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监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⑵ 根据微观经济学说明政府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
市来场监管是指市场监管主体对源市场活动主体及其行为进行限制、约束等直接干预活动的总和。
市场监管的特征:
(1)主体是有权实施监管的机关、机构、团体,其中以政府机关为主;
(2)对象是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及其市场行为;
(3)目标是控制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安全;
(4)方法是对市场运行全过程的制约。
市场监管的意义:
1、维护市场运行的安全稳定。
2、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促进市场的开放和发展。
⑶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是什么
职能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
(3)对市场监管扩展阅读
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首先要有统一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权威性就难以体现。为了保证管理政令的统一,对管理机构作必要的精简与合并也是必要的。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必须依法确立。
在法制社会里,权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确立的;市场管理必须依法进行,才能真正体现权威。这就要求对市场上的各种重要活动与行为分门别类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规去规范市场行为,在执法中查处市场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要靠科学管理来确立,要凭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体系来树立。市场是社会、经济、技术等状况的全面反映,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要求市场管理的手段与之相适应。
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强化法律手段、技术手段、监测手段、鉴定手段、查处手段等,否则,难以成为社会公认的权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借助于统计资料、信息通讯、预测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场、行业协会、储备制度、基金制度等,实行分层次、网络化管理.
参考资料
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局
⑷ 什么叫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不是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市场、某一区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管理,过去大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涉及一些人身安全、假冒伪劣、市场等等一些有形市场的管理而忽视一些市场本身行为和范围(即无形市场)的管理,更不用说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邮购等交易行为的管理,一句话说,只局限于具体交易件为的管理,没有充分认识市场交易关系,从抽象行为进行监管,因此,市场监管要把监管眼光放到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使资源配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保护和巩固经济关系,达到巩固国家政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这说明:工商行政的市场管理是行使权力的一种经济管理,是建立和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管理,也是规范市场行为,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管理。
市场监管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工为两个方面,市场准入行为是从审核登记开始的,在审核登记中,要支持重点行业的建立和发展,防止不合理的投资,禁止非法经营活动,在审核后,加强回访和巡查,是否有违反登记进行经营的行为,如超范围、虚假验资、抽逃出资和“三无”企业等,主体准入是市场监管的第一关,经严格依法审批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确立其资格,明确权利和义务,市场准入确立后进行跟踪监管,是市场行为的监管,一些经营者,在取得行为后,不择手段的进行制假、售假、操纵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投机倒把等,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其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化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矛盾,综合这些情况,市场监管要从整体出发,研究其成因和对策,从宏观方面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的准入行为和经营行为是从宏观方面说的,而市场监管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微观方面也不可轻视,由于一个个微观形成了宏观,微观监管是宏观管理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由具体的行政行为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和市场经营行为,只有通过对某一经营者的具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一户带动一片的现象,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⑸ 专卖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
专卖对市场监管工作
考核评价标准
可以按照以下项目来进行评定:
1案卷管理。
2机制建设。
3物品管理。
4专项工作。
5其他加减分项目。
⑹ 政府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市场经济作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其自身的复杂构成,其存在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它就是法律经济,也必然是法制经济,而法制经济即经济关系广泛法制化的经济。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个核心构成要素,共同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经济关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一、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对比分析
1、理论基础两者都以国家干预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所不同的是市场管理法所依据的是直接干预理论,而宏观调控法则是间接干预理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商品经济,市场有着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竞争,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但又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自发性、盲目性等,市场主体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垄断、贫富悬殊等社会不正义问题,这些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也正是国家干预的根源所在,国家依法干预市场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垄断、抑制贫富差距扩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场经济必须确立政府的干预。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论而产生,而区别就在于:市场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而宏观调控法以政府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
2、侧重点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根源,但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表明,国家干预也并非没有缺陷,政府干预的失灵(如过度干预、滥用干预权等)同样会妨碍交易的正常进行,政府规制的失败,就要求必须确立对政府干预的规范,其中包括约束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的行为,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笔者认为对市场管理法来说,它着重强调的是对市场主体一方行为的约束,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约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观调控法则更加注重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约束,以确保政府的宏观调控权的正当行使。所以,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管理法侧重于确立政府干预,宏观调控法侧重于规范政府干预,但只是侧重,两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的双调整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3、调整方式由于两者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调整方式的差异,市场管理法通过国家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来实现其职能,它通过运用行政命令,规章制度之类的公权力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如通过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⑺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一、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增强专卖市场控制力,提高市场净化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和重点,也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烟草专卖执法的宗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执法环境的持续改善,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步迈进,如何在新形势下处理好卷烟市场监管与和谐社会建设、烟草专卖执法、消费者不断变化的要求之间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当前卷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当前行业的改革正在从重点突破、理顺关系向完善机制、实现制度创新转变,结构调整从重组整合、规模扩张向做强做大企业、培育品牌转变,新形势对我们市场监管理念、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卷烟生产销售方式的调整,对专销结合,专卖管理的考评机制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是市场管理形势发生变化。一方面行业内严格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监管,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规范经营,但少数不规范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随着卷烟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与物流托运已成为违规违法经营卷烟的重要流通渠道,贩假售假等违法经营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技术更加先进,呈现出“经营网络化,运输高效化,配送多样化,资金融资化,销售隐蔽化,行踪诡秘化”等特点,对卷烟市场监管形成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专卖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许可行为产生着巨大影响,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在加大,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加强,对我们如何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加强卷烟市场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烟草专卖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专卖日常市场监管模式也不断得已完善,从近几年卷烟零售市场发展变化的情况来看,现有的市场日常监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卷烟零售市场的发展趋势,当前,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管体系的创新,具体表现为:
一是监管的重点不突出,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分类动态管理,仍主要采取传统的上街巡查和拉网式检查,不仅效率低,效果差,而且容易造成扰民和零售户不理解。
二是监管的形式没有很强的针对性,侧重于实地市场检查模式,没有具体针对哪一户零售户采取什么检查形式、具体应对措施和长远的监管措施。
三是市场监管时间不灵活,日常市场监管基本上是按八小时上班时间安排,没有与卷烟经营活动时间相对应,易造成监管上的空档;四是对于查获案件反映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串联、筛选和分析,没有及时挖掘发现案件线索;五是缺乏对监管成效的有效评价标准,工作中只重视痕迹化的检查审核,轻视或缺失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和跟踪监管。
三、提升日常市场监管能力的途径
卷烟市场日常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应该建立在大量市场分析基础上,以完善制度为支撑,以实施精准管理、创新监管模式为重点,以许可管理为手段,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努力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日常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市场日常监管能力。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是最基础的工作,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更是如此。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专卖人员素质,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不严、监管不力、程序不对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许可证办理、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人员培训、学习教育、内部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从市场监管的第一环节开始控制,强化工作过程管理,通过对工作环节和过程上的控制,使复杂的市场监管标准化、程序化和简单化,达到规范行为、提高实效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宣传教育,解决监管对象和社会群众政策不懂、守法意识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不断宣传教育,促进监管对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氛围,提高监管的实效。
(二)实施精准管理,提高监管实效。实施精准管理,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管理重点,要突出监管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将非法经营大户、无证户和名烟名酒店作为重点对象,将物流托运部等作为重点部位,将市(县)城区以及辐射能力较大的乡、镇所在地作为重点区域,给予重点监控;对异常订单、异常客户和异常品牌进行重点分析,查找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经营线索,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上市场开展市场日常检查,主动发现案件线索,改变网络案件主要依靠举报的被动局面。二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模式,对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改变现有按部就班走访的检查方式,实行错时错位工作制,强化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控制能力。三是提升监管效率,认真做好GIS系统在专卖日常市场监管中的运用,加强零售市场信息监测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四是建立监管成效评价标准。将辖区零售市场的良好秩序作为专卖精准管理成效的主要标准,积极探索实用有效的监管方法和评价办法。
(三)狠抓证件管理,强化零售户自律意识。当前证件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办理轻管理”,注重办理证件的审核,缺乏对零售户经营过程中许可证的跟踪管理,出现了“违规零售户屡次违规,专卖人员重复查处”的局面,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监管效果。因此,规范证件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制度,把证件管理和市场监管有机结合,促使零售户自我规范意识的增强,变零售户“被动管理”为“主动守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证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增强专卖人员、零售户对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2次违规零售户经营资格的取缔;三是建立违规零售户信息互通制度,使违规行为与卷烟经营资格紧密地联系起来,建立档案管理;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追究直接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市场“假、私、非”卷烟的打击力度。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是要始终坚持保持卷烟市场打假高压态势,以打假破网为重点,注重经营案件、本地案件和打击效果;二是狠抓重点环节治理,加强源头部位监管,重点查处贩销“假、私、非”卷烟,结合本地市场实际,加大对市场非法收(套)购卷烟的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三是深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网络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水平;四是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提高市场监管实效的有效办法,及时发现线索,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增强打击效果。
(五)以分类监管为重点,提高市场监管效果。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将零售户进行分类,细化零售户的分类管理,建立动态档案管理,将重点户列入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一是细化持证零售户管理。坚持强化服务、因势利导、分类管理,对守法户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服务上给予倾斜,货源上给予优先;对轻微违规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转变为守法经营户;对严重违规户,创新管理模式,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实行综合管理,促使其规范守法经营,从而达到治理一户、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二是强化无证户管理。对无证户要定期或不定期摸排调查,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加大宣传教育,妥善做好引导与劝退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继续无证经营的,加强工商等部门协调,开展综合治理,依法给予取缔。
(六)健全和完善专卖量化考核体系。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做到人人工作目标明确,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实际,科学合理设立考核指标、实行量化对标考核,改变以往考核方式,关注主要指标结果和重要节点,尽可能以客观、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与专卖人员薪酬等挂钩,真正形成让专卖人员工作有目标、工作中抓得住重点、工作上主动开拓创新,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争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调动每一个专卖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专卖管理多项工作上水平。
⑻ 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作出行政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瑞幸公司)涉嫌虚假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调查。2020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经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虚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
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广泛宣传使用虚假营销数据,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8)对市场监管扩展阅读
瑞幸咖啡回应
市场人士认为,从金额上看,瑞幸咖啡遭到监管部门重罚,一方面说明监管部门对于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零容忍;另一方面也相当于给后来者以警示,无论是资本还是企业,都应该对市场心存敬畏。
这一处罚决定公布后,迅即获得了瑞幸咖啡回应。瑞幸咖啡表示,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调查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已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保障稳定运营。
这也意味着,肇始于2020年4月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正式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