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证变更
要变更法人,要向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一式三份。提交相应的材料。有以上部门同意后,重新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Ⅱ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变更负责人吗 需要什么材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
Ⅲ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更换名字
以成都市为例,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更换名字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申报端口填写《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窗口对网上来件资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写明退回原因。
3、申请人收到领证短信后,带上纸质资料(与网上提交的资料一致)到60号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变更名称的,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以上申请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经审验原件后,退回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请使用A4规格纸填报。申请资料一式一份,加盖鲜章。
(3)食品经营许证变更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Ⅳ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变更吗人
如果经营主体是个体户,食品证不可以变更,因为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能变更,只能注销;如果经营主体是公司,食品证是可以变更的。
Ⅳ 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换需要什么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换抄需要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预核准通知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6、个人或单位相关:法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7、厂房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话……需要有产权证明、房东的身份证明或者是房东企业的相关证明。
8、. 还有各种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清单,以及管理技术人员名单。
9、质量管理文件。
Ⅵ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后查询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换地址搬家的情况,造成这种问题的情况很多,比如原地址拆迁、涨价、收回等等都有可能造成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一般情况如果企业需要变更注册地址的话我们也会建议大家进行重新的工商登记,变更成搬家后的注册地址。
如果正好这家企业是涉及食品销售,经营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呢?我们该怎么处理?
其实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容易出现的,现在街上凡是涉及到食品销售的企业都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然就属于非法营业,一旦发现就会被罚款严重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可见超范围经营的后果之严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也会标准申请地址,因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需要地址实际审核的,食品药监局会对申请地址进行设备、人员、环境卫生方面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下发许可证。如果企业需要变更地址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怎么办呢?
可以进行变更吗?按理说是可以进行许可证变更的,但是变更地址需要重新实地审核,其实就和重新办理实际上是一样的了,说是变更其实就是新办,办理流程、材料、要求上都一样的,办理要求繁琐也是因为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没有合法经营的证照经营企业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地址变更后营业执照需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都需要重新办理,这点大家要注意哦!
Ⅶ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
以黄冈市为例,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六、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7)食品经营许证变更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三十三条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