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一方生意
Ⅰ 合伙生意现在有一方想独自经营资金该怎么算
这个只有你们自己协商了。
Ⅱ 合伙做生意一方出钱一方出力,双方均无工资利润平分,出资方的钱计利息吗
你好! 股份分红应该按照投资比例,和平时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无关! 有一点要说明清楚,既然他已经投入资金就不能叫做“干股”!干股没有实际资金投入的叫法! 做为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除了股份分红之外,还可以领取工资,这就是参与和不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的区别了!但是,做为投资者,你们平时的工资标准和日常费用开支应该经过三个人共同商议和讨论。
Ⅲ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负责店里的所有经营,该不该算工资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负责店里的所有经营,也给他付工资了,那还要不要帮他分摊房租呢?
Ⅳ 俩人合伙做生意,一方出资,一方负责管理,利润如何分配合理
46分最好,出钱的6,干活的4,因为没有出钱的基础资金就没有干活的活干,但是干活的也可以考虑一起挣了钱了,在入股,最后55开。个人见解。
Ⅳ 合伙生意合同到期一方继续经营
折价给退出一方补偿就是了。
Ⅵ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干不了了,非要把经营的生意盘出去,令一方该怎么办
有合同就按合同办,没有可以转让给你,你自己干
Ⅶ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方经营生意借的钱而对方不知道,算共同债务吗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比较难的问题,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并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说明其是夫妻共同债务。下面,我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相关知识。
(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三)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的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四)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有: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Ⅷ 两人合伙做生意,一方投资不出力,另一方负责经营,说了回本后平分利,那回本之前,出力的该不该算工资
经营者抄投资的是劳动力,而投资者是直接投入资金!从风险承担上讲,一个是劳动风险,一个是资金风险!
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做生意成功了,你们平分利。如果不成功呢?那么经营者是否要平摊一半的资金损失呢?
合伙做生意往往失败在这个问题上,生意还没有开始做起来就先因为怎么分钱各自心怀鬼胎!
获利是建立在生意做成的基础上,没做成之前可以谈好约定,但是只局限于比例,谈其他的都没有意义!
不管你是哪一方,只要有一方来问这个问题了,你们的生意可以说没有合作下去的必要了,不管成功与否最后都是撕破脸的节奏!
Ⅸ 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一起合作做生意还是各自经营一方更长久
看是什么生意了,大的生意分开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