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国家心凉了。传销难道就这样放任

个人自己也有责任的,
明知道是传 消,
还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去从事,
认为只要能整 钱就好,
不管他那么多。
看昵称交流

㈡ 这是典型的传销骗局!怎么就没人管呢

你好,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举报它,
首先直销公司和传销公司一定要分清楚,
查验它的资质,
收集大量证据,
如果证据确凿确实是传销公司,
会严厉打击的,
祝你一切顺利!

㈢ 为什么当地政府如此支持传销如何取缔

也没有支持,只是不打击,原因如下,传销吸引外来人口居住,带动当地消费,拉动经济,空版房子可以租权出去,路边卖馒头的大妈可以赚更多钱,而且传销人都是安安分分的,不打架不闹事,只是傻乎乎的上课,骗人,而且不会骗本地人,对当地政府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所以传销小打小闹不怎么管,等到形成一定规模了,就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行动,然后过几个月几年传销就又死灰复燃,就这样循环往复

㈣ 家人进了传销。传销真的没人管吗难道政府真的支持

就像你说的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自己沉浸在发财的世界里、根本救不出来

㈤ 中央政府怎么对待传销

没有说怎么对待,就是不冷不热吧。只要不发生人命事件。
才不管去这些人在干什么。毕 竟还有很多大事。需要
处理呀。地方更加不会怎么管了。哎说实话这个传销害人不浅呀。

㈥ 现在的新型传销是什么样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微信、语音视频聊天室等社交平台作为新的营销方式被广泛运用。借助互联网,传销组织在手段上不断翻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网络理财”“众筹”“慈善互助”等为名从事传销活动。

如真实案例金乔网

金乔网的经营模式并不复杂。经上线经销商会员推荐并缴纳保证金成为经销商会员,无须购买商品,只需发展下线经销商,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数获得推荐奖金,晋升级别成为股权会员,享受股权分红;

经销商会员或消费者在金乔网经销商会员处购物消费满120元以上,向宝乔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0%的现金,即可注册成为返利会员参与消费额双倍返利,可获一倍现金返利和一倍的金乔币(虚拟电子货币)返利。

金乔网在全国各地设立省、地区、县(市、区)三级区域运营中心,各运营中心设区域代理,由经销商会员负责本区域会员的发展和管理,享受区域范围内不同种类业绩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

(6)政府养的传销扩展阅读

雕塑成了洗脑道具

经过8节课洗脑,邓氏家族还安排“讲师”带着屈军等人去浐灞世博园参观。“讲师”小声告诉他们,园里的很多雕塑都有深意。“讲师”来到一个山羊雕塑前,小声给他们宣讲,山羊的头代表你就是家庭的领头羊,后面三块白色的石头代表你要发展三个下线,石头下面又有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来到自然馆,“讲师”指着一座大桥,说大桥代表着你是领头人,后面三个小桥代表着你要发展三个下线,小桥下面一共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花卉雕塑面前,“讲师”称,这里一共有600个磨盘,代表着600份(3300元为一份)任务,如果完成了,磨盘前面的高跟鞋代表着成功,只有成功的人才会穿高跟鞋。

这些感觉荒诞不经的话,在当时的屈军和其他几人听起来,却越来越感觉是真的。他们甚至相信,他们投的钱都跟国家建设有关系,与西部发展也有关系。

只是,他当时没有注意到,这种宣讲都是窃窃私语,遇到有人时,“讲师”就不讲了。

㈦ 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城市都是传销的身影,国家政府为什么假装不知道

举报有用的话,肯定有几千万人,传销有多少人,举报的就有多少人。那一个愿意自己的亲人去做传销的

㈧ 北海政府为什么对传销不闻不问

北海政府今年加大力度对传销进行打击,成立专门的打传专业队,今年已经破获了好几起大案要案,抓获上千名非法传销人员,像香槟郡小区,整个小区都被封了。所以别说什么北海政府对传销不闻不问,到底抓不抓,抓多抓少,大家拭目以待吧。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㈨ 政府职能部门为何对打击传销不

传销解扣之二——政府打击
传销解扣之二——政府打击
一个最常被问到的问题:政府为什么不打击?
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政府像镇压新疆暴乱、打击法轮功那样对待传销,那传销一定会被消灭,既然没被消灭,证明政府不打击,进而证明政府暗中支持。
显然这个类比有很大问题,传销怎么能和暴乱相比呢?传销是有危害,但传销的手段仅仅是欺骗,受害人是在受蒙蔽的情况下自愿交钱上当的,大多数传销活动都不存在暴力,不惜执法成本倾力打击,将远远超出目前的执法能力。用简单的比方,如果把所有的炮火都对准蚊子射击,执法资源被浪费,其他犯罪活动反而得不到有效遏制了。
平心而论,传销虽然对个人和家庭造成严重损害,但是对整个社会的危害并不是很大。随机调查可以知道,遭遇过传销的人是非常少的,人们甚至根本不相信传销会进入自己的生活中。如果填一张调查表,问及是否见到过传销或者是否遭遇过盗窃,答案一定会指向盗窃案远远多于传销案。
对传销的危害性有一个客观的评判,就能很好理解大规模动用国家机器打击传销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还需要看到的是,打击传销并非像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容易,跟专门从事打击传销行动的资深警官交谈,可以更深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
一、 法律层面的不足
法律总是具有滞后性的,传销针对法律不断地进行改进,而法律一旦形成,需要有相当时间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这就从法理上给打击带来了困难。
比如刑法修正案七,将传销罪写入了刑法,罪名叫做组织领导传销罪。于是,传销组织设置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真正的组织领导者跟下层受害者脱节,要么远在异地,要么不跟下层接触。造成指证困难,下层的受害者在法庭作证时,由于从来没见过传销头目,也没接过头目的电话和指示,你凭什么说人家是你的领导者或者组织者呢?
法律是不应该惩处受害者的,打击目标是传销头目,于是设定了一个立案条件:要发展三十人以上和达到三个层级以上(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你会发现,传销组织也提高了门槛,21份上总时的人数是29人,上总后则大多数老总离开了传销地,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自我保护。
很多举报案件因为无法找到三十份材料半途而废,比如一个经过艰难努力终于找到28位证人的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后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下达了不予批捕决定书,理由是少一个也不行!
公安部关于刑法的司法解释中,几乎每条触犯刑律的行为都由警察负责,唯独传销行为规定由工商局负责,上升到犯罪的时候才由公安部门管辖(见公安部法制局编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0年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量刑标准》)故而在法理上讲,基层派出所都没有抓传销的责任,这也是很多报案人疑惑为什么派出所态度不积极的根源所在。

二、 举证困难
法律只认证据,为了逃避打击,传销活动除了层层保密外,尽可能销毁了所有的证据,比如银行汇款小票、申购单,导致举报时证据不足无法立案。有案例因证据问题未能进入司法程序,结果举报者集体进京上访,控告警方跟传销组织勾结,好生冤枉哉。
传销体系中都是亲友团,亲友之间往往拒绝提供甚至隐藏证据以帮助嫌疑人脱罪。
三、 部分传销地政府不太重视,民众态度暧昧甚至表示欢迎
由于不是暴力犯罪,对治安影响不大,又因为消费给当地带来一些繁荣,比如住房、菜市场、出租车、图书市场,甚至幼儿园等。没有民众的配合,也给打击带来困难。
传销多在一些相对不够发达的二三线城市,有的地方政府不愿意过度宣传反传销,以免影响城市形象;有个别执法部门采取养鱼政策,传销体系庞大后再割韭菜。
当然以上也是一些个别现象,政府对传销打击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很多地方由于传销猖獗,给招商引资造成障碍,企业来了招工困难,一听说某地是传销聚集地,谁人敢来啊。刚出现传销的时候不重视,传销一旦形成气候,再下力打击的话发现已经困难重重。比如某地政府动员了全体机关干部三天五天就来一次地毯式搜查,劝传销者离开,可是过不几天传销者又重新聚集。就在近期,合肥打传办在执法过程中连续两次遭到传销者的围攻,5月4日居然有上千传销人员在滨湖新区围打并导致两名执法者受伤入院。被逼无奈,个别地方政府居然使出歪招,如借用社会闲散人员上街棒打驱逐传销者;有两个下线就判劳教;外地人到银行办卡有名额限制;转账额69800的拒绝办理或者报警等等,好生无奈耳。
其他一些情况还有,传销参与者不配合调查,不承认自己在做这件事,而代之以来旅游的,来看亲戚朋友的,来找工作的等等谎话搪塞;做传销的人一般都花光了往日的积蓄,抓传销不如抓赌抓嫖会带来经济效益。
更有甚者,个别不良的执法者甚至利用打击传销中饱私囊,一个桂林警察三年内居然以此敛财二百余万……
这是一场持久战,传销和执法部门的较量还在进行时,而民间的反传销宣传和劝说,也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在面对贪腐、环境破坏、毒奶粉地沟油、老鼠冒充羊肉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都得不到彻底解决的状况下,为了我们自己的亲友,不要等待,积极自救,岂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