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的保险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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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近来发展势头不错,从开年专至今属,人身险的保费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达到35%。另外,有不少险企的业绩都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
不过纵观保险行业,下游市场回归保障的理念让投保者趋于理性,为行业带来了规模增长的原生动力,而行业转型结构优化,也从供给端提升了行业的发展潜力。
据《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的分析,虽然行业基本面虽然向好,但依旧有一些中小玩家在发展上遇到了阻碍。一些策略较为激进的中小险企,其万能险保费在此前曾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需要调整自身策略,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
此外,我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整体产能低,一方面,代理人与保险人利益不一致,容易产生销售误导、诈取保费等现象;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受教育程度低,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

⑵ 保险市场的类型是什么我国保险市场的类型是什么

保险市场的类型:
(1)按保险业务承保的程序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
原保险市场:亦称直接业务市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直接建立保险关系的市场。
再保险市场:亦称分保市场,是原保险人将已经承保的直接业务通过再保险合同转分给再保险人的方式形成保险关系的市场。
(2)按照保险业务性质不同可分为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
人身保险市场:是专门为社会公民提供各种人身保险商品的市场。
财产保险市场:是从事各种财产保险商品交易的市场。
(3)按保险业务活动的空间不同可分为国内业务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
国内业务市场:是专门为本国境内提供各种保险商品的市场,按经营区域范围又可分为全国性保险市场和区域性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是国内保险人经营国外保险业务的保险市场。
(4)按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不同可分为垄断型保险市场、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上存在数量众多的保险人、保险商品交易完全自由、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保险市场。
垄断型保险市场:是由一家或几家保险人独占市场份额的保险市场,包括完全垄断和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
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是大小保险公司在自由竞争中并存,少数大公司在保险市场中分别具有某种业务的局部垄断地位的保险市场。

我国保险市场类型是什么,你自己针对你要求的分类进行选择了。

⑶ 原保险的主体竞争

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008年保险业的各项最新统计数据。据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较上年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与此同时,保险业资产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08年末,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3%。
2008年,中国保险业产、寿险业务均实现较快增长,行业实力得以进一步增强。据统计,2008年中国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336.7亿元,增长1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658.4亿元,增长49.2%;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85.5亿元,增长52.4%;意外险业务203.6亿元,增长7.1%。
在经济补偿方面,2008年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共计2971.2亿元,较上年增长31.2%。其中产险业务赔款1418.3亿元,增长39%;寿险业务给付1315亿元,增长23.5%;健康险业务赔款和给付175.3亿元,增长50%;意外险业务赔款62.6亿元,比上年下降1.4%。此外,保险业从业人员数也较上年末增加65.4万人,同比增长25.4%,达到322.8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262.9万人,增加56.1万人,增长27.1%。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东部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增长32.4%,而中、西部地区分别增长53.8%和45.2%,东部地区所占比重由上年的61.7%下降到58.8%,这表明中、西部地区业务增长快于东部,保险业区域发展结构更加协调。
与此同时,保险市场主体间竞争更加充分,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据统计,2008年共有10家新的保险公司开业运营,使得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其中,产险前4家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所占的市场份额为71.7%,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寿险前4家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所占的市场份额为7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
在资金运用方面,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进一步调整,资产配置得到优化。据了解,2008年末银行存款和各类债券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84.4%,较年初上升16个百分点;股票(股权)和证券投资基金占13.3%,比年初下降13.8个百分点。
原、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简单地说,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 ”。把分出自己直接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以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补偿性保险。无论原保险是给付性还是补偿性,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赔付都只具有补偿性。再保险人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无任何直接法律联系。原保户无权直接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再保险人也无权向原保户提出保费要求。另外,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支付赔偿为理由,拖延或拒付对原保户的赔款;再保险人也不能以原保险人未履行义务为由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区别
再保险是在保险人系统中分摊风险的一种安排。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都将因此在财务上变得更加安全。利用再保险分摊风险的典型例子就是承保卫星发射保除。该风险不能满足可保风险所要求的一般条件。由几个保险人共同承担。
首先,原保险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人直销以及代理人和经纪人的中介作用。再保险除了靠保险人之间主动接触外,更主要依赖于再保险经纪人促成再保险关系的建立。
其次,在原保险人承保新业务和再保险人接受分人业务时,他们作出承保判断的基础有所不同。原保险人注重标的的风险状况,例如,财产保险中所保财产的地理位置、构造、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病史、职业、爱好情况等。再保险业务丰要考虑业务来源、国家或地区的一般政治和努济形势。特别是有关通货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情况:业务的一般市场趋势,包括国际上和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有关这种业务的费率和佣金情况;提出分保要求的分出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等。
再次,尽管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运用的保险原则基本相同,但合同的基本条款还是有所差异的。比如,共命运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等是再保险合同所特有的。此外,原保险和再保险在经营环节、管理手段、依据准则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⑷ 保险市场占有率

下面是各个人寿保险公司以原保费收入计算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以2007年市场占有率为准.

全国市场占有率(2007年前15名):
排名 公司名称 2007 2006 2005
1 国寿股份 39.7% 45.3% 44.1%
2 平安寿 16.0% 17.0% 16.1%
3 太保寿 10.2% 9.3% 9.9%
4 泰康 6.9% 5.1% 4.9%
5 新华 6.6% 6.6% 5.8%
6 国寿存续 4.2% 6.0% 6.9%
7 太平人寿 3.2% 2.8% 2.2%
8 友邦 1.8% 1.7% 1.8%
9 生命人寿 1.3% 0.8% 0.9%
10 人保寿险 0.9% 0.2% 0.0%
11 中英人寿 0.7% 0.3% 0.2%
12 中意 0.7% 1.3% 5.5%
13 民生人寿 0.7% 0.3% 0.2%
14 合众人寿 0.6% 0.4% 0.2%
15 信诚 0.6% 0.4% 0.3%

注:国寿股份即中国人寿上市公司,国寿存续为中国人寿未上市部分的老业务
数据来源: http://www.circ.gov.cn/Portal0/default61.htm

上海地区寿险公司市场占有率(2007年前20名)
排名 公司名称 2007 2006
1 平安寿沪分 22.3% 25.4%
2 国寿股份沪分 18.6% 21.5%
3 太保寿沪分 7.8% 9.4%
4 友邦沪分 7.1% 7.5%
5 新华沪分 6.1% 6.1%
6 联泰大都会沪分(虚拟) 5.7% 0.6%
7 泰康沪分 5.4% 3.9%
8 国寿存续沪分 2.8% 4.3%
9 瑞泰人寿沪分 2.5% 0.9%
10 中宏人寿沪分(虚拟) 2.3% 2.5%
11 太平人寿沪分 2.3% 4.1%
12 太平洋安泰沪分(虚拟) 1.9% 2.0%
13 招商信诺沪分 1.8% 0.3%
14 人保健康沪分 1.6% 0.3%
15 生命人寿沪分 1.6% 1.7%
16 金盛沪分(虚拟) 1.5% 1.0%
17 海康人寿沪分(虚拟) 1.4% 0.6%
18 中德安联沪分(虚拟) 1.3% 2.3%
19 国泰人寿沪分(虚拟) 1.1% 1.0%
20 中意沪分 0.9% 0.4%
注:国寿股份即中国人寿上市公司,国寿存续为中国人寿未上市部分的老业务
数据来源: http://www.circ.gov.cn/Portal7/InfoMole_5259/Pager2.htm

⑸ 各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是多少

2019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排名:

1、人保股份

人保股份2018年原保费收入为3380.03亿元,占市场总份额的33.0%。人保股份是一家综合性的保险公司,在世界500强之列,其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公司实力非常雄厚,因此很多消费者更愿意选择人保的保险产品。

2、平安财产

2018年平安财产原保费收入为2474.44亿元,占市场总份额的21.05%。近几年来平安财产的原保费收入增长率比较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3、太保财产

太保财险原保费收入位居第三。2018年原保费收入为1173.8亿元,占市场否总份额的9.98%。近几年来太保财险原保费收入比较稳定,增长速度比较平缓。

4、国寿财险

中国人寿属于国有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保险、投资、银行三大板块。旗下的国寿财险是一家全国性专业财产公司,注册资本八十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5、大地财产

大地财产是中再集团旗下唯一一家直保财险公司。2018年原保费收入为424.15亿元,占市场总份额的3.61%。

(5)原保险市场扩展阅读

数据显示,中国人寿以标准保费333.1亿元居首位,同比增2.02%;标准保费为223.15亿元的平安人寿次居第二,同比增5.37%;太保寿险以111.37亿元居第三位;但同比增幅最高达12.16%。

因此,寿险业第一梯队的座次为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其规模保费分别为2004.07亿元、1093.52亿元、563.96亿元;同比增幅亦分别为3.84%、20.84%、7.82%。

由此可以看出,寿险前三甲的标准保费与规模保费座次一致。而若以标准保费计算,中国人寿、平安寿、太保寿险的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27.9%、18.7%、9.34%。

第二梯队新华市场份额占比7.5%

寿险业第二梯队的座次如:第四名泰康保险,标准保费100.44亿,同比为负增长12.87%;规模保费507.66亿,同比负增长1.40%;第五名新华保险,标准保费89.72亿,同比负增长11.85%;规模保费516.10亿;同比负增长5.52%;

第六名人保寿险,标准保费63.25亿,同比增7.44%;规模保费509.11亿,同比增长11.18%。

而以标准保费口径计算,泰康、新华、人保寿险的市场份额分别为8.4%、7.5%、5.3%。

72家寿险市场份额不足1%

彼长则此消。在“老六家”占领市场份额的同时,中小型险企的生存空间却被进一步压缩。据记者梳理,2018年有25家险企的原保费出现负增长,有19家负增长超过20%,有8家负增长超过50%。保费同比下滑幅度较大险企包括和谐健康、华汇人寿、安邦人寿、东吴人寿等。

除不少人身险公司保费出现负增长之外,2018年绝大多数中小险企份额均低于1%。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显示,去年91家寿险公司中,有72家公司总保费市场份额均不足1%。那么,制约中小型寿险企业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麦肯锡发布的《纾困突围——中国中小保险企业破局之道》来看,中小保险公司亟需解决外部竞争和内部经营两大挑战:外部而言,监管收紧,粗放模式不再。未来,良性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将逐步形成,行业的优胜劣汰会更加明显,中小保险公司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增大;

内部而言,中小保险公司面临内部治理不稳定、基础投入长期不足、产品开发动力较弱、渠道管理上对第三方的依赖性高、客户经营薄弱,以及品牌经营理念淡薄等挑战,相较于大公司处于劣势。

⑹ 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与合资公司,虽然其数量已占大陆保险公司总数的56.7%,但它们100%分布在沿海与发达城市,又没有遍布的分支机构,所以其市场份额仅占0.69%。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
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十几年来,我国重视直接保险市场的建设,忽略了对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导致国内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分保计划安排不当经常造成损失;同业间信任不足,再保险行为不规范,外币保险业务过份地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对保险监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和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10年之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市场体系架构来看,原保险市场较大,再保险市场很小;市场发展很快,监督和法规发展较慢,保险中介混乱,违规代理严重,权力运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险主体在市场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经营业务专业化。就专业经营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国际上专业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专业经营水平还很低,发达国家在产险与寿险领域内都有专门的公司,如专营火灾险的公司、专营健康险公司、专营机动车险的公司、专营农业险的公司等等。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市场竞争有序化。近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竞争状况,其结果既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最近中国保监会大大马永伟提出了加强保险监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这就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法规和完善保险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监管,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
保险产品品格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而保险产品价格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也将实行市场化。可以预见,名牌产品+合理价格+特色服务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刹手锏。
保险制度创新化。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的保险创新尽管有所发展,但还很落后,积极开展保险创新,既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集约化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在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逐步放宽的基础上,将大量的准备金所形成的巨额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投资房地产、股票、各种债券,实现投资多元,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发展壮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⑺ 论述再保险和原保险的联系和区别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联系:1、没有原保险就没有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2、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对自身因原保险带来的风险进行进一步管理。
(2)区别:
1、风险主体不同:原保险的风险主体为投保人自身风险,而再保险的风险为投保人因原保险而衍生的风险,也就是说,再保险的投保人为原保险的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的一部分风险责任。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财产险合同属补偿性,大部分人身险合同属给付性;再保险合同均属经济补偿性。

⑻ 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保险行复业近来发展势头不制错,从开年至今,人身险的保费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达到35%。另外,有不少险企的业绩都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
不过纵观保险行业,下游市场回归保障的理念让投保者趋于理性,为行业带来了规模增长的原生动力,而行业转型结构优化,也从供给端提升了行业的发展潜力。
据《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的分析,虽然行业基本面虽然向好,但依旧有一些中小玩家在发展上遇到了阻碍。一些策略较为激进的中小险企,其万能险保费在此前曾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需要调整自身策略,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
此外,我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整体产能低,一方面,代理人与保险人利益不一致,容易产生销售误导、诈取保费等现象;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受教育程度低,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

⑼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摘要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业现状 发展趋势 挑战 潜力 对策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一)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二)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 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 (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 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3. 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4. 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 5. 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7.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 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 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 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二) 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 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 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 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 (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 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 (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 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 (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 (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 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 (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 (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 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 (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 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 参考文献:1. 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12-01 2. http://www.cnceo.com/person/show.jsp?t=692 3. 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⑽ 在保险市场的细分数据中,原保险保费指的是什么规模保费指的是什么

规模保费是指投保人所交的实际保费金额,标准保费则人规模保费乘以一个折版标系数,折标权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交费年限低则折标系数低,交费年限高则折标系数高,交费年限到了一定程度就没影响了.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