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经营体制
① 我国现行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是什么
一、进口管制
根据1993年(第74号)进出口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1992年(第14号)进出口法及1997年(第7号)统一税则法,和1999年7月25日工贸大臣发布1999年第一号进口令(该进口令自7月31日开始生效)。
进口许可证
1. 约旦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目前需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商品有:
(一) 旅行者携带进关的商品其价值超过2000第纳尔,而该商品并未获得有效的进口卡;
(二) 外国香烟;
(三) 根据内阁的决定而组成的各委员会特殊安排的进口商品,包括工业用奶粉、旧轮胎;
(四) 各种饼干;
(五) 矿泉水;
(六) 经工贸部事先许可方可进口的商品,事先许可视为进口许 可;
(七) 为遵守财政安排及监控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平衡,下列商品必须符合本部发布的进口通告:
1 各种服装、布匹、鞋
2 各种饼干、巧克力、糖
3 马赛克石板,但游泳池用砖除外
4 卫生纸
5 混合饮料及气体饮料
6 铁及塑料制方板
2. 无须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商品
(一)临时带入的商品
临时带入的商品免于提出进口许可的要求,除非已经完成通关手续以便用于当地消费,那么根据制度和法令的规定应提出进口许可的要求
(二)残疾人车:
双手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无需进口许可证,并免于本制度12条所规定的附加进口费
(三)海关仓库储藏的货物
经海关总署同意放入海关监管仓库的货物推迟给予进口许可直至根据海关法被允许通关,根据本制度和本令规定,事主应申请进口许可
(四)原油及其副产品:
约旦石油冶炼公司从协议国进口的原油及其副产品无须获得进口许可,但矿物油除外
3. 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和签发
根据工贸部《1997年第1号条令》之规定,工贸部是进口许可证的唯一签发机关,任何个人或组织均需向工贸部申请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发之日算起;应进口人要求,许可证效期可延长一年。
进口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
(1) 进口人名称;
(2) 进口商品种类;
(3) 进口货物的数量和价值;
(4) 货物原产地;
(5) 装运港;
(6) 清关地点;
(7) 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8) 工贸部要求的其它内容。
须经事先批准方可进口的货物
如下表所示,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商品的进口需经有关授权机关或机构事先批准后,才能申领进口许可证。
表5:须有关方面事先许可方能进口的商品
二、 支付方式
信用证
根据工贸部发布的《1993年第74号进出口条例》第20款之规定,要想从国外进口商品,必须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如下:
1. 填写跟单信用证申请表;
2. 支付相当于信用证金额20%的保证金;
3. 提交所要进口货物的保险单;
4. 对于国家限制入境的商品,如有必要,还须提交授权机关同意进口该批货物的批准文件;
5. 同银行签定一份贸易融资协议,在协议内容上银行与银行间是有区别的。
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时,有如下的外电评论:“中国决定放弃重商主义,融入全球化”;“从现在开始,世界贸易组织中终于有不同于美国和种种发达国家话语的话语了!”;“多哈的八分钟终于给中国人15年的努力以适当补偿。”中国民众对入世的感受,可谓“悲喜交集”,感受的是一种沉重;而外国政要似乎对中国入世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和担忧。国内的研究机构用悲天悯人的目光注视着中国农业,担心数以亿计的农民向何处去?
目前,中国入世已经是180天,可谓“涉世未深”,我们无力记录这段时间中国社会经济所发生的急剧变迁,而只能从宏观经济、从政府入世和资本市场三个层面折射中国“入世效应”的点滴。看来,朱镕基总理对“入世是先甜后苦”的直觉是正确的,从宏观经济看,外界对中国入世后,可能成为亚洲经济增长引擎的赞誉也许是溢美之辞,但中国经济的确出现了加速迹象;从政府职能转变看,阳光正透射到这个领域;从股市看,入世将带着浓重的“国有病”的资本市场已经走到了或生存或毁灭的十字路口。
入世180天,“入世效应”使得中国的表现真有些象涉世未深的孩子,有些拘谨但执著;有些困惑但坚定。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轨迹已经悄然移动,历史总是要从某一个事件开始的,2001年12月11日的当晚我们也许并没有激动得无法入眠也许20年后回望,我们才会醒悟,“入世”是如此重要的中国现代史的界碑之一。
一、春江水暖:当前WTO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朱总理在中国入世之后曾经说:“我担心中国入世和许多人想象的相反,不是先苦后甜,而是先甜后苦”。从入世180天以来,中国宏观经济感受到的似乎是熏风暖意。中国经济逐渐趋暖。中国经济正是感受了这样的暖意,所以各项宏观经济指标都令人欣慰,其中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月同比增长9.3%,是今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月份;中国居民储蓄余额5月末为8.04万亿元,同比增长17.6%;中国工业增加值5月份为261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12.9%,创1998年以来最高月增长纪录;估计上半年外贸和外资增长都能保持在两位数;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则可能高达23%以上,除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有所回落之外,入世180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加速是比较明显的,全方位引证了朱总理入世效应“先甜”的直觉,而总理所称的“后苦”,则还有待时间的推移来揭示答案。
1、外贸“击浪沧海”:以消除管制优化外贸增长轨迹
在2001年底,几乎国内清一色地对外贸表示极端悲观,我们看到各个智囊部门的出口增长预测均只有6%左右,当时我们将之斥为“经济学家的集体非理性”,给出的2002年度出口增长保守数是10%,1-5月份,外贸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不畏浮云遮望眼,击浪沧海扬风帆”。除了世界经济明显好转的因素之外,外贸升温和WTO直接相关。
根据外经贸部披露,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12%,并削减了非关税措施,将实施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品种由33种减少到12种。同时,还出台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对外贸易法》的相关配套法规,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这种改善导致进口升温,而进口有序。
据统计,2002年1至5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累计达221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其中,出口1160亿美元,进口1055亿美元,累计实现贸易顺差105亿美元。这些数据不仅消除了入世后中国可能为舶来品湮没的疑虑,反而使得人们对中国商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有了更强烈的自信。今年前五月进口商品中,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累计出口555亿美元,增长23%,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48%,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呈现平缓。海关统计显示,在1-5月,中国一般贸易进口继续回升,加工贸易进口增长迅速。加工贸易进出口达1080亿美元,增长百分之17%。其中,进口440亿美元,增长22%,占同期进口总额的百分之42%;出口640亿美元,增长14%,,占同期全国出口总额的55%。这隐约折射出:入世使得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的可能性在逐步凸现出来,加工贸易的地位仍然被有可能被我们低估了。
2、外资“流向质量”:跨国公司看好中国的未来
21世纪初期外资的流动并非仅仅看资本的收益,还必须考虑风险,因此国际资本越来越“流向质量”,而中国入世使得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信心大为增强。半年来以来,中国已经完成吸收外资三项基本法律的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保险、金融、音像制品分销等领域的有关规定,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取消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的时间表也已公布。同时,在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方面,出台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许多新的规定和办法。在投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透明度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尽管只有短短6个月时间,入世效应已经初步显现,跨国资本正以空前的速度涌入加入世贸后的中国。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对此评论为“外国直接投资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量涌入中国。外经贸部的统计显示,今年1至5月,中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1612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3%%;合同外资金额279亿美元,同比增长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9亿美元,同比增长12%。如我们在去年年度报告中所预期的那样,今年外商实际投资额有望突破500亿美元大关,增速将维持在10%以上。
二、阳光透射:当前政府改革的WTO效应分析
珍珠之所以成为珍珠,乃是从一粒尘埃或人工核开始,渐进地一层层被润泽的珍珠液所包裹,并最终成为璀璨的珍珠,这几乎就是渐进改革的全部秘诀。迄今我们或者不能对中国20年来改革所走的路子,和原苏东国家所经历的梦餍孰优孰劣下一个断然的结论,但中国的成就的确是明显。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中国的改革迄今已经走过了24个年头,在经历农村土地使用权改革、城镇企业产权改革之后,当前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最后攻关阶段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纵观这20多年来的实践,可以发现,我们的改革始终坚持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渐进式的原则。
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这场改革持续时间之久、涉及范围之大、实施的力度之大,古今中外都属罕见,我们完全可以引以自豪。但它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问题,由于这种方式进行的改革历史上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功例子,几乎所有重大问题都需要自己创新地去寻找解决方案。尤其是目前改革开始涉及到了重大经济体制及政府管理体制这个层面,剩下的几乎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此时渐进改革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既得利益阶层开始从改革的动力蜕变为阻力。邓小平先生说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系,但……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体制封闭状况下制度演进产生歧化的可能性,较之开放背景下要大得多,尽管开放和增长之间存在“惊险的一跃”,但毕竟开放带来的阳光,使得政府全方面地感受到学习、遵循和参与制定全球化社会经济规则的压力和动力。而入世无疑就是这样让阳光透射进来的举动。盘点入世180天,WTO在推动政府改革方面所起的作用还是非常显著的。
1、立规矩者的“一定之规”:法规清理和重构进展
知中国者谓中国心忧,不知中国者谓中国何求?其实入世之所以被称为“政府入世”,乃有其深远含义。最先感受法律框架规范化痛苦的,可能是立规矩者而不是受规矩者。政府与WTO的接轨首先应该表现为政府制定的法规要与WTO总体原则接轨。据说,中国签订的WTO协议共有几百页,其中只有几页内容涉及经济问题,其余谈的都是法规方面的问题。我们不能以为入世意味着中国的法律框架会推倒重来,但重大修改是必然的,这种修改有三重:第一重修改是我国有些法规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有些是在过渡转轨期间留下的,这些法规多数属于秘而不宣的“红头文件”,其中不少束缚和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之所以至今仍然在政府管理中发挥“余冷”,无非是可能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看来相当多的红头文件“透明化”,衙门不再深入海也许是可能的。第二重修改是以往对不同所有制的主体以及国内主体和国外主体都分别颁布了一些不同的特别法律,这些法律之间存在一些差异甚至矛盾。对国有经济过度的“父爱关怀”、对外资企业“友邦”式的给予和对民营企业的淡然处之是未来法律框架所难以容忍的。第三重修改是中央权威和地方诸侯间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有些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带有明显的保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垄断利益的特征,直接导致市场分割、区域性垄断和公平竞争。对于政府和私人部门,没有普适和规范的法律框架,就几乎没有市场经济生存的土壤。
据不完全统计,按照WTO要求,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有数千条法规需要修改或废除。仅以上海为例,上海的行政审批项目关系到经济方面总共有2027项。目前已经精简1000项以上的审批。又如,作为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会为了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按照法制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不久前已经以24号令的形式废止了13件部门规章,最近又对2001年以前颁布的113件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打算再废止其中19件,同时对其中38件进行修订。与此同时,根据WTO的需要,国家经贸委也在抓紧修订和完善一些新法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直销业务规定》正处于立法调研阶段,《化肥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办法》、《煤炭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等经贸规章正在起草之中,《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准备年内报国务院审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打算明年上报国务院审。
当然,在法规改革方面也有令人遗憾之处,例如,在税制改革方面,中国目前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而许多外资企业现在享有优惠所得税仅15%。这显然是无法维系的。尽管项怀诚称,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将并轨。但目前还没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间表,没有时间表的改革无疑是令人失望的。例如,在金融改革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还是比较有序的,但民间金融仍被阻隔在外,迄今没有内外一致的金融准入框架。再如,关于速递业,尽管可能有错综复杂的背景,但政府管理框架仍不明晰。改革20多年,我们告别了个人崇拜,告别了计划崇拜,但似乎迄今并未彻底告别所有制崇拜,相信这方面的改革仍是雄关漫道。
2、告别“命令经济”的习惯:决策过程趋于阳光化
有研究表明,前苏联之所以在外部冲击下崩溃得如此迅速,而中国则表现出惊人的韧性,除了转型期间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控制能力迥异之外,可能还和前苏联搞的是“计划经济”,而中国搞的是“命令经济”有关系,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有巨大牺牲的;而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则公众和政府的牺牲要小的多。但20多年来“命令经济”的陈规陋习并未根除。入世180天,已使许多部委和地方政府都开始减少自身的项目审批权限,实现职能转变。今年以来,国家经贸委负责就主动取消了30类项目的行政审批权限,接近过去它拥有的对122项经济事务类项目行政审批权限的四分之一。北京市前几天刚刚宣布将取消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21项审批事项,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由原来的80多个减少到30个左右。
政府部门在逐步放弃无论何事一律审批习惯的同时,决策过程也开始趋于阳光化。国家经贸委每年制定政策法规几百件,以往都是采用“红头文件”的形式逐级传达,只有各地经贸委及中直企业才能看到;而一般的企业和机构根本没有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从今年开始,国家经贸委正式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刊登了国家经贸委制定发布的政策、规章、通知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社会各界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国家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信息提供了便利。北京市政府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行政审批每一环节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再如,从今年开始,土地协议转让将逐步向公开拍卖转型,以前开发商靠和政府官员拉关系拿地的余地在迅速缩小。垄断部门也感受为了来自WTO的巨大影响,例如电信、电力、航空、石油石化、汽车生产等领域均在酝酿重组,尽管这种重组仍带有垄断者自行废止垄断的浓重的不彻底性,但垄断毕竟不在是不可触及的铁幕了。
不过政府行政的法制化过程即使在东南沿海也可能至少需要用3至5年时间才能完成。以北京为例子,北京市政府有审批职能的50个委办局,过去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比较复杂,涉及30多个部门,环节烦琐。现在北京市已在全市18个区县都建立了交通便利、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和内部管理较为完善的“一站式”办公大厅,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以深圳为例子,目前它们决搞定政府机构和行政行为的“九个法定化”工作。即政府机构组织、职能、编制法定化。行政程序法定化。行政审批法定化。行政收费法定化。行政处罚法定化。政府招标采购法定化。政府投资行为法定化。行政执法责任法定化。政府内部管理法定化。
迄今为止,政府告别以权力审批的步子仍然步履蹒跚,政府职能的转型仍不过果毅。例如,现有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急待整合,看来有必要把经委、计委及各产业局的宏观管理职能加以归并,组建为替全部企业,而不仅仅是国有企业服务的商务部。再如,经贸委及各产业局的企业管理职能也应逐渐被取消,过去数年,经贸委似乎成了各撤销部委的“接收大员”,目前其角色有必要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向企业的出资者角色转变,并通过人大授权将管理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职能集中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决策阳光化中最值得警惕的事情,就是尤其要关注部委以自己的红头文件,和国家法律相抗衡,自我授权自我膨胀权力的倾向必须受到有效制约。
3、积极的“拿来主义”:既受制于也受益于国际惯例
真正的“拿来主义”者,是充分理解、遵守国际规则,在受制和受益于这些惯例的同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中国也是如此,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将之2001年有明显缓和,但仍有许多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就采取了以邻为壑的做法,在国内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对国际市场实施倾销政策。过去,我们由于不是WTO成员,遇到这些问题往往难以采取有效对策,蒙受巨大损失却又往往无能为力。但今年以来,形势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国家经贸委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和国内企业的有关要求,共受理反倾销申诉案件12起,涉案成员14个,其中5起已作出最终裁定,2起作出初步裁定,其余5起正在初步调查中,为国内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60亿元。另外,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日前已正式设立了产业损害调查局。
与此同时,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开始采取一些新举措,设立一些和WTO相关的机构。例如外经贸部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等。这些机构的设置为加入世贸组织后确保中国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
从今年起我国还将全面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除少数特殊行业的企业外,绝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这项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税制度方面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有利于打破市场封锁和市场保护,推进中央对公共财政改革与国际惯例逐步实现接轨。财政部同时计划建立政府会计体系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体系,希望在几年之后,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由三大部分(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组成的会计标准体系。为了提高我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和透明度,推动我国统计制度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于2002年1月1日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身份,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致函,通报了中国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决定。这些举措,无疑有利于消除外部世界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误解乃至人为扭曲,也使得中国的国际形象更为健康。
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半年以来,我国政府为适应WTO要求而进行的改革有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但其进度存在明显的“三个滞后”:一是对内开放的速度明显滞后于对外开放,毕竟现在中国经济是国有、外资、民营三足鼎立,对外开放的速度如果明显快于对内开放,那么就会有土权力和洋资本结合,买办盛行,权贵资本主义卷土重来的危险。二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明显滞后于政府机构改革,近年来政府机构的撤并设立之风潮始终未停,但政府治理效率和政府职能并未有根本改观,职能转变是本,机构撤裁是末,应警惕这方面本末倒置的危险。三是触动渐进改革“硬核”的系统性改革明显滞后于零星和容易入手的改革,使得WTO效应只是局部地、零散地得到体现,并没有形成大气候。这显示出:政府改革其实是难度最大的改革。我们现在面临的是难度巨大的政府改革。对于一些触及到自身利益的改革,只有本着“不畏权贵、不纠缠既往、不忌讳体制改革”的“三不”思路,正视“三个滞后”我国的政府改革才能够“破冰而行”,在此我们重新回忆其邓小平先生的一段话:“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地感到正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② 为什么要取消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度
我国自2004年7月1日起废止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度。
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是从我国专高度集中的计划经属济垄断经营制度到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过渡,政府对外贸经营权的控制,在有外贸经营权和无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于2004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新修订的《外贸法》,明确将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许可改为登记制,并删除了关于经营资格条件的要求。这种登记是一种自动登记的方式,不对外贸经营者取得经营权的获得构成任何障碍,只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
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企业只需填一张简单的登记表格,另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等文件,到备案登记机关即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登记手续。这种登记是一种自动的、为收集信息目的而进行的手续,不再是行政审批。
③ 现行我国对外贸易行政管理体制是
外贸体制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外贸体制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与国际贸易通行的规则相衔接。为了改变外贸旧体制,建立外贸新体制,我国已经进行和将要进行改革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实行政企分开。政府负责外贸的宏观管理,把外贸经营权赋予企业,让企业自主经营。
第二,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这是克服外贸吃国家“大锅饭”,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降低换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
第三,改革进出口管理制度。国家主要通过汇率、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调节进出口贸易。
第四,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合理调整关税结构。
第五,实行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的经营体制。
[编辑]
④ 对外贸易管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1)经营权 对外贸经营者可是企业、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
贸易经营者回资格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根据法答律法规、商务部特批不许登记的除外。
(2)经营范围
不仅可以进出口本企业的货物,还可以代办他人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或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属国营范畴但国家允许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国营贸易不得受非商业因素影响。
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授权企业的目录,动态发布。
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种类
1、隶属于原外经贸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外贸公司
2、有权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及各类内资生产型企业
3、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4、从事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国际合作公司
⑤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体制是什么
外贸体制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外贸体制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与国际贸易通行的规则相衔接。为了改变外贸旧体制,建立外贸新体制,我国已经进行和将要进行改革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实行政企分开。政府负责外贸的宏观管理,把外贸经营权赋予企业,让企业自主经营。
第二,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这是克服外贸吃国家“大锅饭”,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降低换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
第三,改革进出口管理制度。国家主要通过汇率、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调节进出口贸易。
第四,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合理调整关税结构。
第五,实行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的经营体制。
一、进口管制
根据1993年(第74号)进出口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1992年(第14号)进出口法及1997年(第7号)统一税则法,和1999年7月25日工贸大臣发布1999年第一号进口令(该进口令自7月31日开始生效)。
进口许可证
1. 约旦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目前需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商品有:
(一) 旅行者携带进关的商品其价值超过2000第纳尔,而该商品并未获得有效的进口卡;
(二) 外国香烟;
(三) 根据内阁的决定而组成的各委员会特殊安排的进口商品,包括工业用奶粉、旧轮胎;
(四) 各种饼干;
(五) 矿泉水;
(六) 经工贸部事先许可方可进口的商品,事先许可视为进口许 可;
(七) 为遵守财政安排及监控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平衡,下列商品必须符合本部发布的进口通告:
1 各种服装、布匹、鞋
2 各种饼干、巧克力、糖
3 马赛克石板,但游泳池用砖除外
4 卫生纸
5 混合饮料及气体饮料
6 铁及塑料制方板
2. 无须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商品
(一)临时带入的商品
临时带入的商品免于提出进口许可的要求,除非已经完成通关手续以便用于当地消费,那么根据制度和法令的规定应提出进口许可的要求
(二)残疾人车:
双手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无需进口许可证,并免于本制度12条所规定的附加进口费
(三)海关仓库储藏的货物
经海关总署同意放入海关监管仓库的货物推迟给予进口许可直至根据海关法被允许通关,根据本制度和本令规定,事主应申请进口许可
(四)原油及其副产品:
约旦石油冶炼公司从协议国进口的原油及其副产品无须获得进口许可,但矿物油除外
3. 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和签发
根据工贸部《1997年第1号条令》之规定,工贸部是进口许可证的唯一签发机关,任何个人或组织均需向工贸部申请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发之日算起;应进口人要求,许可证效期可延长一年。
进口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
(1) 进口人名称;
(2) 进口商品种类;
(3) 进口货物的数量和价值;
(4) 货物原产地;
(5) 装运港;
(6) 清关地点;
(7) 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8) 工贸部要求的其它内容。
须经事先批准方可进口的货物
如下表所示,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商品的进口需经有关授权机关或机构事先批准后,才能申领进口许可证。
表5:须有关方面事先许可方能进口的商品
详细资料可以参考专业报告: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⑥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是什么
执行力是指执行并实现企业既定战略目标的能力。
执行力的强弱程度直接制约着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
中层领导在中小民营企业中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他们需要将高层的意愿、基层的工作动能和市场现实这三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有机地连接在一起,他们是中小民营企业愿景、战略决策、组织方案的执行者和实践者。
尽管中小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面临许多问题,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是中层领导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由此可见,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在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进程中是何等的举足轻重。
本文就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了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相关方法。
[关键词] 中小民营企业 中层领导 执行
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资料表明,全国工商注册企业中,中小民营企业占了99%,其产值和利润分别约占60%和40%; 而且,中小民营企业还提供了75% 的城镇就业机会;在去年1500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中中小民营企业占有约60%的份额;此外,中小民营企业在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培养企业家、进行技术创新、参与专业协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中小民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发展中小企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中小企业如何抓住这个良好的机遇,获得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是中小企业在竞争中面临的严峻课题。
中小企业的成功除了依赖于高层管理者正确的战略决策,还依赖于中层领导强大的执行能力。
中层领导担负着执行和管理的双重角色。
决策层制定的战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层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
笔者认为,中层管理者的核心价值就是其执行能力。
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是中小民营企业达成计划和目标的关键。
为此,笔者在分析其现状的基础上,就如何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根据《中外管理》杂志05年12月针对2400余家企业做的调查显示,34.6%的高层管理者与49%的中层管理者认为企业执行力弱。
中国企事业单位中只有3%具有较好的执行力,有97%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处于执行不力和执行不到位的状态,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执行力水平在50%左右,而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执行力水平仅仅在10%左右。
对于作为企业战略的执行者、企业战术决策制定者的中层领导,有70%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家对于其执行力的重要性认识并不足。
正是由于中层领导缺乏执行力, 为中小民营企业的成功发展埋下了障碍。
以下,笔者将从两个层面,综合分析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1.从中小民营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从宏观环境来看,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养,会受到国家若干政策和举措的影响。
从1998年起,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投资融资政策、外贸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措施相继出台。
1999年4月,《中小企业促进法》调研起草工作开始进行。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中小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越来越多的专业培训机构加大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层领导执行力培养的关注度,这为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升,带来了更多科学有效的培训机会和培训方法。
但是,提供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机构参差不齐,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与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中小民营企业如何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利用培训机构现有的资源和优势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呢?这就需要企业在和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2.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管理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国际着名企业管理大师石滋宜曾说:“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不是市场,不是金钱,也不是人才,而是企业经营者的观念。
”的确,在中国,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
据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的思想局限,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而更多的是一种短期的经营思想。
领导者的思想对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以下,笔者将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来分析,主要存在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着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首先,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中小民营企业一般是由创业者个人或家庭白手起家的。
据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有80%以上是家族企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还是人治,缺少成文的制度规范。
其次,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小民营企业不仅需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而且更需要建立一个有章可循的的考核监督机制。
法律执行需要监督,制度执行同样需要监督,任何一方面的监督缺失,都会导致不执行。
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
根据对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现状的分析,笔者从两个层面综合提出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
首先,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其次,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从制度保障角度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本身规模小、部门机构设置不齐全、分工不明确,以致缺乏专门的部门执行培训职能,致使企业没有专业、系统的人才培训。
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对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高需求使得企业将与外部专业的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的外包。
执行力是指执行并实现企业既定战略目标的能力。
执行力的强弱程度直接制约着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
中层领导在中小民营企业中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他们需要将高层的意愿、基层的工作动能和市场现实这三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有机地连接在一起,他们是中小民营企业愿景、战略决策、组织方案的执行者和实践者。
尽管中小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面临许多问题,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是中层领导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由此可见,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在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进程中是何等的举足轻重。
本文就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了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相关方法。
[关键词] 中小民营企业 中层领导 执行
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资料表明,全国工商注册企业中,中小民营企业占了99%,其产值和利润分别约占60%和40%; 而且,中小民营企业还提供了75% 的城镇就业机会;在去年1500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中中小民营企业占有约60%的份额;此外,中小民营企业在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培养企业家、进行技术创新、参与专业协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中小民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发展中小企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中小企业如何抓住这个良好的机遇,获得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是中小企业在竞争中面临的严峻课题。
中小企业的成功除了依赖于高层管理者正确的战略决策,还依赖于中层领导强大的执行能力。
中层领导担负着执行和管理的双重角色。
决策层制定的战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层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
笔者认为,中层管理者的核心价值就是其执行能力。
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是中小民营企业达成计划和目标的关键。
为此,笔者在分析其现状的基础上,就如何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根据《中外管理》杂志05年12月针对2400余家企业做的调查显示,34.6%的高层管理者与49%的中层管理者认为企业执行力弱。
中国企事业单位中只有3%具有较好的执行力,有97%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处于执行不力和执行不到位的状态,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执行力水平在50%左右,而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执行力水平仅仅在10%左右。
对于作为企业战略的执行者、企业战术决策制定者的中层领导,有70%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家对于其执行力的重要性认识并不足。
正是由于中层领导缺乏执行力, 为中小民营企业的成功发展埋下了障碍。
以下,笔者将从两个层面,综合分析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1.从中小民营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从宏观环境来看,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养,会受到国家若干政策和举措的影响。
从1998年起,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投资融资政策、外贸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措施相继出台。
1999年4月,《中小企业促进法》调研起草工作开始进行。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中小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越来越多的专业培训机构加大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层领导执行力培养的关注度,这为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升,带来了更多科学有效的培训机会和培训方法。
但是,提供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机构参差不齐,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与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中小民营企业如何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利用培训机构现有的资源和优势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呢?这就需要企业在和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2.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管理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国际着名企业管理大师石滋宜曾说:“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不是市场,不是金钱,也不是人才,而是企业经营者的观念。
”的确,在中国,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
据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的思想局限,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而更多的是一种短期的经营思想。
领导者的思想对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以下,笔者将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来分析,主要存在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着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首先,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中小民营企业一般是由创业者个人或家庭白手起家的。
据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有80%以上是家族企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还是人治,缺少成文的制度规范。
其次,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小民营企业不仅需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而且更需要建立一个有章可循的的考核监督机制。
法律执行需要监督,制度执行同样需要监督,任何一方面的监督缺失,都会导致不执行。
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
根据对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现状的分析,笔者从两个层面综合提出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
首先,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其次,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从制度保障角度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本身规模小、部门机构设置不齐全、分工不明确,以致缺乏专门的部门执行培训职能,致使企业没有专业、系统的人才培训。
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对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高需求使得企业将与外部专业的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的外包。
据调查,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选择与培训机构合作,目的是通过培训,达到使其各个业务模块的中层领导,能够知道如何将执行力渗透到日常工作中;通过细节帮助中层领导知道自身执行的弱项在哪里?如何调整?最终提升整体的执行能力。
由于培训机构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
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外部培训机构的时候, 需要根据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需求,寻求到合适的培训机构合作。
鉴于提出的上述执行力的培训需求,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合作的培训机构是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需求的满足程度。
培训机构 “所授”与中小民营企业“所需”是否是相结合的,是否是满足了中小民营企业中层执行力培训的需求的,这是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培训机构的底线。
(2)对课程设计的要求。
课程内容的设计应该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目的、培训需求相匹配,具有针对性与实操性。
(3)对培训师的要求。
对于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训,需要培训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4)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
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也应该是中小民营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
培训是具有周期长的特点, 培训的效果往往是需要在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才能看得出。
那么,在培训之后,培训机构对企业的跟踪、回访等服务便是十分重要的了。
2.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
短期的经营思想导致了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出现了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两个方面的缺陷。
以下,笔者将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内部管理机制缺陷出发,提出解决的方法,以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
由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
所以,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必须依赖于最高领导在战略上的支持,即建立执行目标与责任明确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
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贯穿于整个中小民营企业内部,是将管理层所拥有的责、权、利与战略执行的速度、质量、细节和纪律进行有机协调。
明确流程、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并将其有系统的,有层次的逐级分解,以便促使运行中每一项战略的实施都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有相应预算、有时间进度、有责任部门、有考核结果。
同管理层的责、权、利明确了,其执行力才有了明确的方向,而不再是盲人骑瞎马,走到哪算哪;也只有明确了企业管理层的责、权、利,企业不同的职能部门、不同的员工才能舍身处地的从各自的责、权、利出发切实维护在战略运营过程中的执行力,从而避免在工作中各自为政、推委扯皮的现象产生,更好地发挥组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以及战略与执行、目标与现实、知识与技能的聚合作用,促使企业执行力全面落实。
(2)建立长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中小民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从制度保障角度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本身规模小、部门机构设置不齐全、分工不明确,以致缺乏专门的部门执行培训职能,致使企业没有专业、系统的人才培训。
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对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高需求使得企业将与外部专业的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的外包。
据调查,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选择与培训机构合作,目的是通过培训,达到使其各个业务模块的中层领导,能够知道如何将执行力渗透到日常工作中;通过细节帮助中层领导知道自身执行的弱项在哪里?如何调整?最终提升整体的执行能力。
由于培训机构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
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外部培训机构的时候, 需要根据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需求,寻求到合适的培训机构合作。
鉴于提出的上述执行力的培训需求,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合作的培训机构是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需求的满足程度。
培训机构 “所授”与中小民营企业“所需”是否是相结合的,是否是满足了中小民营企业中层执行力培训的需求的,这是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培训机构的底线。
(2)对课程设计的要求。
课程内容的设计应该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目的、培训需求相匹配,具有针对性与实操性。
(3)对培训师的要求。
对于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训,需要培训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4)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
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也应该是中小民营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
培训是具有周期长的特点, 培训的效果往往是需要在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才能看得出。
那么,在培训之后,培训机构对企业的跟踪、回访等服务便是十分重要的了。
2.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
短期的经营思想导致了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出现了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两个方面的缺陷。
以下,笔者将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内部管理机制缺陷出发,提出解决的方法,以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
由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
所以,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必须依赖于最高领导在战略上的支持,即建立执行目标与责任明确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
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贯穿于整个中小民营企业内部,是将管理层所拥有的责、权、利与战略执行的速度、质量、细节和纪律进行有机协调。
明确流程、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并将其有系统的,有层次的逐级分解,以便促使运行中每一项战略的实施都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有相应预算、有时间进度、有责任部门、有考核结果。
同管理层的责、权、利明确了,其执行力才有了明确的方向,而不再是盲人骑瞎马,走到哪算哪;也只有明确了企业管理层的责、权、利,企业不同的职能部门、不同的员工才能舍身处地的从各自的责、权、利出发切实维护在战略运营过程中的执行力,从而避免在工作中各自为政、推委扯皮的现象产生,更好地发挥组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以及战略与执行、目标与现实、知识与技能的聚合作用,促使企业执行力全面落实。
(2)建立长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中小民营企业需要按照考核服从于发展战略;细则明确,为人理解,便于操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提高和发挥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原则,把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办法、考核结果与部门、岗位、职称、任职、奖惩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实时节点考核的方法。
在机制灵活的中小民营企业中,可以建立质询会的制度。
质询会制度是,在特定的时间,对规定时间段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目标管理,可以激发员工的潜能、团队的合作意识,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日常管理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期初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结合目标计划、制定详细的明确奖惩的每周工作计划,每日工作目标。
合理的目标与及时的考核,是提升执行力的可靠保障。
考核、监督,是为了做好事前的控制,它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考核监督机制是对关键的工作流程进行简洁、实效、操作性强的控制,而不是对所有的程序进行控制;其次,考核监督机制应采用公平、公正、合理的考核控制标准和办法;再次检查机制应该采用不定期、有记录、可依据的方式。
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能避免执行人员为应付定期检查而采取的投机行为,能确保执行的稳定性。
最后,考核监督机制,应该倡导“不作为就是不合格”的理念。
三、结束语
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从建立中小民营企业执行文化环境、完善执行机制,提升执行动力等方面着手,既要充分调动中层领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要严格管理制度和高效的执行流程作为保障。
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还是一场持续改进的革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
高层的理念、中层的技巧、基层的习惯都在不同程度地左右着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升。
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的方法是根据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提升执行力的策略,并在实际中不断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