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传销鼻祖
安利,是直销,他是靠拉人头分享人越多越好,是一个三角形的比如你是在最上面的直销员,下面还有2个角落,这两个肯定是你找到的人员,放到你自己的下面分成2个队伍,
说白了就是靠人口来赚取业绩,很多外行的人听见都会以为是传销,实际上他们想到的是对的。因为他就是靠这种模式来的,只不过他是合法的有专卖店,有厂家所以即使你骗了国家也不会对你怎么样,这就是有厂家的好处,
其实现在人家找你做,相信你和他也认识很久了,一般刚开始都是找亲人和朋友因为他们和你关系好。但是如果你们最终都没有做好,一切都是你把他们连累下来的,
安利产品也很贵,一般人不回去用,直接向陌生人销售的话,基本上销售不出去的,如果你想做不妨试试看看是不是我说的这样,可能我写了这么多有的你也看不懂,但是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做如果到时没做好不做
了会给你留下影音的,身边的朋友亲人也会说你。始终都是个砍,要知道天下不会掉馅饼,不是他们说道那样简单,做销售就是先做人在做事。我也是做销售的呵呵,其实你不想做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你想尝试下也可以但不要陷的太深,做事之前要给自己留下最后一条光明路。
② 变相传销的介绍
变相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双赢制”、“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
③ 洗脑传销的鼻祖是谁
庞氏骗局,美国人
④ 变相传销是什么意思
变相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双赢制”、“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的形式,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其实也就是各国司法机关称为的“金字塔式销售”、“文字链”、“滚雪球销售”、“锁链式销售”、“金钱游戏”、“投资彩票”等。尽管文字描述的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出一辙,即:通过招募人员,发展网络,对其招募人员以其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所谓直销就是网络营销-产品销售会,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它的经营方式是! 是21世纪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
另外,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玫琳凯也从事变相传销,这里要特变说明的是,金字塔式保险还有玫琳凯本身是没问题的,但是到了一些人手中的时候就变成了变相传销。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⑤ 什么是传销和变相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变相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双赢制”、“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
(5)变相传销鼻祖扩展阅读:
传销的特征特点:
对照识别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
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⑥ 谁能给我讲讲传销的历史背景和来胧去脉,从什么时候进入中国,到为什么要进入中国,以及为什么要取缔(
1、传销最早产生于战后的美国。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在香港和台湾,泛指所有合法直销,不论其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而在中国大陆,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词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政府支持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发生内战。
2、1990年美国“雅芳”传销公司第一速度正式进军中国后中国领土上开始有了“传销”。1992年美“安利”以第2 速度正式进军中国。从此“传销业”雨后春笋的速度在中国蔓延。
3、在中国大陆,传销于1980年代出现,最开始出现于南方和沿海大中城市,进入1990年代经过几年的发展,遍及全境,声势浩大。中国大陆对传销态度,官方开始并未禁止。
4、由于传销在中国大陆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
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儿子对老子、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
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
⑦ 传销的鼻祖是谁
传销又叫金字塔骗局,始祖为查尔斯•庞兹。其所创造的庞氏骗局被认为是传销的原型。具体信息可在网络中查庞氏骗局看到
⑧ 中国最初的传销组织
最早的组织那不是安利嘛,如今都成网络名词了,比如朋友给我安利了这个口红
⑨ 传销是由谁发明的
传销是谁发明的现在没人知道,我只能告诉你传销是在二战后源起于美国,成形于日本,97年由安利引进中国的。在97年在中国大范围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