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销的危害有哪些呢

小一般的犯罪受害者只是一个人,或者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而传销的危害在于他的受害者汇成数量级的增长,还有一点就是说现在的传销都伴以洗脑为主,也就是我们熟知的1040阳光工程,又称自愿连锁经营,这个传销,对人最大的毒害,就是会泯灭一个人的心智,让他变得六亲不认,变得非常的极端,变得习惯性说谎,变得很难相信别人,变得冷漠,会让他改变对以往正常事物的认知,改变他的观念,甚至突破他的底线

2. 你们知道传销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多高

传销对社会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如果传销的真的很强大的话,它会导致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破裂,所以这种东西还是尽量的去避免它。

3. 传销害死人啊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害人不浅。

4. 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

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4)传销害好扩展阅读:

法律法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影响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没作出专门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5. 传销到底是怎样害人的

大家好,我是贵州遵义的,我在江苏南通打工也有5年了,在打工的日子里认识了不少朋友,今年我在一家公司做车间主任,工资有2000元一个月吧,本来是一份还可以的工作,可就在8月20日的时候,我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在江苏连云港做海鲜生意,生意很好他和他 妈妈和他妹妹都忙不过来,叫我过去和他一起合伙做生意,由于我们有了5年的兄弟关系,大家都彼此相信对方,所以我就没有任何顾虑,马上辞职去了连云港。我少月25号到的连云港,到了车站,我朋友早就在车站等我了。我感觉真的好开心,是下午6点到的,然后他带我去了他的宿舍,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有围墙,有大门,我刚进去后,就有两个女孩过来和我握手,我朋友说他们是做理发的暂时住在他那里,里面还有两个太婆,还有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妇,我朋友说是他姨妈和姨夫,我就没有太在意拉。可是我没有看见我朋友的妹妹和他妈妈,我问我朋友她们到那里去了,我朋友说她们去进货去了,我也就相信了,然后就开始吃饭,她们都很热情地为我夹菜,还关心我说我坐车太累了什么的。(重庆龙网校园http://www.cq1234.com/)
饿了吧叫我多吃一点,吃饭完后她们已经给我准备好了洗澡水,叫我早点休息。我进房间一看,只有一张床,是我朋友的姨夫睡的,我和我朋友还有另外两个男孩睡在地上。我睡的中间,到了第二天,我睡到7点起床,我朋友就已经包我换的衣服洗好了,又把我的牙膏毛巾都准备好了叫我洗好了就吃饭,吃饭完了我朋友说去花果山玩,我好开心的,因为我就喜欢旅游嘛,可是刚出去我朋友同事的手机响了,说是一个海鲜生意上认识的老板说在哪里有老乡聚会谈的话题是怎样做好生意,我朋友就问他他们做生意怎么样,他同事说听说他们做生意很厉害的可以去认识一下,我就和他们去找那个地方,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呀,一直到中午11:30都没有找到,我朋友说回去吃饭吧,肚子饿了。我们回去他们已经就等我们了,刚到就洗手吃饭了,到下午2:00的时候吧!我朋友和他同事又和我出来玩了,又去找那个老乡聚会的地方,我心里想老乡聚会是上午呀怎么下午还有呀,但是我没有问我朋友,但是下午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地方。是一间还没有装修好的房子,里面已经有了50多个人坐在那里吧,有四个人在前面唱歌。他们后面有一块白版,是写字用的,我们就安静的坐了下来,大概唱有10分钟左右吧,他们就说去大家安静了,我们开始讲正题了,由一个女孩拿着白版笔在上面边讲边写,讲的都是他们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他们公司主要生产化妆品的,他们的产品之所以不打广告就是他们采用的是人间口碑的方式,省了打广告的费用,打广告的费用就分给了我们业务员,如果你做得好的话很快就可以升为高级业务员,经理,总监,大概讲了有2个小时吧终于听她们讲完了,然后她们请了一个叫什么经理级别的人跟我们讲他加入公司的经过。(重庆龙网校园http://www.cq1234.com/)
总共听了有3个半小时吧,就结束了,出来的时候我朋友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传销吧,因为传销我听给很多,还有和 安利很象,我朋友说传销 是什么呀,我以为他真的不知道呢?我就讲了很多朋友在传销里的经过给他听,然后回来吃饭完打打牌我们就睡觉了,第3天早上吧,我朋友的同事就是那两个四川成都的女孩叫我朋友和她们一起去找房子住,我又和她们出去了,走了几个巷子突然听见有掌声,出于好奇我朋友就叫我们去看看,我进去一看,嘿嘿,和昨天在那边听的既然是一模一样,出来以后我朋友说好玩吗?我说很好玩呀?他说我们下午还来,我说好呀,到下午听完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出现一种预感我朋友他们进传销了,开始我没有直接问他们,我想想就怕了,心里特别乱,就开始打算怎么找机会逃走拉,我知道明着告诉我朋友他是不可能让我走的,回去以后,我朋友姨夫说你们去做什么去了呀,我就把我们去听课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明天带我也去听听,反正货还没有到,我说我不去了,开始他们说话的语气就变了,我只好先答应在说拉,不然让他们看出我准备逃跑就不好办拉
就是这样啦

6. 什么叫传销传销害人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的

你好,
简单地讲,传销是连环骗局,是用馅饼掩盖着的陷阱。
遇到传销,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由警方捣毁传销窝点。

7. 传销有什么害处

1、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2、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4、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7)传销害好扩展阅读:

传销可分为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两者制度相似,主要有两种:一、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入门费),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二、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在形式上,北派传销一般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把陌生人骗到传销组织中,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威胁、监视受害人直到他们加入组织或者交纳钱款。

而南派传销则是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通过一系列地忽悠、洗脑,直至对方缴费加入。

8. 传销有哪些危害

一、传销的危害如下:

1、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

2、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8)传销害好扩展阅读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