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善公告
1. 公司因经营不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要求员工去子公司上班
一般公司搬迁到别的城市去,
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需要给员版工经济补偿金。
一般是权做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如果搬迁到同城同一区地方,
一般不算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公司无须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但不同一区,
这个比较难说,要看跟原来
的相距有多远,还没有定论。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 公司经营不善,要求员工放假,但不肯出放假通知,而且要求员工写事假条,并注明是自愿申请事假,但发放最
公司要求员工放假,是不合法的。公司之所以不出书面通知,是因为不想留下公司不妥做法的证据。只发放工资最低标准的80%发放,显然不合法,不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起码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只要员工无过错,就应
3. 我们公司现在经营不善要裁员,应该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员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至于补偿金额,在公司工作一年,发一个月上年度平均基本工资(不算奖金、绩效工资)数额的补偿金,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在经济性裁员的时候,下列人员不得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条追问追答
查看全部3个回答
公司裁员十年以上的如何赔偿 ,选择...
公司裁员十年以上的如何赔偿 ,10年诉讼办案经验律师团队...
河南豫涛律师事务所广告
相关问题全部
广告
4. 经营不善是什么意思如何度过难关
经营不善是指经营过程发生的,是指经营中的过错或失误造成不良的经济效果。这是对某个人或公司经营后果的评价。
而不善经营意思是指某个人没有(缺乏)这分面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是在委任前的考量,还没有对经营后果造成颢响。
企业经营管理的失误或疏漏,不仅会使企业亏损,经营资金不能增值(获取利润),还会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企业的财务管理薄弱,多数企业处于事后算账阶段,企业的财务活动缺乏管理或少管理。
(一)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资金沉淀
资金沉淀是指资金停滞在周转的某一阶段,不再循环周转。
在生产经营上还存在沿用粗放型经营的方式,即通过资本性投入,靠增加产量来降低成本。当大量产品滞销积压时,又以简单的促销手段,使企业营运资金周转停滞,资金成本上升,逐步形成“资本支出→增产→增销→资金沉淀→贷款增加→利润减少”的恶性循环,企业的生产效率水平,工作质量水平,经营决策水平缺乏效益意识。
(二)财务管理薄弱造成企业资金流失
1.企业的成本费用缺乏有效控制
#企业成本费用控制内容僵化、手段老化
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成本费用控制内容及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只注意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费用控制,忽视供应过程和销售过程的成本费用控制;
②只注意投产后的成本费用控制,忽视投产前产品设计以及生产要素合理组织的成本费用控制;
③成本计划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可增可减;
④在成本的具体核算中,只注重财务成本核算,缺少管理成本核算;
⑤注重生产成本的核算,而忽视产品设计过程中的成本以及销售成本的核算。
#企业成本费用控制缺乏市场观念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不管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如何,片面地通过提高产量来降低产品成本,通过存货的积压,将生产过程发生的成本转移或隐藏于存货,提高短期利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企业成本费用控制缺乏市场观念,导致成本信息在管理决策上出现误区。
#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侧重于宏观需要
成本费用控制的动力应来自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许多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仅限于国家颁布的财务法规中有关成本条例的遵守和执行上,成本费用控制侧重于宏观需要,而忽略成本费用控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
#企业过分依赖现有的成本会计系统,不能满足企业实行全面成本费用控制的需要
传统成本费用控制系统未能采用灵活多样的成本方法,使得成本费用控制陷于单纯的为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怪圈。不能提供决策所需的正确信息,也不能深入反映经营过程和提供各个作业环节的成本信息,从而误导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另外,传统的成本费用控制对象局限于产品财务方面的信息,不能提供管理人员所需要的资源、作业、产品、原材料、客户、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等非财务方面的信息,难以起到为战略管理提供充分信息的作用。
#企业成本信息的严重扭曲
在现代化的制造环境下,直接人工成本比例大大下降,制造费用所占比例大幅度上升,使用传统成本核算法将导致产品成本信息严重扭曲,使企业错误地选择产品经营方向。
用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必然会产生以下不合理现象:
①用在产品成本中占有比重越来越小的直接人工成本去分配占有比重越来越大的制造费用;
②分配越来越多与工时不相关的作业费用;
③忽略不同批量产品实际耗费的差异。
2.存货资金占用不合理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对库存仍实行大类管理,进销差价核算的方式,即使是使用计算机的企业多数也只能做到单机运行。随着商品的日益增多,传统的管理方式愈来愈不适应现代商业发展的需要。其缺陷表现在:
#难以详细掌握库存商品情况
影响商品的定价决策。
#不能及时、准确、科学地预测进货量
尤其是对一些季节性较强的商品来说,如何确定经济批量至关重要,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因商品积压而造成损失,或者因商品不足错失销售良机。
3.缺乏严格的信用制度造成的赊销坏账损失
合理利用赊销政策有助于稳定销售渠道,保持市场份额,但应收账款增加占用了大量资金,导致流通中资金沉淀,同时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坏账损失。
#由于对赊购方信用调查不足
给予不达信用标准的客户赊销权。
#收账政策不积极
即使有的企业积极催收,也因对方无力归还欠款而徒增收账费用。
4.各类现金支出没有预算,经常出现随意支出的现象
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着费用无预算或预算执行不严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进货费用无预算
科学的进货不仅要对商品的价格进行比较,更应该对进货费用严格控制。目前多数商业企业存在着运输费超标、差旅费无控制的现象。
#日常经费支出无预算
多数商业企业的大项支出,如日常维修费、对外采购等存在着诸多问题,采购中舍近求远,采购的商品价高质次。
#重大支出无预算
虽然重大项目少,但由于其金额大,对企业资金调度有着重要的影响。现实中一些重大支出项目由于缺乏事前科学预测,事中严格控制,事后严密评价,造成项目资金浪费。
#管理机制不健全
多数商业企业实行二级核算,小团体利益的驱动,使得预算难以严格执行。
企业现金流发生问题,当然也存在外部原因,如: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缺乏可供选择的多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国家税收负担较重,企业缺乏自我积累的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紧缩银根等等。外部原因是重要的,但是决定企业资金链状况的根本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原因。
5. 由于本人经营不善,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求份延迟发放工资的通告!!急急急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版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权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四、关于拖欠工资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6. 公司经营不善宣布停业,员工该怎么办
【经济性裁员抄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 橙旗金融、橙旗贷的官网公告:经营不善倒闭,说要清算资产。是在拖延时间外逃吗听说早就移民新西兰了。
你是上海的吗?你也投资了吗?我投了,现在正在报案
8. 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现在要出一份通知给被裁的人,该如何写既能显得语言委婉又能达到目的
还要出通知 ?给当事人 ?
照我说,直接跟他说就行了 不用书面搞那些没用的
9. 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专人以上或者裁减属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销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当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为劳动者货币性工资收入,包含津贴和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到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10. 急求公司经营不善的证明范文。
中心说需要写一份经营不善的证明免除这两年的补交。急求一份经营不善的证明。