的都是家庭农场。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马上就解决了温饱。只要农业生产的特点不变,这种经营形式的适应性就不会发生变化。所以中央反复强调要“守住一条底线”,那就是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绝不能动摇,我们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决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作用。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家庭经营模式的升级版,不仅保留了农户经营的优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同时也克服了小农户经营的弊端。家庭农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家庭经营。二是专业务农。三是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有较大的种养规模,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 - 倍。如我省安邦公司的代耕户以种植水稻为主,一对夫妇年收入 — 万元。我认为:我省的家庭农场种地 亩左右,养牛 头左右,这大致就是这两类产业家庭农(牧)场的适度经营规模。目前,我省制定出台了《发展家庭农场指导意见》、《家庭农场登记工作意见》,今年启动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将重点培育 户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

3. 今年山西省有何农民农业补助政策

今年上半年我省农民收入增势较好,考虑物价因素,农民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9%。为了确保下半年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落实好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化、农资补贴等各项已有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在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推进农民创业就业、创新经营机制、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惠农新措施,主要有如下内容: 抓好农业生产。下半年将组织更多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现场指导农民抓好田间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节本增效技术,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现粮食扩面增产。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支持温丽台地区和山区、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实施“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和“渔业资源保护和增殖行动计划”,提升水产品品质。 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主导产业优良品种引进、繁殖、推广。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创建一批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快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引进国外先进设施、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推进升级国际先进农业技术试验园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深入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加快以竹林为主的山地设施林业建设,逐步将水产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机补贴范围。 加强农产品营销。下半年继续实施奶粉临时收储政策,适度扩大国产奶粉收储规模,将国家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底。在城市农贸市场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窗口,以优惠价给农民合作社经营。对参加境外农产品展销活动的经营单位,财政给予摊位费和公共布展费70%补助,其中对省商务厅组织的重点展会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等。依托农民信箱,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此外,还将以财政资助方式,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加快发展“农家乐”,允许将收费低于政府定点采购标准的“农家乐”,优先列入政府会议采购定点,引导政府部门把小型会议放到农村去开,鼓励机关干部在出差期间到“农家乐”住宿。大力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重点企业,鼓励欠发达地区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加大结对扶贫力度,拓展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渠道。同时,要在贷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技术供给、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农民创业。办好农民信箱“就业信息专场”,各地将组织采集企业最新招聘用工信息,组织动员基层干部进村入户,调查农民就业需求,促进农村劳动力供需对接。 增加“三农”投入。下半年,我省将加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康庄工程、“强塘固房”、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标准渔港、标准鱼塘及动物防疫工程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内需,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还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可能扩大授信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利率优惠。在全省推行省农信联社丰收小额贷款卡,扩大“三农”金融服务惠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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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包括哪些内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粮食生产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产量增加,面积减少
,比重下降。全国粮食产量连续迈上40000万吨(1984年40731万吨)、45000万吨
(1993年45649万吨)和50000万吨(1996年50454万吨)三大台阶。粮食播种面积,
1980年为117234千公顷(17.59亿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80.1,1990年为
113466千公顷(17.02亿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76.5,10年间面积减少3768千
公顷(5600多万亩),比重下降3.6个百分点;2000年为108463千公顷(16.27亿亩)
,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9.3,10年间面积又减少5000千公顷(7500万亩),比重
下降7.2个百分点。
小麦生产发展呈现两个特征:一是产量增长更加迅速。全国小麦产量连续迈
上8000万吨(1983年8139万吨)、9000万吨(1986年9004万吨)、10000万吨(1992年
10159万吨)、11000万吨(1996年11057万吨)和12000万吨(1997年12329万吨)五个
台阶。以1980年产量为100,1990年全国粮食产量指数为139,2000年为144,产量
最高的1998为160;而1990年小麦产量指数为178,2000年为180,产量最高的1997
年达223。由于小麦产量增长速度快于全部粮食产量增长速度,小麦在粮食产量中
的比重也出现上升,1980年为17.2,1990年为21.7,2000年为21.5。二是小麦播
种面积的发展呈现先升后降格局。全国小麦面积最高记录出现在1991年,为30948
千公顷(4.64亿亩)。以1991年为分水岭,此前小麦面积有增有减,在波动中呈现
上升趋势;此后小麦面积也是有增有减,在波动中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最近几
年来北方春小麦和长江流域红小麦面积下降较多。
粮食在面积减少的情况下产量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土地和价格等政策
因素有利。80年代初期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连续大幅度提高粮食的政府收购
价格,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90年代以来逐步放松政府对生产的控制,引入市
场机制,提高政府收购价格,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也激励农
民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品种改良和栽培技术进步。杂交技术的推广,优良品种的
不断涌现,使粮食品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粮食品种每更新换代一次,单产提高
10左右。农民已由世世代代自留种子,转向使用商品种子。水稻旱育抛秧、小麦
精量播种、玉米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的推广,也有助于粮食单产提高。1980年全
国粮食单产为2745公斤/公顷,小麦为1890公斤/公顷;1990年全国粮食单产为
3930公斤/公顷,小麦为3195公斤/公顷;2000年全国粮食单产为4261公斤/公顷,
小麦为为3738公斤/公顷。三是投入增加。除国家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外,农民
自身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也在增加。以化肥为例,全国化肥使用量,1980年为
1269.4万吨(折纯,下同),1990年为2590.3万吨,10年增长了1320.9万吨;2000
年为4146.3万吨,10年间又增长了1574万吨。约70的化肥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
产对化肥等的使用已形成严重依赖。
二、粮食生产正在发生的一些变化
(一)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质专用产品快速发展。各地适应市场
需求,淘汰劣质品种,压缩大路品种,发展优质专用产品。2000年全国优质专用
小麦面积比例达到17.5,比1998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从2001年夏收情况看,优
质专用小麦面积又比上年增加1300千公顷(2000万亩),达到6000千公顷(9000万亩
),占小麦面积的比重提高到22.5。优质专用小麦品种的发展和商品率的提高,一
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通过近年来的调整,适口性差、出米率低、市场滞销的劣
质早籼稻种植面积大幅度压缩,优质品种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水稻品质的整体
水平有较大提高。2001年全国优质稻种植面积达16000千公顷(2.5亿亩),比1998
年增加8000千公顷(1.2亿亩),优质稻占水稻总面积的比重已超过50。为解决玉米
越区种植、含水率高、品质较差问题,近几年东北地区大力推广生育期短、脱水
快的玉米品种,玉米种植区整体退出了一个积温带,含水量下降了10到15个百分
点,明显提高了玉米的商品品质。同时,一些地区还因地制宜地发展饲料玉米、
加工专用玉米,初步改变了我国玉米品种结构单一的状况,形成了饲用、食用和
加工专用玉米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主要粮食品种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按比较优势组织粮食生产的格局正
逐步形成。以小麦为例,华北地区适宜小麦发展的优势得到进一步挥,北京、天
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6省市小麦种植面积占全国小麦总面积的比重从1990
年的42上升到1999年的45,提高3个百分点;同期,6省市小麦产量占全国比重从
47上升到54,提高了7个百分点(见下表)。水稻、玉米等粮食品种也逐步向优势产
区集中。同时,一些各具特色、各显优势的作物带、产业带逐步形成,我国东、
中、西三大区域农业发展开始出现合理分工。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的外
向型农业长足发展,目前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75来源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发挥
粮食生产优势,逐步成为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西部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生
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华北6省市在全国小麦生产中的地位
面积(千公顷) 占全国比重(%) 产量(万吨) 占全国比重(%)
1990年 12783 42 4712 47
1999年 12852 45 6123 54
(三)以公司带农户的粮食生产组织形式正在形成。近几年来,一些粮食加工
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不
仅使专用的优质原料有了稳定的供应渠道,而且还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在优化农业
结构中种什么,为谁种的难题,从而走出了一条以加工带动生产,以生产促进加
工的粮食生产和经营新体制,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例如,郑州第二面粉
厂按照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培育自己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发展优质
专用小麦生产。从1995年开始,该厂在河南省选择条件比较适宜的近10个县(区)
、29个乡镇,作为优质专用小麦种植基地,每年与当地农民签订购销合同,确定
小麦品种和收购价格,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引导和支持农民增加优质专用小麦
生产,取得明显效果。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该厂分别收购优质专用
小麦600吨、2700吨、1.3万吨和1.6万吨,2000年超过6万吨,呈逐年增长势头,
不仅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加工生产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
调整,优化了粮食生产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该厂已拥有13.3千公顷(20
多万亩)的优质专用小麦种植基地,带动3.6万农户发展优质小麦生产。又如,长
春大成实业集团通过定向育种、定向种植、定向收购,不仅为企业自身提供了优
质原料玉米,满足加工需要,同时也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新的途径。该集团成立了
原料玉米基地公司,专门负责建立生产基地,通过基地乡镇政府与农民签订产销
合同。从1998年开始,大成集团先后在全省35个乡镇建立原料玉米生产基地,面
积达86千公顷(129万亩),种植农户达5.9万户。其中,特用玉米基地8个,面积30
千公顷(45万亩),种植农户2.3万户;普通玉米基地27个,面积56千公顷(84万亩)
,种植农户3.6万户。湖南省在发展优质稻过程中,也采用了类似形式。

5. 我说农民粮农补贴需要确权证确权确权户口不在什么给我们放一下给我说一下

如果是你的户口不在当地,按照规定是拿不到粮农补贴的

6. 土地一直分散在农户,会给粮食生产带来怎样的结果

劳动力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由于土地面积小,资金匮乏,中国农村劳动力充裕被视为集约耕作增产的有效要素投入。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在城市工作。仅在2005年,农民工人数就接近2亿。


劳动力转移与农民粮食生产分析表明,土地分割降低了农民粮食生产效率,降低了农民粮食产量。土地分割减少粮食产量有两条途径,即减少农民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资,从而抑制本应生产的粮食产量。二是增加农民的劳动投入,消耗工人的体力和精力,浪费有效投入。劳动力非农转移降低了农业生产投入和农民粮食产量,表明中国农业发展正处于后刘易斯转折点阶段。同时,农户医疗支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支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具有显著的“挤出效应”。

7.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粮补和地补政策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

幼龄林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

2、高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

3、高压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

4、高压线路加高: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

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500-3000元。

2、架空光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每公里补偿4万元

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每公里补偿12万元。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苗圃地面积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补偿倍数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8. 农村种粮补贴政策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农业补贴项目、农业补贴政策措施大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