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成立新国资经营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不久前透露,作为国资委管理央企上市公司的一个载体,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年内成立大有可能。笔者认为,李伟所言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具有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性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须进一步完善,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势在必行。
为何设立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新阶段。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现了诸多不适应的状况。主要表现为出资机构管理面过宽,代理链条过长,且代理关系具有明显的行政性,政府公共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尚未真正分开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无疑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目前,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已经基本理清,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有利于巩固改革取得的成果,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央企业的总体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规划也已经制定完备,某些具体工作也要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来实施。
具体说来,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国有资产出资机构完整行使出资人权能,落实出资人权能中最重要的收益权,而目前这种收益权尚未完全落实。
其次,解决代理关系中所存在的行政性、多层次性问题。一方面,国有资产出资机构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重要企业直接持股,缩短委托代理链条;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调整国有资产投资的布局和结构。
第三,进一步解决政府公共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开问题。通过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政府可以委托国有资产出资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要求,使所有者的代表进入企业,以董事长、董事或监事的身份,行使所有者权利,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同时,其他政府部门就可以不再履行任何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只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而这一问题目前并没有完全解决。
第四,适应国资监管的重点向上市公司转移的需要,通过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直接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票,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并进行国有资本经营。
第五,使国资委更好地把握出资人代表的定位。其职能主要包括:一是通过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理进行国有资产投资,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保证在某些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同时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率;二是推进所投资的企业进行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出资机构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派出出资人代表,认真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并形成公司内部财务预算的硬约束机制;三是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监管,使其能够完整有效地履行出资人职能;四是建立国有资产负债总表、现金流量总表和损益总表,监控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保持国有资本的安全;五是接受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向本级政府报告监管工作、监管资产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六,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平台加快中央企业重组步伐。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可以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处置、困难企业退出和存续企业改革重组的专业化、市场化的操作方式。
第七,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整体改制,国资委则通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有国有股权。这是提高国有产权委托代理有效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具体说来,就是在国资委监督下,委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探索不良资产、冗员等剥离处理办法,实现企业整体改制。
第八,有利于出资人机构更好地行使所有权。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要从制度和机制上严格区分以股东方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直接指挥企业经营的本质差异。出资人机构“管”的方式是履行股东权利的方式,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该管的人和事要理直气壮地管好,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具体来说,一是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事,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和不错位;二是要维护好所有者权益,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该管的坚决管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坚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不当“婆婆加老板”。
在配合出资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能方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能起到如下积极作用:
——对解决国有企业“老板”所有权缺位问题有积极作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通过必要的监管,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企业乱投资、乱担保乃至公司“内部人控制”和财产非法转移等现象;
——多数情况下对企业同时有“管资产”与“管人”的权力,对控股企业可以选择、任免企业领导人,促进经理人市场化的进程,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
——对持股的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解决企业的职工分流、社会负担过重等问题能发挥积极作用。
在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具体运作方面,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研究:
首先,国资委可以按照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设立若干个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并使这些经营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
其次,构成国有资产出资机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被投资企业的3层次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第三,作为统一的“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本所有权行使机构——国资委,应按资本管理原则逐级行使所有权管理,而不是一竿子到底式的管理。
第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承担出资人职能和资产管理责任,可按投资领域和基本功能分类。分类的目的在于,国资委对不同类型公司控制、监管、考核的内容、方式将有所不同;不同的经营管理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可有所不同,有的可能要受特别法律调节与规范。
第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同时也是控股公司,因为其最主要的资产是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出资机构组建,总经理可以由出资机构直接派出,也可以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承担重大决策,监事会承担监督责任,总经理负责战略实施和管理决策,但不同类型公司可有所不同。
第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可根据所经营资产和所投资企业的特点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资产管理型公司,主要资产是其持股公司的股份,主要业务是对其持股公司进行资本产权或股权管理,是股权管理型或财务控制型控股公司;二是战略管理型公司,公司对其持股公司不仅进行财务控制,而且进行战略控制,是战略控制型控股公司。
第七,国资委在对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时,应采取如下基本管理方式:直接任免公司领导人,决定其薪酬;对公司领导人有业绩要求,进行业绩考评;审批公司的重大经营和财务计划及投资计划。
此外,在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时,还应考虑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对于一些特大型国有企业可以由国资委直接进行所有权管理;第二是实行政资分开、明确国有资本要追求资本回报目标或财务目标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否有效的关键;第三,对经营管理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对有可能变为战略控制型的经营管理公司,支持其通过1-3年的资产重组完成公司转型,对中长期看也只宜作为股权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公司,明确其只作为股权资本进行运作。
来源:《上海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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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什么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代理人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提高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而进行的一系列筹划、决策活动。

常见的国有资产经营的方式有:

1、股份制经营

国有资产的股份制经营,是指国家通过与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兴建股份制企业,收购其他企业股份或对原国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等形式,运用国有资产,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构建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建立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目标的经营方式。

2、集团经营

国有资产的集团经营,指国家授权有关企业集团对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经营。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经营的重要方式。

3、委托经营

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是指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及资产最终处置权的前提下,国家将国有资产委托给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其他组织经营管理的方式。

4、承包经营

国有资产的承包经营,指在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间的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合同范围内,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

5、租赁经营

国有资产的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国家将部分国有资产出租给有关承租人经营。

(2)国资经营部扩展阅读:

立法主导

以政府主导经营国有资产,既是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显著特征,也是改革以来延续至今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的经营模式。

国有企业改革遇到的各种困难大多与政府主导经营有关,这甚至包括改革的措施安排在内。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要求。

国有资产的经营必须是立法主导,彻底改变以政代法的状态。这是改革必须达到的目标,本文拟就此讨论设立国有资产委员会的有关问题。

机构区别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一直设有财经委员会,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构中设立的负责处理国民经济事务的组织。财经委员会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人民行使国民经济管理监督权力的具体体现,是人民代表对政府经济工作实施专门审查的基本方面。但是,财经委员会并不能起到国有资产经营的主导作用。

它不论是对国有资产,还是对非国有资产,一概不涉及具体的经营问题,它只是对国家的包括各种经济成份在内的总和的宏观经济运行作出至高权力的监控。

整体经营国有资产的立法主导作用必须由专设的国有资产委员会承担,也就是说,涉及资产的经营,就需要在财经委员会之外再另设委员会。

国有资产经营是关系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因此,同样需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委员会。

国有资产委员会不同于财经委员会,虽然要同设在人大常委会中,但作为至今尚未设立而今后需要设立的机构,国有资产委员会具有财经委员会不可取代的新的职能。

③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是干什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是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的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融资平台。


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职责:

一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平台。

二是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平台。

三是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平台。

四是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平台。

五是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平台。

六是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平台。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作用:

1、可以明晰政府和国企之间的产权链条,强化股权管理和监督,理顺出资人和企业之间的投资与收益关系。

2、可以强化出资人意志,从整体上推进国资布局调整和一级企业层面的股权多元化改制,积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3、可以有效发挥万亿资产的规模效应,形成国有资产整体信用平台,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四是可以支持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的发展,着力构建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从整体上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④ 国资公司经营管理职责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国资公司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生产经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法律依据的91年国资委下发的《国有企业发展方针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发展方针的指导意见

⑤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城国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城国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大渡口区内项目投资(不含国家专项规定、禁止、限制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詹学军
成立时间:2000-08-24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0418973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

⑥ 昆明国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昆明国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尹艳昆
成立时间:2012-05-18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011100000642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场南巷一号写字楼六楼

⑦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前景到底如何

我也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作,是省政府办的。

总的来说,国资经营公司的特点是清闲,没有很大的压力,上行下效,行使政府意志,发挥政企分开的职能。

至于前途,因公司而异,但从中国的宏观经济分析,新一轮的投资拉动已经接近尾声,由于中国目前的投资拉动主要靠国有投资来引导社会资本,而且国有资产投资已经达到了70%,所以造成了众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长远看,如果国家经济想持续拉动,只靠国有投资拉动无疑饮鸩止渴,杯水车薪;譬如美国70%的GDP是靠消费拉动的,虽然我们的发展状况还不能靠消费策动全局,但很显然的,国有投资会逐渐逐渐削减,功效弱化;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也会随之逐步减少,或者被兼并。

如果你在政府办的一级经营公司,至少短期不会有失业的危险,但薪水。。。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